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則“公益”實搞傳銷 浙江杭州公布八起典型案例
發布: 2008-03-10 13:46:12 作者: 陳杭 胡力軍 來源: 今日早報

兩天一夜的培訓課程、沒有任何實物的綠化工程,都成為傳銷組織的標的物。昨天,杭州市工商局對外公布了兩年來被查處的8起典型案件。
2006年3月5日,《禁止傳銷條例》、《規范直銷條例》頒布實施。在過去的兩年里,杭州工商查處傳銷案件18起,清查傳銷人員近400人。工商執法人員查處發現,傳銷組織的形式正在變化。
培訓學習成為傳銷新載體
2007年4月,杭州工商發現了一個名為“大學生成功聯盟”的組織,該“聯盟”由杭州恒成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發起,在一些學校開展活動。他們在校園內舉辦講座,向學生灌輸成功思想。并借此吸引大學生參加為期“兩天一夜”的培訓課程,培訓費為360元/人。大學生進行培訓之后,還可以參加該“聯盟”。如果成功推薦兩人參與該課程,則可以成為“聯盟”的規劃師,并根據規劃師介紹學員的數目來計算報酬……工商部門認定,該聯盟“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違反相關法規,屬于傳銷行為。為此,工商部門依法沒收恒成商務違法所得19萬元,并罰款50萬元,吊銷該公司營業執照。
“新智國際網”是新加坡成資集團下的網絡營銷公司,從事網上遠程教育。2007年4月,杭州工商對該公司在臨安市的銷售點進行現場檢查。結果發現,要成為該公司用戶必須繳納一定數額的年費。成為該公司用戶后,可以推薦介紹他人加入,并按照推薦用戶的人數享受公司獎勵。2004年2月,杭州的陶某成為該公司用戶。截至查獲日,陶某已經介紹100余人購買新智網,非法牟利17萬元。
借口“公益事業”搞傳銷
2007年7月,杭州工商淳安分局還查獲了一起以公益事業為名的傳銷組織。
該組織的頭目錢某,在廣西貴港以現金繳納的方式投入5萬元認購15份當地綠化工程項目,并成為該工程的銷售人員。之后,錢某在杭州淳安以宣傳介紹、幫助匯款等方式發展自己的下線。要求被發展人交納3800元至6.9萬元不等的現金,加入該組織,并取得發展其他人員的資格。新人員加入后,按照其發展人員的數目和繳納金額取得報酬。
經過工商人員調查,所謂的綠化工程,根本沒有任何實物,完全屬于欺騙性質。最終,工商部門認定其屬于傳銷行為,對錢某處以10萬元的罰款。
一企業引進“傳銷”模式被罰
因為發現傳銷組織能“騙錢”,臨安一家農業開發公司還主動“引進”了傳銷的銷售模式。
該公司要求他人通過購買其生產的“葛根異黃酮”,獲得會員資格。獲得資格之后,會員可以推薦他人購買,并從中獲得循環返利。這一行為被工商部門獲悉之后,立即被查處。工商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7.4萬元,并罰款50萬元。
此外,在過去的兩年里,杭州工商部門還查處了“紅花籽油”產品傳銷案、“月月愛衛生巾”傳銷案。兩個案件都以購買商品為成為會員的前提,并以發展下線作為報酬的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