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傳人:“雙軌制”必敗于政府打擊
發布: 2008-07-06 23:40:18 作者: 龍傳人 來源: 中國直銷網

8、各位權威直銷專家對雙軌制早已否定。
楊謙:明顯地根本不是銷售,而是利用后邊的人的資金來支付前邊人的承諾。這種模式的維持有時間極限。其實,非法傳銷所使用的制度通常是因征用后加入新人的錢給先加入的人提成的發生。用數學游戲來斂財,那就不僅可惡,而且可恨。直銷不是投資游戲;直銷不需要地下活動。
我希望那些存有糊涂認識的人一定要相信政府,無論實行什么樣的制度,雙軌也好,五級三階制也好,都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規。
黃金寶:改制為獲牌,拋棄“雙贏”制度,浙商,其靈敏的商業嗅覺和果敢的行動令人嘆為觀止。他愿“做別人不愿做的事”、敢“做別人不敢做的事”、能“做別人做不了的事”。2004年初夏,黃金寶敏銳地意識到原來所實施的“雙贏”制度(雙軌制)不穩定,長久做下去必定會出問題,比如崩盤。“這就像高速行駛的火車,雖然它跑得快,但方向不對,我們永遠也到達不了目標。我們必須讓火車慢下來或停下來,認準方向,讓它回到應有的軌道上去,回到我們的初衷上去。”為了對經銷商負責,為了企業的長遠發展,于是,黃金寶毅然決定重新討論獎金分配制度,進行改制,但他的想法當時遭到了很多人的強烈反對。雖然黃金寶知道直銷企業中途改制乃大忌,這就像臨陣換帥一樣,將給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并且還可能面臨“改死”的風險。但他在經過多方調查與戰略分析的基礎上,懷著“不信東風喚不回”的信念,堅定推行改制。從此邁上了穩健的加速度發展之路,并且為今日接軌直銷法規埋下了漂亮的伏筆。
劉凱湘教授說:第三條里面的幾個定義是非常關鍵的。本條例所稱直銷,什么是直銷,是企業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 最 終 消費者、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行銷方式。你看所以直銷員不能向直銷員推銷的,只能向最終消費者。……按照第三條講的對直銷的定義,只要你不是向最終的消費者推銷產品和服務,你就不是直銷,不是直銷是什么,就是傳銷,這就很麻煩。所以這種立法界定必須要清晰。
陳得發教授:獎金制度上你每找一個下線,一樣要找入會費,然后他拿出很大比例的錢當做獎金。演變到最后,這一類公司的直銷商目的不是要產品,目的是想辦法找更多人,然后再告訴他找來的人再找更多的人,因為他的分成是一層一層的,所以大家瘋狂的去找人。大家看到的是賺獎金的權力,而不是銷售產品。這就導致了我們所謂的老鼠會會泛濫的原因。
……那些不以銷售產品為他的主要目的直銷公司,都認為他是傳銷。
以高價銷售虛級化的產品或價值難以認定的產品。參加的人需要花一大筆錢購買產品才取得加入的資格;他們不是為了喜歡或需要這些產品而加入,他們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拉人頭領取獎金的資格,至于產品的功效或價值并不是他們考慮的重點。
在“利”之所驅下,公司和參加人大玩“拉人頭入會”的游戲,沒有人去仔細分辨利潤的來源
嚴法:雙軌制將成為打擊重點,采用雙軌制的企業將成為重點監控對象,對非法傳銷組織而言,雙軌制更是其斂財的一大“幫兇”。 目前,我國《直銷管理條例》明令禁止團隊計酬,因此,雙軌制的存在已經和國內法規相沖突,而伴隨著越來越多企業獲得直銷牌照,我國直銷市場已經到了不得不“清洗”的地步。
