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發布: 2006-11-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市政府辦公廳11月19日下發通知,就在全市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出臺方案,確定從現在起至明年9月底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等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此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行為。嚴懲傳銷活動的組織策劃者和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骨干分子;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者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犯罪。
我市確定從現在起對暫住人口、出租房屋、賓館會堂等進行全面清查,梳理傳銷線索,制定周密實施方案,逐級落實“打、防、控”屬地責任,特別是要明確“兩所”(工商所、派出所)、“兩委”(居委會、村委會)的責任。從現在起至明年7月底前為集中行動、重點打擊階段,根據掌握的案件線索組織統一行動,搗毀傳銷網絡,查辦一批大要案,形成打擊傳銷的強大攻勢。明年8月份為總結檢查、鞏固成果階段。各縣(市)區要在明年4月之前至少確定1個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作為落實“兩委”、“兩所”打擊傳銷基層屬地監管責任制的試點單位
此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行為。嚴懲傳銷活動的組織策劃者和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骨干分子;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者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犯罪。
我市確定從現在起對暫住人口、出租房屋、賓館會堂等進行全面清查,梳理傳銷線索,制定周密實施方案,逐級落實“打、防、控”屬地責任,特別是要明確“兩所”(工商所、派出所)、“兩委”(居委會、村委會)的責任。從現在起至明年7月底前為集中行動、重點打擊階段,根據掌握的案件線索組織統一行動,搗毀傳銷網絡,查辦一批大要案,形成打擊傳銷的強大攻勢。明年8月份為總結檢查、鞏固成果階段。各縣(市)區要在明年4月之前至少確定1個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作為落實“兩委”、“兩所”打擊傳銷基層屬地監管責任制的試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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