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14晚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報道了廣西來賓打擊傳銷的專項行動,廣西桂林市公安局局長也說,打擊傳銷并不能夠依靠一兩次的專項行動,傳銷就滅絕了。的確,從1990年直銷正式登陸我國以來,傳銷(請讀者注意:中國政府所指傳銷是指“非法傳銷”或非法直銷,即西方所稱的“金字塔銷售計劃”,跟我們一般所說的正當直銷或傳銷不是一回事,本文所稱傳銷即“非法傳銷”)也緊隨其后登陸了。中國政府正式打擊傳銷是1994年8月,那么,時間過去了12年多,也就是說中國政府“打擊”傳銷12年了,為什么傳銷不但沒有被消滅,而且是越打擊其發展越壯大呢?
我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到底這是傳銷本身的問題?還是我們的觀念出了問題?還是我們打擊傳銷的手段出了問題?或者直接地說,傳銷到底應不應該打擊?如果應該,那么到底應該怎么打?如果不應該,那么又怎樣去管理呢?
到底是應該,還是不應該,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向讀者明確一個真理:任何一個明智的政府,對于危害國家政治和經濟的一切行為都必須要給予堅決徹底的打擊,這是毫無疑問的。反過來說,凡是一切有利于國家經濟的發展和政治的安定團結都是要積極鼓勵的。失去了這個前提,我們討論任何的事情都無意義。
傳銷應不應該打擊?當然應該!而且非常的應該。這個常識不用探討,因為傳銷危害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破壞國家經濟的穩定發展。我們要探討的問題,不是來討論傳銷的危害種種問題,而是要探討根治傳銷的策略問題。俗話說,擒賊先擒王,打蛇打七寸,那么傳銷的“七寸”在哪里?12年打擊傳銷,非但沒有把傳銷打死,而且是越打擊傳銷,傳銷發展得越猛烈(暫時的熄滅不等于傳銷的死亡)。我們看到政府每年都要打擊傳銷,而傳銷每年都如火如荼地發展,問題的根源出在哪里呢?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出在政府沒有找到傳銷的“七寸”!
我們應該承認,這個七寸的確是不太容易找!試想:無邊無際的羊群,里面有真正的羊,也有披著羊皮的狼。如果“羊”是正當直銷的話,那么“披著羊皮的狼”就是非法傳銷。問題在于如果我們不分青紅皂白,把外表看著全是“羊皮”的羊都消滅,問題到是徹底解決了,“披著羊皮的狼”肯定是全部被打死了,但是“羊”也完蛋了。今天中國的直銷市場就如同這樣的問題,“披著羊皮的狼”和“羊”都在同一世界里,同一陽光下,“羊”干什么,“披著羊皮的狼”就模仿著干什么,而且是不干好事。難不難治?廢話,不難你試拭看!如果不難,還用得著中國政府今天來打擊嗎?不早在50年多年前。美國政府早就把它干凈徹底地消滅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