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之后 直銷市場競爭就能公平嗎?
發布: 2006-11-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迫在眉睫,根據2005年12月31日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廢止外商投資轉型企業有關規定的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依法獲得直銷許可,以店鋪加雇傭推銷人員(系指非企業正式雇員,通過為該企業推銷產品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從事經營活動的,比照《直銷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關于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規定查處。”因此,2006年11月30日是被直銷業界公認的10大外資轉型直銷企業的最后大限。
對于外企直銷大限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特別是在距離外資大限還剩下短短的幾天時間里,各家輿論媒體是眾說紛紜不絕于耳,甚至于某些媒體和言論是激情四溢,好似外企大限后中國直銷行業就進入了太平盛世的自由競爭年代。面對社會上對外企大限評述的林林總總,筆者反思之后不禁發問;難道外企大限后中國直銷市場的競爭就能公平了?
其實不然,外企直銷大限是我國直銷市場管理逐步趨于完善的一個重要表現形式;但是,在中國目前的直銷市場經營環境下,內資和外資直銷企業的市場經營政策和條件始終就沒有公平過,這都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期積累的一種社會必然結果。
一、?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經營政策上的不公平
眾所周知,20世紀90年代初期直銷進入中國時是一種自由的市場經營,內外資企業在直銷經營政策上是一視同仁;例如:1996年4月中國政府經過審查首次批準了41家直銷企業可以開展多層次直銷業務,從當初內外資企業參與直銷經營資格和后來形成的市場經營狀況就可熟知一二。
但是,從1998年4月2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后,國家三部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國內貿易部)發出《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雇用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并正式批準了安利、雅芳、玫琳凱等10家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經營。從此,我國直銷行業中的內外資企業就進入了一種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中。
面對優惠的經營政策,10大外資直銷轉型企業憑借中國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而大張旗鼓地進行直銷經營,積極整合直銷市場資源和瓜分市場份額,從而形成了今天中國直銷市場上外資直銷企業銷售份額占80%以上,并打造出了安利公司、中山完美公司、雅芳公司等直銷帝國;而內資企業則在直銷經營政策的藩籬下偃旗息鼓或另辟蹊徑,例如天獅集團無奈只有開辟海外直銷市場為生等,導致內資直銷企業在中國直銷市場上是風雨飄搖,差距是越來越大。因此,可以說前一階段的直銷政策是內外資企業在市場上競爭不平等的最大根源。
二、?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稅收上的不公平
在中國經濟實行改革開放后,中國市場逐步成為世界各經濟組織所共同關注的焦點。中國政府為了加快市場經濟的前進步伐,先后出臺了許多對外資企業在經營上的優惠稅收政策,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同樣對外資直銷企業有效。
例如: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上存在很大區別:內資企業優惠稅率幅度小,為18%和27%兩個檔次;面外資企業的優惠幅度較大,分別為15%和24%兩檔。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適用范圍較窄,主要有第三產業,利用“三廢”企業、勞服企業、校辦工廠、福利企業等,外資企業的適用范圍較寬,主要有:生產性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以及從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設等企業等,內資企業減免優惠政策時間較短,一般為1-3年,而外資企業減免優惠時間較長,一般為5年或5年以上。
因此,在同等經營規模的前提下,由于內外資企業稅收政策的不同,而導致內外資直銷企業在最終獲得的企業經營純利潤就不同,形成的股東投資收益率也就不同。無怪乎去年政府有關部門即將把《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推出之時,立即引出了“50多家外企聯名上書事件”,即: 54家在中國投資的跨國公司向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提交報告,要求中國當局在取消對外資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給予“5到10年的過渡期”。
