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傳人變成店傳店
發布: 2007-01-02 00:00:00 作者: 萬年青 來源:

作者:萬年青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直銷計酬形式中的優勢點正在為其他公司采用,用來發展網絡,并謀取利益。這樣做可以避開國家直銷法規的限制。”廣州九方馬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直銷傳播網執行董事王萬軍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說。
“正規的直銷公司,店和店之間是平行關系,只通過提供服務獲取服務費用;直銷員與直銷員之間也是平行關系,并從銷售中獲取低于30%的報酬。這就是所謂的單層次計酬。現在一些其他公司,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就通過‘電子商務’或者‘加盟店’的方式,結合傳統直銷概念中最具有誘惑力的計酬方式。從計酬制度來看,很多公司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實際上非常明顯采用‘多層次’計酬的方式。”王萬軍如此評價。
“所謂‘多層次’,就是推薦人,或者推薦店,并且這個網絡內的利益關系相關,從而實現計酬方式的幾何倍增。分析該公司的運營方式,正是利用兩種計酬體系。第一,就是多層人際網絡的計酬體系,通過別人的銷售業績拿到提成。第二,在有了人和人之間的團隊計酬之后,又把這種方式放入‘店和店’之間的操作模式中,也可以從所推薦的店鋪的銷售額獲得其他的報酬。”王萬軍說。
一位內資直銷公司的業內人士對記者透露:“正規的直銷公司往往要受制于國家的直銷條例限制,直銷員最高只有30%的獎金;并且,在廣泛發展店鋪,‘店傳店’方面,也終歸有所顧忌。相比來看,其他一些不打算獲取直銷牌照的公司往往對此無所顧忌,通過‘電子商務+傳統實物店+直銷’的模式開展業務,并且錯開了商務部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對于‘直銷’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