長沙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長張躍紅:事實上,雙軌制的危害比其他形式的傳銷更大。任何加入者都必須有左右兩區發展人數,且必須平衡,才能賺到錢。但很多情況下,左邊與右邊同樣發展很難做到。最終總有很多人會將大筆錢扔進去打水漂。“雙軌制”這一網絡傳銷造成了消費者心態扭曲,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其歪理邪說經不起推敲。
甄剛:雙軌是三方玩的。一方是老板,一方是網頭,還有一方是普通玩家。老板總是想把沉淀搞到最大,網頭則會想盡辦法讓個人收入獲得最高,而普通玩家則希望快速回本。這三方面的利益是不同的,因此特定雙軌的設計可以看成是三方博弈的結果。老板的策略:起盤時每碰金額盡可能少,排線也盡可能少,因為起盤時人多的話,第一天就可能啟動K值。網頭的策略:搞一點多單、盡可能加大封頂。加大封頂的好處是:不論當天來多少人,他都可能通吃。普通玩家的策略:每碰金額盡可能大,拉進幾個人就能賺回本錢,以后就是凈賺,而這顯然又與老板和網頭的利益相抵觸。
9、境外法規對雙軌制的明確否定。
馬來西亞直銷王國是最早定立直銷法的國家,單軌、雙軌和三軌在馬來西亞直銷法則中明確規定是不合法的,更何況中國現在只是發展中國家,是絕對不可能讓它合法的。
澳門特區政府特修改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違法行為的[七月十五日第六/九六/M號]法律的法案,法案除進一步厘定禁制層壓式傳銷活動外,亦引入刑事處罰制度,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科處十年徒刑。
陳麗敏指出,近年澳門經濟迅速發展,營銷模式日趨多樣化,但一些不正規的經營方式擾亂了商業活動的正常發展,其中層壓式傳銷不僅令市民在經濟上受損,更衍生很多社會問題。因此,有迫切需要完善現行法制,加強打擊擾亂市場及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層壓式傳銷活動。
法案建議在[第六/九六/M號]法律中增加[第二十八─A條]規定:“凡以層壓式傳銷活動或類似形式的銷售活動而發起或組織出售財貨或服務,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不少于一百二十日罰金”。如犯罪所引致的總財產損失屬巨額(根據《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a項,指超過澳門幣三萬元),處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相當巨額(根據《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b項,指超過十五萬元),則處兩年至十年徒刑。
臺灣:97年8月28日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判定新依、萬國、安泰等12家雙軌制直銷企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把他們的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刑捕,偵辦追訴他們的刑事責任,還把新邁等八家雙軌制公司處以50萬元以上罰款,并勒令次日歇業,按«公司法»第17條規定公平會通知“經濟部”撤消了他們的公司登記。在這之前他們就預感到末日的來寧而偷渡進入了大陸,不到半年一場毀滅直銷業的災難降臨到大陸。
香港警務處:參與雙軌傳銷會墮入騙局
警務處、消委會和勞工處昨日聯合舉行記者會,有一家三名成員慘成受害者,先后墮入「雙軌式傳銷」騙局,不但損失超過二十七萬元(金額是近年最高),更欠下財務公司十七萬元「貴利」。另一宗與雙軌式傳銷有關的個案,據消委會數字顯示,有關「雙軌式傳銷」的投訴個案在○四年有九十宗、去年有三十八宗,而今年首五個月已有二十三宗,傳銷的產品主要是健康食品及化妝品等。若參與雙軌式需要先購買貨品,可能會墮入陷阱。雙軌式傳銷則是以招聘為名,當一人成為會員后再介紹兩個朋友入會成為「下線」,如此類推,騙徒會游說貸款買貨。
