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個部門聯手緊盯"外來戶" 來賓"鐵桶陣"圍剿傳銷
發布: 2006-11-30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如今,有人如再想到來賓市搞非法傳銷,不僅會面臨政府的嚴厲處罰,連那些給傳銷組織出租房屋的人也要“享受”切斷水電的“待遇”。外來戶租房,都要進行專門登記。10月以來,來賓市組織工商、公安等25個部門1000多人的執法隊伍,在全市范圍內有針對性地開展聲勢浩大的打擊傳銷行動,驅散傳銷組織,該市的租房價格也應聲而落。
傳銷頭目潛逃前落網
網絡圖被當場搜出
10月11日,來賓警方接到一名陌生女子趙某的舉報電話稱,她是一名被騙到來賓搞傳銷的外地人,被騙去了3800元血汗錢。如今,傳銷頭目黃某去汽車站買車票,準備卷款潛逃,希望警方能截住她。
民警立即前往舉報地點等候。不一會兒,一名與舉報人所說特征相符的女子出現在維林市場附近,民警立即將該女子截住。民警隨后從該女子的行李箱內,發現了一大堆宣傳資料,其中有傳銷下線人員加入傳銷組織時交納的所謂的“申購單”67張、記錄網絡發展情況的網絡結構圖4張、傳銷活動筆記本兩本。
接受警方調查時,該女子稱,她姓黃,河南省洛陽市人,今年52歲。2005年10月,她被一個朋友以介紹做生意的名義騙到來賓,加入到名為“新加坡××國際有限公司中國分公司”的傳銷組織。隨后一年中,黃某先后發展了包括其丈夫、女兒在內的傳銷人員50多人,申購產品300余份,涉案金額100多萬元。目前,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黃某刑事拘留,并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
出租房屋搞傳銷
房主被罰20萬元
今年8月中旬,接到舉報后,工商執法人員來到來賓市振林路羅某家,將正在羅某家中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徐某、吳某等46名傳銷人員逮個正著,并在現場繳獲大量的非法傳銷宣傳資料。在鐵的事實面前,羅某及家人啞口無言。
原來,2006年4月23日,羅某以每月4500元的價格,將自己6層樓房全部出租給王某、黃某等外省籍傳銷人員居住。出租期間,羅某將房屋委托岳父韋某管理,并由韋某代收租金。經統計,韋某共收取了4個月的房租,違法獲利2萬元。
今年11月中旬,來賓工商局向羅某開出處罰單,理由是他對外出租房屋期間,來賓市政府已組織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打擊非法傳銷的專項行動,并將《禁止傳銷條例》、《關于嚴禁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的通告》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進行了廣泛宣傳。羅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并為傳銷行為提供培訓場所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禁止傳銷條例》(國務院令第444號)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決定對羅某作如下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萬元,罰款20萬元。
傳銷人員成“過街老鼠”
一個多月遣散2200人
據來賓市工商局辦公室蒙主任介紹,針對傳銷人員居住和集散地點,聯合執法部門采用廣播、張貼通告、標語以及文藝晚會公演等多種形式,宣傳傳銷對社會的危害。執法人員采取端窩點、抓頭目、遣送傳銷人員、收繳傳銷物品等措施,嚴厲打擊傳銷活動。對流竄到城區周邊鄉鎮的傳銷人員,各鄉鎮也參與打擊,使傳銷人員變成了“過街老鼠”。
與此同時,執法部門也加大了對違法出租屋主的教育和懲處力度,先后有150多戶傳銷窩點出租屋被斷水斷電,其中3名情節嚴重的違法出租屋主,各被罰款20萬元,還有1名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出租屋主,更是被處以40萬元的罰款。
來賓市政府還專門撥出50萬元資金,在城區成立8個出租屋和外來人口管理站,聘用協管員對出租屋和外來人口進行清理登記和監督,詳細掌握出租屋和外來人口基本情況,發現違法活動或可疑情況,及時通報工商、公安、稅務等有關部門。同時,來賓市還保留著一支200至400人的打擊傳銷的執法隊伍,對回流的傳銷人員和漏網的傳銷窩點進行經常性打擊。