稅收能決定企業未來經營的結果,稅收政策上的不平等,為內外資企業在直銷市場競爭埋下了不平等的根源。這種差異性的企業稅收制度嚴重違反了稅負公平均衡的原則,抑制了我國民族工業和幼稚產業的發展;同時,這種稅收的“內高外低”客觀上助長了“假外資”現象的屢禁不絕,來自國內的資本通過各種方式為自己披上“外資”外衣,再以外資企業的名義在中國投資和經營,以享受稅務方面的優惠待遇,這對于中國發展民族工業和產業經濟將產生不利的影響。
正如國內一位經濟學家指出的那樣:2005年中國已經步入WTO后過渡期。兩稅法并行所給予外資的“超國民待遇”,已經在事實上日漸造成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中國稅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是勢在必行。
三、?內外資直銷企業在起跑線上的不公平
在直銷市場經營過程中,相對外資直銷企業而言,內資直銷企業還處于一種啟蒙和初期發展階段,就如同一個成年人與一個小孩子在進行同場體育競賽一樣差異懸殊,由于自身條件差異而必然導致競爭結果的不同。
在企業競爭實力上,目前進入中國直銷市場上的外資企業幾乎都有從事過幾年或幾十年直銷經營的跨國公司,企業原始資本積累已經達到了局部壟斷經營的程度,甚至于可以動用本國政府的勢力為其市場競爭大開方便之門,并成為國家對外進行資本擴張的形象代言人,例如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和歐瑞蓮公司等。這些超級外資直銷企業相對弱小中國內資直銷企業的競爭而言是大巫見小巫,在中國直銷起跑線上是不能同等爾語。
在企業經營管理上,外資直銷企業經過幾年或幾十年的長期實踐與積累,都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直銷經營戰略體系、直銷人才管理系統、直銷資金流管理系統、直銷物流管理和直銷市場管理系統等,并具備了豐富的直銷市場實戰經驗,例如:安利公司的教育培訓系統和中山完美公司的全自動物流配送系統等,外資直銷企業市場經營是游刃有余。而大多數內資企業是直銷經營的新兵,相對缺少系統的直銷經營戰略與策略,當直銷市場出現經營危機時就頭痛醫頭或腳痛醫腳,甚至于偃旗息鼓或另投他鄉,例如前一階段的珠海天年公司和萬基公司試水直銷等。所以說,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管理上(特別是在經營危機管理上)有差距,不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比賽。
在企業經營理念上,由于外資直銷企業都有豐富的資金積累作后盾,因此對于參與中國直銷市場的競爭都是有備而來,積極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工作,有的外資直銷企業針對中國市場提出了頭幾年不需要盈利的經營策略,甚至于要在中國直銷市場上有目的的開展燒錢運動,打好心理戰再打市場戰;例如:康寶萊公司花年薪500萬聘請錢港基先生為中華區總裁,這對于內資直銷企業的董事會而言就是天方夜譚,對于弱小的中國直銷企業來講也是望塵莫及。所以說,內外資直銷企業在市場資源準備上和行動上不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四、?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目前市場上的發展現狀不公平
由于前一階段中國直銷政策的傾向和引導作用,目前中國直銷市場的80%被外資企業所占據,特別是安利公司在中國已經形成了年銷售額達到170多億元人民幣和雅芳公司達到了7000多家連鎖店鋪的經營規模,中國直銷市場相對被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和中山完美公司等幾個外資直銷經營帝國所分割。
同時,由于政府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的直銷企業資格門檻過高,相對抑制了內資直銷企業的形成和成長,特別是大多數中小內資企業缺少直銷拿牌的硬性條件而被拒之門外;而一些大型的傳統內資企業在獲得直銷經營牌照后,由于缺乏直銷市場管理經營與實戰經驗,只有把直銷經營牌照束之高閣當成一種裝飾品(如南京中脈公司等),內資直銷企業成長發展緩慢。
因此可以說,在目前中國直銷市場的經營環境中,內外資直銷企業在中國市場發展中所占有的區域份額不同,從客觀上就決定了內外資直銷企業同臺競爭的起跑線不公平。例如現今中國政府批準的10家直銷企業中,其中有7家外資企業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這并不是政府不關心內資企業,而是按照直銷相關法規條條框框對照時,內外資直銷企業的軟硬件建設差距太大所致。
總之,10大外資直銷轉型企業經營大限后,中國直銷市場競爭將逐漸趨于規范化,但是,這并不代表內外資直銷企業就可以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公平競爭。雖然外資直銷企業經營的特權被取消了,但是,外資企業的特殊稅收優惠政策還在,外資企業早已形成的相對市場競爭優勢還在。作為內資民族企業雖然不要求享受到最惠國民待遇,但是,必須要爭取實現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經營上的平等競爭權利。和諧社會的標志之一就是公平競爭,作為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在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時,都會以本國的公民和民族企業享受到最高的國民待遇為榮,這也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歷史使命所在。
對于外企直銷大限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特別是在距離外資大限還剩下短短的幾天時間里,各家輿論媒體是眾說紛紜不絕于耳,甚至于某些媒體和言論是激情四溢,好似外企大限后中國直銷行業就進入了太平盛世的自由競爭年代。面對社會上對外企大限評述的林林總總,筆者反思之后不禁發問;難道外企大限后中國直銷市場的競爭就能公平了?