10、筆者本人對雙軌制的觀點——屬于典型的團隊計酬違法的行為,其它傳銷獎金制度也都屬于違法的計酬制度,在中國不可行,都應該改正才好。
雙軌制忽視文化教育,忽視正確的靈魂、理念而輕視培訓教育;雙軌制不必擁有非常強的能力只要投資一單并發展二人就可坐收漁利。忽視產品,是任何倒爺商家都能玩的雙軌游戲。
雙軌制并不是正規的營銷計酬制度,它強迫人們對自由營銷的畸形發展,違反常規的只能直接帶二個人,強迫人們按2、4、8、16、32、64……2n ,將下線們(包括自己再發展的下線)按雙軌制度的金字塔結構系統,主要以縱向塞滿點位來歸順成一種游戲制,目的就是為了玩游戲時能設置陷阱(共十五種),讓那些不會玩者掉入“電子游戲”的陷坑,大量誠實的營銷人員本應得到的報酬獎金被那些狡猾者侵吞,這就不屬于真誠營銷團隊合作、公正報酬了,而把一個崇高的面向社會眾人推廣的大營銷,變成一場庸俗的互相欺詐的賭博游戲了,只是讓那些會玩雙軌制的老職業傳銷者斂財。
為什么所有的“雙贏”計劃領取獎金的階段都是12、36,51人等,而不是2n?因為這樣的網絡必然是不平衡的,排在最底層的人往往是血本無歸的。玩制度本身就是游戲人生,雙軌制哪能當作誠信謀生就業的分配制度,根本不是正派公司的象征;純粹是玩家的樂園、老實人的墳墓。所以導致雙軌制中的退出游戲者(傳銷難民)很多。而且每個人今后還要違法的按多層次拉進一定的人頭數才能報單計酬,以左右兩條線的碰對獎為主,如果下線的下線左右發展不平衡(這是很難由事主做到的),是得不到利益的,好慘呀!雙軌制的毒辣是不會同情你曾付出何等的辛苦,甚至你冒著親友的指責騙了不少的好友進來,本人依然還可能是血本無歸,你就認個倒霉被坑害吧。被玩家或老板的“提款機”給侵吞了,毫無公正、正義可言;所有的人們的心態都是扭曲的,有時你必須自己成為自己的下線,即重復入會而畸形發展。
雙軌制從來不注重統計銷售產品賣了多少錢,它只是注重騙了多少人頭近來卡位為主導,它只是用獎金去片面追求自己的金字塔滿員了沒有,拉人塞貨把人頭數湊夠了沒有。
直銷企業本應是產品、制度和教育鐵三角的組合體,然而在雙軌制這里,卻只剩下雙軌制度的旗幟高高飄揚了。
雙軌對業務員的撥出率,絕不可能按照30%,通常會超過45%以上,因此,這種直銷公司對付政府,都在欺騙撒謊,哪敢透出真情實況!
條例規定是按月報酬,雙軌制是做不到的,明顯與法規沖突,只要法規一嚴打,雙軌制公司肯定是死得最快的,最沒有凝聚力,因為它的理念松散違規最最多。
現在雙軌總部都意識到這些麻煩,多半將麻煩的雙軌制下沉到網點或養生館去實行,這也是新的走向,以為能保護總部沒有傳銷的嫌疑;但是這樣的后果,不僅逃脫不了總部幕后操縱的嫌疑,還要造成網點的權力和自由度加大,往往他們勢力一大就會跳槽到別的公司去服務,還造成雙軌制的文化和理念更難以在基層網點正確的培訓和管理的規范。
為了拉人頭順利,往往是上線立即幫你送一條腿,造成了人們的一種懶惰心理,大家都在底層次運作、盼望上線掉下人頭來,不能主動地的發揮每個人的積極性,如果沒能滿足下線,那可就要動亂出現糾紛,雙軌制一當有點風吹草動,崩盤死得也就最快,一剎那間作鳥獸散!這種營銷的培訓不力,建立的網絡簡直是一盤散沙,很容易地震跨塌。
雙軌制很容易被一些心術不正者利用,最容易淪為“老鼠會”的工具。
雙軌制是一個只注重一次性投資、以后只靠推薦拉人頭發展,就可以坐在家里領錢的非正規營銷方式。它決不會注重推銷給最終消費者,它絕對的不可能在中國持續的陽光下運作,是典型的金字塔欺詐違法制度。您的獎金收入完全是建立在不斷要拉人頭入會的前提下,而與您的銷售沒有什么大的關系。也就是說,這種制度本身的驅使走向只注重人頭數的倍增,并不注重銷售額的倍增;當金字塔網絡一旦擊鼓傳花鑼響停止發展時,拉不進新的下線就立即變成一張死網而出現社會動亂,這種雙軌網絡建起來雖快,可死得更快,且對社會的思想體系的腐蝕和安定團結危害最大。
