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騙逾億元 墨龍公司傳銷余黨判監11年
發布: 2007-01-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有“廣州變相傳銷龍頭”之稱的墨龍公司,曾因短短兩年間騙走2077名廣州市民逾億巨款而“名噪一時”。日前,繼墨龍公司的頭目們———王日升團伙依法獲刑后,廣州中院對曾伙同王日升騙走巨款的墨龍公司余黨、墨龍公司原東風分公司總監葉建梅進行一審宣判,
判定葉建梅構成集資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高回報為餌騙2077人
據介紹,墨龍公司成立于1998年,其頭目王日升自2001年7月起,招聘人員先后成立了墨龍公司東風分公司、華海分公司、華信分公司等11家分公司。
墨龍的業務員通常采用以電話通知中獎、社會調查等名義,約定被害人前往公司領取鏡框、陶器等禮品,隨后分別以年息100%、40%、15%的高額利潤回報為誘餌,與客戶簽訂購買合同、委托代銷合同等,誘使受害人上當。
除此之外,為了騙取更多人的信任,墨龍公司還經常舉辦各類活動,租用豪華寫字樓,購買各種產品獲獎的牌匾,聘請著名歌星做廣告,甚至煞有介事地設置黑螞蟻養殖、釀酒、水產基地。短短兩年時間,墨龍公司騙取了2077名被害人投資款人民幣上億元。
2005年12月30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墨龍公司集資詐騙案主犯王日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墨龍余黨潛逃兩年落網
葉建梅,化名葉可風,原系廣州墨龍科貿有限公司旗下“最得力”的業務公司———東風分公司的總監。2006年4月21日,在墨龍公司垮臺近3年后,警方終于抓獲被通緝已久的葉建梅。
法院查明:2001年8月至2003年7月,葉建梅在墨龍公司東風分公司任總監期間,明知該公司總經理王日升夸大螞蟻養殖和墨龍系列產品的利潤、虛構該公司持有股份和經營開發權的情況下,仍在王日升的組織、策劃、授意下,以年息15%-50%的高額回報為誘餌,指使下屬誘騙被害人向墨龍公司投資購買“擬黑多刺”螞蟻種、“墨龍玉液”等墨龍系列產品,并委托代銷及購買虛假的公司股份,瘋狂騙取被害人的投資款。經審核,葉建梅伙同王日升等人共騙取2077名被害人的投資款人民幣1.11億余元,至2003年9月案發時止,尚有人民幣9990萬余元投資款未能歸還給各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葉建梅明知他人實施集資詐騙犯罪而予以協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遂作出如上判決。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