經過一個多月的打擊行動,目前聯合執法部門共搗毀傳銷窩點270多個,遣散(送)傳銷人員2200多人,行政拘留傳銷頭目103人,提請逮捕24人。如今,大部分傳銷人員離開了來賓,該市的租房價格也隨之下落。
傳銷頭目潛逃前落網
網絡圖被當場搜出
10月11日,來賓警方接到一名陌生女子趙某的舉報電話稱,她是一名被騙到來賓搞傳銷的外地人,被騙去了3800元血汗錢。如今,傳銷頭目黃某去汽車站買車票,準備卷款潛逃,希望警方能截住她。
民警立即前往舉報地點等候。不一會兒,一名與舉報人所說特征相符的女子出現在維林市場附近,民警立即將該女子截住。民警隨后從該女子的行李箱內,發現了一大堆宣傳資料,其中有傳銷下線人員加入傳銷組織時交納的所謂的“申購單”67張、記錄網絡發展情況的網絡結構圖4張、傳銷活動筆記本兩本。
接受警方調查時,該女子稱,她姓黃,河南省洛陽市人,今年52歲。2005年10月,她被一個朋友以介紹做生意的名義騙到來賓,加入到名為“新加坡××國際有限公司中國分公司”的傳銷組織。隨后一年中,黃某先后發展了包括其丈夫、女兒在內的傳銷人員50多人,申購產品300余份,涉案金額100多萬元。目前,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黃某刑事拘留,并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
出租房屋搞傳銷
房主被罰20萬元
今年8月中旬,接到舉報后,工商執法人員來到來賓市振林路羅某家,將正在羅某家中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徐某、吳某等46名傳銷人員逮個正著,并在現場繳獲大量的非法傳銷宣傳資料。在鐵的事實面前,羅某及家人啞口無言。
原來,2006年4月23日,羅某以每月4500元的價格,將自己6層樓房全部出租給王某、黃某等外省籍傳銷人員居住。出租期間,羅某將房屋委托岳父韋某管理,并由韋某代收租金。經統計,韋某共收取了4個月的房租,違法獲利2萬元。
今年11月中旬,來賓工商局向羅某開出處罰單,理由是他對外出租房屋期間,來賓市政府已組織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打擊非法傳銷的專項行動,并將《禁止傳銷條例》、《關于嚴禁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的通告》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進行了廣泛宣傳。羅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并為傳銷行為提供培訓場所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禁止傳銷條例》(國務院令第444號)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決定對羅某作如下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萬元,罰款20萬元。
傳銷人員成“過街老鼠”
一個多月遣散2200人
據來賓市工商局辦公室蒙主任介紹,針對傳銷人員居住和集散地點,聯合執法部門采用廣播、張貼通告、標語以及文藝晚會公演等多種形式,宣傳傳銷對社會的危害。執法人員采取端窩點、抓頭目、遣送傳銷人員、收繳傳銷物品等措施,嚴厲打擊傳銷活動。對流竄到城區周邊鄉鎮的傳銷人員,各鄉鎮也參與打擊,使傳銷人員變成了“過街老鼠”。
與此同時,執法部門也加大了對違法出租屋主的教育和懲處力度,先后有150多戶傳銷窩點出租屋被斷水斷電,其中3名情節嚴重的違法出租屋主,各被罰款20萬元,還有1名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出租屋主,更是被處以40萬元的罰款。
來賓市政府還專門撥出50萬元資金,在城區成立8個出租屋和外來人口管理站,聘用協管員對出租屋和外來人口進行清理登記和監督,詳細掌握出租屋和外來人口基本情況,發現違法活動或可疑情況,及時通報工商、公安、稅務等有關部門。同時,來賓市還保留著一支200至400人的打擊傳銷的執法隊伍,對回流的傳銷人員和漏網的傳銷窩點進行經常性打擊。
經過一個多月的打擊行動,目前聯合執法部門共搗毀傳銷窩點270多個,遣散(送)傳銷人員2200多人,行政拘留傳銷頭目103人,提請逮捕24人。如今,大部分傳銷人員離開了來賓,該市的租房價格也隨之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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