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給傳銷者將被罰50萬 舉報傳銷者有望獲獎金
發布: 2006-1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明知租房者為傳銷人員的房主將受上限處罰;誘騙學生傳銷將受重罰;舉報傳銷者有望獲獎金,舉報電話:024—86849542
出租房屋為傳銷人員提供培訓、經營場地者可能被按上限處罰50萬元,這在遼寧以前還未出現過。
遼寧省工商局副局長李長春是在昨日省政務公開辦、省政府糾風辦、省工商局、省公安廳聯合召開的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透露這些內容的。他說,遼寧在今年11月份至明年8月開展此專項整治活動。
他表示,盡管法律規定對這種行為可處以5萬至50萬的罰款,但在執行中大多按照下限處罰。
李長春認為,以前對出租房屋給傳銷經營的行為處罰力度不夠,這是遼寧部分地區傳銷依然猖獗的一個原因。
出租房屋給傳銷者居住也可能會受到罰款,但工商局強調,明知租房者為傳銷人員的房主才能受到處罰。
省工商局表示,通過此次專項行動,第一次由政府多部門聯合進行。力爭使經常性、規;膫麂N活動基本杜絕;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張偉平在會上堅定地表示:“在傳銷方面,遼寧一定會成為一塊凈土!苯衲辏」膊樘巶麂N案件150余件,僅工商部門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06件,涉案金額10163.30萬元,罰沒款605.22萬元。取締傳銷組織活動場所1325個,驅散遣返傳銷人員51585人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2人。
誘騙學生傳銷受重罰
按照《遼寧省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此次活動重點打擊的有: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處處長高海說,丹東等地曾發生在校中學生隨家人參加傳銷的事件,各地也有未成年人參與傳銷的現象。
活動以鞍山市、本溪市、朝陽市、盤錦市、葫蘆島市等“拉人頭”式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地區為重點。
出租房屋為傳銷人員提供培訓、經營場地者可能被按上限處罰50萬元,這在遼寧以前還未出現過。
遼寧省工商局副局長李長春是在昨日省政務公開辦、省政府糾風辦、省工商局、省公安廳聯合召開的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透露這些內容的。他說,遼寧在今年11月份至明年8月開展此專項整治活動。
他表示,盡管法律規定對這種行為可處以5萬至50萬的罰款,但在執行中大多按照下限處罰。
李長春認為,以前對出租房屋給傳銷經營的行為處罰力度不夠,這是遼寧部分地區傳銷依然猖獗的一個原因。
出租房屋給傳銷者居住也可能會受到罰款,但工商局強調,明知租房者為傳銷人員的房主才能受到處罰。
省工商局表示,通過此次專項行動,第一次由政府多部門聯合進行。力爭使經常性、規;膫麂N活動基本杜絕;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張偉平在會上堅定地表示:“在傳銷方面,遼寧一定會成為一塊凈土!苯衲辏」膊樘巶麂N案件150余件,僅工商部門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06件,涉案金額10163.30萬元,罰沒款605.22萬元。取締傳銷組織活動場所1325個,驅散遣返傳銷人員51585人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2人。
誘騙學生傳銷受重罰
按照《遼寧省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此次活動重點打擊的有: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處處長高海說,丹東等地曾發生在校中學生隨家人參加傳銷的事件,各地也有未成年人參與傳銷的現象。
活動以鞍山市、本溪市、朝陽市、盤錦市、葫蘆島市等“拉人頭”式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地區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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