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 2008-01-29 15:49:17 作者: admin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文件
工商人字[2006]129號
——————————————————
關于印發直銷監管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直銷監管局:
根據中央編辦《關于增設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06]16號),直銷監管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總局黨組研究同意,現予印發。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主題詞:工商 直銷 編制 通知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 2006年7月12日印發
--------------------------------------------------------------------
直 銷 監 管 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一、 主要職責
研究擬定直銷監管和禁止傳銷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按照職責分工和法律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大要案件,指導本系統直銷業監管和打擊傳銷工作。
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直銷監管局設置3個職能處。
(一)綜合處
1、 負責起草本局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文件、報告。
2、 承擔本系統業務工作的綜合性調研和本局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提出本系統業務培訓工作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3、 負責本局綜合行政事務及文秘、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
4、 面向社會組織開展直銷和禁止傳銷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 負責本局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監管網站的維護與管理。
6、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直銷監管處
1、 研究擬定監管直銷市場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 組織、指導本系統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3、 協同商務部門,根據直銷業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確定、公布直銷產品的范圍。
4、 負責辦理商務部門有關申請設立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業務征求意見回復及直銷企業設立分支機構、重大事項變更審批等工作。
5、 負責對直銷企業的行政指導,組織對直銷員業務培訓直銷企業信息報備、信息披露、保證金存繳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6、 組織、指導本系統開展直銷監管工作,查辦直銷違規案件,對違規直銷的大要案件進行督辦。
7、 對直銷市場進行調研和動態分析,了解掌握直銷市場運行情況,指導建立直銷企業的信用檔案。
8、 辦理和指導本系統受理對違規直銷的舉報、投訴等工作。
9、 協助辦理直銷案件的行政復議。
10、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禁止傳銷處
1、 研究擬定禁止傳銷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 組織、指導本系統開展禁止傳銷工作。
3、 組織、指導本系統查辦傳銷案件,督辦傳銷大要案件,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4、 組織、指導查處利用互聯網傳銷的案件。
5、 負責對禁止傳銷工作和傳銷活動狀況的動態調研、搜集、整理、分析數據資料。
6、 組織、指導本系統向社會公開發布有關傳銷行為的警示、提示。
7、 辦理并指導本系統受理對傳銷活動的舉報、投訴等工作。
8、 協助辦理傳銷案件的行政復議。
9、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人員編制
將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辦公室)的1個領導職數和打擊傳銷處的5個編制劃入直銷監管局,其余人員在機關行政編制限額內調劑解決,人員總數控制在15人以內。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三個職能處,處長、副處長均按一正一副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