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刑法設立傳銷罪的建議
發布: 2008-09-17 13:45:22 作者: 追風反傳銷 來源: 中國直銷網

傳銷的危害不用質疑,但是究竟有哪些危害,多大危害呢?可能大家知道的就不多吧?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設了“組織領導傳銷罪”的時候,特就此問題跟大家探討一下,希望有傳銷經歷的朋友以及反傳銷的朋友還有直銷界對傳銷有較深了解的朋友,都來探討這個問題。也希望我們的意見能夠給“傳銷罪”的審核部門一些參考,畢竟大家都是對傳銷比較了解的。希望傳銷罪的最高量刑提高到死刑或者無期,因為傳銷危害社會穩定、破壞社會經濟、破壞社會道德、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使少數人獲利,而且部分傳銷團隊采用暴力,危及人們的生命安全!
建議一:“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組織,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傳銷行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原因一:傳銷已不是普通的經濟犯罪,是集詐騙、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邪教學說、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原因二:對參與者的精神心理傷害巨大,即使不參與也會留下傳銷綜合癥。對個體參與者及家庭的危害不光是經濟上的,而且是精神心理與名譽上的。
原因三:非法傳銷變相傳銷的現狀,已經令人憂患,給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已造成影響,表面的繁榮,不代表是健康的。
原因四:傳銷的本質已經決定了,不適合中國的國情,其五級三階制團隊計酬,其本身不產生任何經濟效益,最終的資金流向少數人手里,傳銷組織內部里盛行的一句話“成功是搶來的”,因而參與人員被洗腦后,瘋狂的,不擇手段的欺騙最親最近的人,其意識狀態開始是好的,希望最親最近的人盡快發家致富,而后了解組織的本來面目后,而不是停止了拉下線,而是表現出神密感,繼續欺騙下線,這種泯滅人性的行為,令人心痛,心悲,不是“人幫人”,而是人騙人。
原因五: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紐帶,騙人而被傳銷組織說成善意的謊言,謊言的目的,是為了發展新成員,交入門費,認購超過價值本身的物品。讓她們接受傳銷歪理邪說,加上金錢的誘惑,非法拘禁控制人生自由,高強度的洗腦,快速致富的神話及新人來時沖著對親朋好友的信任,心理防線一步步瓦解,最終成為新的騙人工具,傳銷組織者的手段和歪理邪說讓人氣憤,為達目的,踐踏親情、友情、愛情。這種人與人之間最樸素的情感和信任是最珍貴的啊!
原因六:傳銷組織者的險惡用心,迷惑了下層的大多數會員,一個個都是她們的斂財工具,用各種各樣的道具,如資本運作及高科技產品等等。交會員費說是投資,一二年就能成為百萬富翁,參與傳銷組織人員不聽親朋好友勸解,仇恨社會,逃避社會,金錢至上的價值觀,長期處在那種封閉環境下,會讓人產生幻想,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承受著巨大壓力,正常人的道德底線已經喪失,作為社會成員我們看到這一幕難道不心痛嗎?傳銷參與人員當中所謂的成功人士,即使擁有錢財,最后的結局也是眾叛親離,親情,友情,愛情盡失,剩下的只有更加對社會的仇恨不滿,禍害社會。
原因七:傳銷組織者的行為理論的荒謬性,具有邪教本質,長期處于高度興奮的參與人員,極容易做出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與黑社會勾接,以達到暗中保護團隊的不斷壯大。控制傳銷參與人員的正常人身權利及良知清醒后的反抗。極容易變成黑惡勢力,邪教組織,以及在政治上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原因八:傳銷的組織的現狀,現每個省份的二三級城市和城鄉結合部都有其存在,參與人員年青化,大學生積極參與其中,扭曲的價值觀,沒人性,虛假橫行的傳銷組織中扮演的“偉大的直銷員”愿奉獻自己的青春從事這一“偉大的直銷事業”。那中國的未來誰人去爭取,請救救我們的孩子。
原因九:傳銷組織的最直接源頭,享受著組織的貢獻,制造每個人都能成功的假象,迷惑參與者,讓參與者在組織中一步一步的喪失人性,形如僵尸,善良的人,就此被改變,對她們的身心造成具大的影響,以及她們的家庭。讓參與者在經濟上,精神上,心理上對組
織產生依賴,可是我們的法律卻不能去懲罰他們,或懲罰程度過輕,達不到威懾作用。
原因十:法律是保護社會穩定的基石,源頭。綜上所述,傳銷的危害是深層次的,組織領導傳銷人員如果法律不能威懾他們,那遭殃的底層的參與人員,及傳銷參與人的家庭,及社會的誠信,道德體系,市場經濟秩序還有國家穩定。重懲傳銷組織人員才是打擊傳銷的關鍵一環。才能建設小康社會,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
建議二:“傳銷網頭(A級別)團隊如果人數達到萬人以上,且團隊有暴力致人死亡的,除相關直接責任人按相關法律條款判罰外,網頭也應該承擔主犯的責任,處以15年以上;對危害特別巨大,致多人死亡的,判處網頭無期或者死刑!”
建議三:建議把傳銷C級(主任,家長,寢室長)也列入重點打擊的對象,雖然這些C級小頭目還不是傳銷的受益者,但他們是傳銷的真正組織者,在傳銷網頭(A、B級)深居幕后遙控指揮以后,他們是傳銷騙術的具體實施者,如果把這些小頭目抓進去以后,整個傳銷網絡將會群龍無首,很快就會土崩瓦解。如此,則可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議四:“出租房東租房給傳銷人做組織的房東罰5000-2萬元,不聽者拘留15天”
建議五:“當地政府領導責任制,發現一處傳銷窩點,一票否決制。”加強當地政府社會監管。
建議六:“傳銷納入初高中,大學課本,用以預防”
建議七:“對傳銷資深人員,進行反洗腦,正確疏導,建立專門學校,用以教育,回歸社會”
建議八:“對沒有牌照的直銷企業,重點審查,規范其不法行為”
建議九:“鼓勵加入反傳志愿者聯盟的人員,應該表彰其公益行為”
建議十:“舉報傳銷者有獎,加大社會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