雖然新雙軌強調下線營銷群要經常自我強迫重復消費,這只是后來者進貢養活給先到者,對于底層的奴隸,就只有虧本的份。
正確的直銷模式的創新出路,應該是徹底地拋棄傳銷之道,創新出決裂傳銷而不再涉嫌投資買單、發展下線、耍弄坑人的雙軌獎金制度搞團隊計酬的新營銷模式,那才是正道和光明的出路。創新直銷模式的主題,應該是幫助企業避免涉嫌傳銷才能談到的合法光明下可持續發展,如果為了守舊而搞修修補補地創新?就一次又一次地包裝出、似乎更巧妙的套路來保護實質上還是要堅持的傳銷,這樣做表面上是為了守法而創新,好像是堵了某一個方面的漏洞,其實又產生更多的麻煩,其實質還是在為了斗法(同中國的直銷定義較真)而干擾亂局。
我們要重視:獎金制度引導了整個企業的經營,決定了該企業的文化靈魂和運作模式。
操縱傳銷的核心力量(集中體現)是傳銷獎金制度。正確的直銷企業,應該是將消費者與經營者完全分離開來,才是防止傳銷行為的發生,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解決辦法。
正如筆者在立法前2005年2月寫的《重構直銷精神》(人民日報社出版)一書中說的:
說假話,誤人一生;說真話,助人前程。
即將頒布實施的直銷法規就是大道理,誰也抗不了。與其被動地改正不如主動地創新,新直銷法實際上給直銷業制造了一個揚眉吐氣的機會。
要想獲得利潤最大化,只有持續的時間越長,其幾何級數才越“倍”越大。
我們相信“三成定律”:成功、成事、成人。
我們強調“三合”:合法、合理、合情。
我們信奉“三好”:你好、我好、他好。
我們主張“三贏”:個人、集體、國家。
此乃新直銷精神也。
筆者揭露雙軌制負面的文章看起來似乎很討人嫌,希望大家注意:好好的與法規對照之后,您會看到其惡果是非常危險的,我們可以早做調整嘛,更好的規避法規的處罰,早早帶領網絡改變心態、修改制度,避免出現在工商局的黑名單上哦,爭取得到合法經營的持續發展多好,生命和金錢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三者皆可拋啊。
趁早改弦更張能把損失減到最小,因為它的幾個死穴,注定要違反中國的基本直銷法規,死局只是遲早的時間安排,死局的結局是從根本上不可避免的。
有法不依,藐視法規;將自毀前程。
在中國,雙軌制的是非,就好像“正龍打虎”一樣,并不會由于陜西林業廳幾個副廳長的不作為、亂作為,而長此渾濁下去;既然政府非常關注:對傳銷為何會屢禁不止?總有一天他總會把焦點注意到——作為當前極為普遍采用的雙軌獎金制度的造孽上來,因為這個行業的獎金制度模式,牽涉到“公平競爭”和驅使整個行業的是否健康走向;對于有沒有必要規范?要不要限制借雙軌拉人開路、超速度起盤?是否要明確地把雙軌運作定性為傳銷行為?只要法規真的嚴過來的時候,雙軌制在中國的失敗是必然的。
其實,按照筆者的觀點是:只要是屬于吃下線變相加盟投資費的團隊計酬式獎金制度,靠消費積分返利的分配模式,只要是把消費者與銷售者捆綁在一個人身上的報酬制度,不論你采用哪種計酬制度,就是三軌制、矩陣制、太陽線級差制也都是非法的,只不過雙軌制的劣跡陷阱更多而已。
希望還在采用雙軌制的公司,不要吃了大虧,見好就收吧,早改早轉型要主動的多!哪一天,政府徹底下令一刀切雙軌制的時候,您能早作準備,迅速平移軟著陸,網絡不散,業績不垮塌——為了這個目的,筆者愿意為真心想轉型的企業,效犬馬之勞;但是,只接待老板,不接待操盤手。請老板們自信:條條道路通北京,倍增法致富也能不采用雙軌制來美好實現,而且是更高級而快速的實現。
作為一個學者,拋磚引玉,為直銷界起到拋磚引玉、添磚加瓦的作用,可能我會被大多數同行為此而譴責,但我覺得有義務說出心里話,否則我就會誤導社會、誤人子弟。我也期望大家對我的觀點提出批評和指正,我也要與時俱進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