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讓政府也淪為無賴?
發布: 2006-11-01 00:00:00 作者: 陸志堅 來源:

國家對打擊傳銷從不手軟,可是,在一些地方傳銷活動卻屢打不止,屢禁不絕。不久前,記者來到了廣西玉林市,發現這個市區只有幾十萬人口的小城居然云集了至少8萬名傳銷人員,成為玉林一道怪異的風景。而且,傳銷組織在玉林竟然可以享受到打電話不花錢的待遇,不僅如此,傳銷人員還告訴記者,他們做的所謂連鎖銷售,
傳銷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動。在玉林傳銷卻能堂而皇之地在陽光下操作。幾十萬人口的小城傳銷人員竟然近10萬,單從這個數字看,龐大的傳銷大軍不但支撐起了當地經濟高位運行的“重任”,而且成為當地政府割舍不了的財政“雞肋”。可以說,在當地政府的眼里,傳銷并非危害社會經濟秩序和穩定的“洪水猛獸”,而是能拉動經濟發展的“大財團”,一種新興的生產力。
不錯,幾萬傳銷人員落戶玉林,對當地經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能拉動餐飲業、房產業、租賃業及其它相關服務業的發展。但傳銷是什么?從經濟學角度看,傳銷以欺騙為直接手段,出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資源;從社會學角度看,它瓦解社會基本單元——家庭,動搖社會穩定的基礎;從心理學角度看,它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的約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礎。因而,說白了,傳銷就是一種赤裸裸的經濟和道德詐騙,是損害社會公正、公平、有序的惡性“毒瘤”。
那么,本與傳銷水火不相融的堂堂政府,對此不但不予以打擊,反默許職能部門采取一系列優惠政策“厚待”傳銷人員,待之為“座上嘉賓”,甚至是連本地人都不能享受的待遇,諸如所有傳銷人員接打電話都免費等等,這至少說明了當地政府一是法制意識淡薄,姑息養奸;二是無視上級禁令,我行我素;三是發展觀念出現嚴重偏差,到了利欲熏心的地步。
對人的逐利行為,國際上流行一種“普遍無賴原則”,這是美國憲政學者麥迪遜所說的。他說,純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為,人類做不到。政治學們在設計任何制度和確定法律的制約和控制時,應當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在人的全部行動中,除了謀求一己私利之外,別無其它目的。可以說,這種“普遍無賴原則”在玉林被當地政府解讀得“淋漓盡致”,只要自身獲了利,哪管他人瓦上霜。
傳銷,講求一個“洗腦”。看來,也該給玉林市的某些領導“洗洗腦”了。當然,“洗腦液”用的是社會和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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