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月薪600元半年內(nèi)向同事賒購8萬元化妝品
發(fā)布: 2008-09-16 10:37:02 作者: 聶超 何曉偉 來源: 浙江新聞網(wǎng)

李亮向記者展示法院判決書和妹妹所寫的欠條
家住九龍坡的李芬是該區(qū)某學校的一名后勤女工,月薪只有600元的她,卻在半年間,向同事賒購了8萬元的化妝品。因無錢還債,她被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李芬稱,當同事向她推銷化妝品時,自己是“礙于情面”才賒購,是受了同事“蒙騙”。但九龍坡區(qū)法院近日以證據(jù)不足判她還錢。
女工半年賒購8萬化妝品
昨天下午,重慶君融律師事務所。李亮眼中含淚,請律師上訴,他妹妹李芬是市內(nèi)某校的工人。
據(jù)李芬介紹,2003年7月,她的同事羅花向她推銷洗面奶、早霜等化妝品,稱效果不錯。羅花曾一口氣向她推銷了4套世界著名品牌雅絲蘭黛化妝品,每套價格在9000到10000元。
李芬說,除化妝品外,羅花還向其推銷內(nèi)衣。到2004年愚人節(jié)前,李芬為買羅花的商品,已欠下了98400元。李芬說,這其中約有8萬元是化妝品。
她稱自己上了同事的當
李芬說,羅花向她推銷產(chǎn)品之后,讓她寫了借條,借條上稱是找羅花多次借了現(xiàn)金,還約定了利息。對此,李芬說,她有殘疾,有時反應遲鈍,因此被同事蒙騙了。
該校的老師說,李芬為人特別老實,沒有心計。2003年,她每月只有600多元的工資。
巨款欠下后,羅花常常催款。李芬的哥哥李亮說,家人認為羅花的行為是傳銷,曾向警方報警。可缺少證據(jù),警方?jīng)]有立案。2007年,家人無奈,省吃儉用幫她還了近5萬元。接下來約5萬元,家人再也無力償還。
家人省吃儉用為她還了5萬元
今年2月,羅花多次催賬無果,將李芬告上法庭。4月11日、6月25日,九龍坡區(qū)法庭兩次開庭。法庭上,羅花堅稱是借現(xiàn)金給李芬。
但兩人的多名同事通過書面證據(jù)或出庭的方式:證明羅花是給李芬推銷了一系列產(chǎn)品。
8月31日,李芬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法院認為,欠款是羅花推銷產(chǎn)品欠下的;李芬的殘疾不能證明其受騙。最后,法院判令李芬償還剩下的約5萬元。
據(jù)了解,目前雙方都擬上訴。羅花認為,法院認定李芬是從她處賒購的化妝品,不符合事實,事實上李芬是找她借的現(xiàn)金;而李芬認為羅花的推銷是非法經(jīng)營,她不用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