2008年中國刑法學年會:靜態法到動態法的推進
發布: 2008-10-17 10:06:57 作者: 瀟湘過客 來源: 東方法眼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劉國祥發言
多年來,公安機關嚴格按照刑事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公安執法已經從作八十年代的嚴格按照政策辦事,提升現在的理性、文明、規范、執法。比如,在北京奧運期間,美國游客在鼓樓意外致死,一些美國人主張美國政府對中國進行交涉,但美國使館認為中國警察執法無可挑剔,無法交易。
一、適應社會治安的變化,增加相關的罪名
違法犯罪活動隨著經濟發展變化而變化,在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一些新型犯罪,為了打擊犯罪,我們希望出臺一些新立法,以便依法打擊犯罪。
第一,關于打擊地下錢莊。當前,一些地下錢莊大量非法交易,使大量的金錢游離于金融監管機關之外,地下錢莊已經成為各種犯罪的途徑,地下錢莊成為不法活動的載體,我國現行刑法對涉及錢莊沒有專門規定地下錢莊犯罪。公安機關打擊地下錢莊的主要是用非法經營罪名處理的,存在打不著,打不狠。
實踐中,地下錢莊是個人經營,難以認定為單位犯罪,也難以用非法經營犯罪進行打擊。
對地下錢莊的上游犯罪規定較少,打擊不力。當前,地下錢莊的業務品種日益復雜。
第二,打擊網絡犯罪。
網絡犯罪的類型多種多樣:有制作銷售木馬的犯罪,有植入木馬的犯罪,有寫信的犯罪,有做信息交易平臺的犯罪,有銷售肉雞的犯罪。這些網絡盜竊團伙,有的盜竊團伙甚至控制上百萬臺計算機。如,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制作網絡木馬后,通過發展30個成員,在短時間內盈利一千多萬元錢。當前,網絡盜竊活動非常活躍,但這些行為難以用法律打擊。
由于這些木馬并不對計算機進行破壞,所以,不能按照破壞計算機病毒罪處理。絕大多數的病毒對用戶的計算機并不會造成破壞。有木馬制作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間長達8年,他至今仍然逍遙法外,原因在于他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
第三、侵犯通信自由犯罪。
刑法關于侵犯通信自由罪,仍然限制在傳統的通信自由方面,對侵犯公民電子郵件的犯罪,沒有規定,立法不足影響對犯罪的打擊。
第四、關于打擊黑社會組織犯罪
黑社會犯罪的危害特別嚴重,黑社會犯罪具有特殊性,現有的法律規定不足。具體建議,從立法上將黑勢力納入刑法打擊的范圍,黑社會犯罪規定為累犯,對其財產實行追繳,舉證責任實行倒置。
第五、關于打擊傳銷犯罪
傳銷犯罪多種多樣,手段卑劣。如,組織頭目為了培養無恥的精神,男子要學韓信,女的要跳脫衣舞。目前,傳銷犯罪的法定刑比較低,建議提高其法定刑。
二、按照依法治國的需要,完善一些罪名
1、建議減少目的等主觀條件。刑法規定明知、故意的比較多。主觀上的東西證明難度大,是否重新審視主觀上的證明規定,代之以客觀要件。
2、明確模糊罪狀的表述
什么叫足以嚴重危害身體健康,實踐中很難把握。公安機關認定達到足以的標準,當事人認為不足以。
三、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的政策屬于原則性的規定,一些辦案人員擔心對政策理解不準招致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刑法還沒有將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納入刑法的范圍。
完善有關單位犯罪的規定,刑法沒有規定盜竊、誘騙。建議將有期徒刑的上限提到30年,但僅僅是限于一些特定的犯罪。對一些輕微犯罪,適用輕刑。對累犯要加重處罰,對減刑、假釋要嚴格控制。建立未成年人前科刑罰消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