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傳銷現狀的原因
發布: 2009-05-23 09:46:22 作者: 告訴你真相 來源: 中國直銷網

最近幾天接到很多電話,都是那些傳銷人員懷疑的時候打來的。其實很多傳銷人員都知道是不可能掙到錢的了,但是他們為什么不放棄去面對現實呢?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一下幾方面的。
一 是社會大環境的原因。現在傳銷向低齡化和高文化化發展了,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現在很多家庭都不注重孩子心理健康的教育,只知道給他們錢,讓他們吃好穿好玩好,忽略了他們的心理感受,自然就感覺不到他們的內心是多么的孤單和叛逆。而傳銷組織者和那些做傳銷的正是利用青少年渴望被承認被認可的這個弱點,給他們灌輸的是:父母家人和社會只知道錢,沒有考慮你們的心理需要,如果你們短時間掙到很多錢,就會讓所有人另眼相看,而且你們自己有錢了,想買什么就買什么,不用向大人要,更不會看他們臉色了。還有就是在新朋友要從事款的時候也給他們灌輸:騙他們只騙這一次,以后就永遠不會再騙他們,再缺錢花了。這也是為什么很多新朋友要錢的時候說得很絕的原因。有的新朋友為了騙家里給錢做傳銷,說做生意和生病時最輕的,有的說車禍撞人了或者被人撞了,凌晨五點過打電話,利用家里人的關心,騙家里人拿錢。還有更嚴重的就是我在網上看到的,有個20歲的女孩子,為了拿到錢做傳銷,居然說被男朋友甩了,要做人流。這是多么瘋狂的無恥的騙家里人啊?
還有就是那些在校的和大學畢業的學生,因為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賦閑在家,對社會了解又少,沒有社會閱歷,很容易被洗腦的。加上他們覺得自己很優秀,是社會不好,懷才不遇,很容易被傳銷人員和傳銷環境里的所謂的“誠信親和力”迷惑蒙蔽。而且他們對直銷和傳銷都有些道聽途說,一知半解,只聽說傳銷要綁架勒索拿錢取人,沒有想到傳銷現在是變相的披著直銷外衣的更具有欺騙和迷惑性了,所以會堅持認為自己做的是直銷。他們在家里幾乎不做家務,在那個環境里被感染,被氣氛烘托,也會有一些改變,因為那些先去做的人都那么做的,在從眾心態驅使下,他們也學著做了。那個壞境提倡的艱苦創業,先苦后甜,大家平等,讓很多家庭不幸的人找到了被認同感,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二 是國家以前對傳銷的危害認識不夠,打擊處理力度不夠,打擊方法不當造成的!到現在為止都有很大一部分人認為,傳銷沒有多大的維害,覺得離他們很遙遠。其實有這種想法的人是因為對傳銷不了解造成的!他們不知道其實傳銷就在他們身邊,就在他們的那些親戚朋友中傳遞著做著。等有一天他們的親人朋友都失敗回來了或者把他們自己騙去了他們才知道,那時候已經對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了。
在打擊處理過程中,那些執法人員不可能親身經歷過傳銷,沒有經歷過對傳銷的了解就很膚淺,停留在表面上,因此在執法過程中就“方法簡單,過程粗暴,甚至使用暴力”,這樣就使傳銷人員有很大的抵觸情緒。在加上平常那些傳銷領導給業務員灌輸所謂的“負面”,說國家的打擊和新聞報道是故意的,為了維持社會分工的平衡,使那些膽小的,不知內情的人不敢接觸和選擇傳銷。而且有的地方為了應付上級,胡亂報道說“某某人因為做傳銷,已經被捕判刑多少年了”。但是他們不知道,報道的人每個月拿著報紙去跟下面的業務員見面發工資,你說那些業務員和新朋友能不信傳銷人員的“負面說”嗎?2005年7月份就有河南某主要報紙報道過焦作的“假天獅”頭目劉華學、楊昌虎被捕的消息,但是第二天劉華學就拿著報紙跟很多業務員和領導見面了。因此他們在每天開始上課之前介紹自己的時候都說“這個偉大而崇高的推銷行業”,使他們沉浸在一種極度狂熱之中,狂熱的人自然沒有分析判斷能力了!
三 是法律法規的滯后和不完善,管轄權錯位造成的。《禁止傳銷條例》第八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查處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在第七條里規定了三種行為是傳銷,但是工商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強制權,對傳銷人員沒有處置權,只能驅散或者查實之后交公安機關處理。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傳銷人員手拿《禁止傳銷條例》對抗工商執法,稱工商人員沒有權利處置他們,對涉嫌財物不予交出來。最后工商執法人員也沒有辦法,最后執法不了了之,不但打擊不了,反而助長了傳銷人員的氣焰,迷惑那些才被騙去的新朋友,結果執法打擊變成了幫兇!
還有就是對傳銷的危害認識和重視不夠,定罪量刑很輕,沒有威懾和震撼作用。對傳銷的定罪量刑只是以涉案金額多少來定,最高才10年,忽略了對被騙人員的傷害和造成的損失。按正常的情況,傳銷的危害在經濟方面其實是最小的,最重要的是對社會穩定和發展造成的危害!舉個例子,就像走私音像制品一樣,你要是只以金額多少來定,不看內容,那么走私普通音像制品和淫穢音像制品就是一個性質。但是事實是不是呢?肯定不是!!所以傳銷不能用非法經營罪或者非法集資、詐騙罪一類的來量刑,應該設立“傳銷罪”,涉案萬人的應該判死刑或者無期。他一個人害了上萬人啊?應該這么定才公平!也才能體現法律的威懾和尊嚴!!
四 是輿論宣傳不夠,對傳銷和變相傳銷與直銷的分辨沒有詳實的告訴公眾。很多人都聽說過傳銷,但是對變相傳銷,了解的人就很少了。因此出現組織里在解釋傳銷與直銷的區別時,答案就是傳統的傳銷與變相傳銷的區別了,但是這樣已經很能欺騙人了。在這里我用傳銷里的話解釋就是:火車都六次提速了,傳銷也在變得更具有迷惑性了!!但是只要大家都仔細分析,不要老想投機取巧,要貪心也要看看現不現實再決定,你就不容易上當受騙了!!多看報紙,多看新聞,多在網上了解,也多留意你身邊的人,其實也許就有很多是做傳銷賠了錢的人。傳銷已經使近3000萬人賠了錢,還有三四百萬的人在做傳銷,每40個人就有一個做過或者在做傳銷。那些做傳銷的人也去分析一下,這種局面你們還有成功的可能嗎?三四百萬人在做,有多少市場?有幾個可以成功?有的居然說每天都有人出生,那你就等18年后那些出生的人長大了又做嘛?
其實歸根結底,造成這種傳銷現狀的最根本原因是“人的無知,人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