其實不然,外企直銷大限是我國直銷市場管理逐步趨于完善的一個重要表現形式;但是,在中國目前的直銷市場經營環境下,內資和外資直銷企業的市場經營政策和條件始終就沒有公平過,這都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期積累的一種社會必然結果。
一、?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經營政策上的不公平
眾所周知,20世紀90年代初期直銷進入中國時是一種自由的市場經營,內外資企業在直銷經營政策上是一視同仁;例如:1996年4月中國政府經過審查首次批準了41家直銷企業可以開展多層次直銷業務,從當初內外資企業參與直銷經營資格和后來形成的市場經營狀況就可熟知一二。
但是,從1998年4月2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后,國家三部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國內貿易部)發出《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雇用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并正式批準了安利、雅芳、玫琳凱等10家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經營。從此,我國直銷行業中的內外資企業就進入了一種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中。
面對優惠的經營政策,10大外資直銷轉型企業憑借中國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而大張旗鼓地進行直銷經營,積極整合直銷市場資源和瓜分市場份額,從而形成了今天中國直銷市場上外資直銷企業銷售份額占80%以上,并打造出了安利公司、中山完美公司、雅芳公司等直銷帝國;而內資企業則在直銷經營政策的藩籬下偃旗息鼓或另辟蹊徑,例如天獅集團無奈只有開辟海外直銷市場為生等,導致內資直銷企業在中國直銷市場上是風雨飄搖,差距是越來越大。因此,可以說前一階段的直銷政策是內外資企業在市場上競爭不平等的最大根源。
二、?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稅收上的不公平
在中國經濟實行改革開放后,中國市場逐步成為世界各經濟組織所共同關注的焦點。中國政府為了加快市場經濟的前進步伐,先后出臺了許多對外資企業在經營上的優惠稅收政策,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同樣對外資直銷企業有效。
例如: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上存在很大區別:內資企業優惠稅率幅度小,為18%和27%兩個檔次;面外資企業的優惠幅度較大,分別為15%和24%兩檔。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適用范圍較窄,主要有第三產業,利用“三廢”企業、勞服企業、校辦工廠、福利企業等,外資企業的適用范圍較寬,主要有:生產性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以及從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設等企業等,內資企業減免優惠政策時間較短,一般為1-3年,而外資企業減免優惠時間較長,一般為5年或5年以上。
因此,在同等經營規模的前提下,由于內外資企業稅收政策的不同,而導致內外資直銷企業在最終獲得的企業經營純利潤就不同,形成的股東投資收益率也就不同。無怪乎去年政府有關部門即將把《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推出之時,立即引出了“50多家外企聯名上書事件”,即: 54家在中國投資的跨國公司向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提交報告,要求中國當局在取消對外資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給予“5到10年的過渡期”。
稅收能決定企業未來經營的結果,稅收政策上的不平等,為內外資企業在直銷市場競爭埋下了不平等的根源。這種差異性的企業稅收制度嚴重違反了稅負公平均衡的原則,抑制了我國民族工業和幼稚產業的發展;同時,這種稅收的“內高外低”客觀上助長了“假外資”現象的屢禁不絕,來自國內的資本通過各種方式為自己披上“外資”外衣,再以外資企業的名義在中國投資和經營,以享受稅務方面的優惠待遇,這對于中國發展民族工業和產業經濟將產生不利的影響。
正如國內一位經濟學家指出的那樣:2005年中國已經步入WTO后過渡期。兩稅法并行所給予外資的“超國民待遇”,已經在事實上日漸造成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中國稅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是勢在必行。
三、?內外資直銷企業在起跑線上的不公平
在直銷市場經營過程中,相對外資直銷企業而言,內資直銷企業還處于一種啟蒙和初期發展階段,就如同一個成年人與一個小孩子在進行同場體育競賽一樣差異懸殊,由于自身條件差異而必然導致競爭結果的不同。
在企業競爭實力上,目前進入中國直銷市場上的外資企業幾乎都有從事過幾年或幾十年直銷經營的跨國公司,企業原始資本積累已經達到了局部壟斷經營的程度,甚至于可以動用本國政府的勢力為其市場競爭大開方便之門,并成為國家對外進行資本擴張的形象代言人,例如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和歐瑞蓮公司等。這些超級外資直銷企業相對弱小中國內資直銷企業的競爭而言是大巫見小巫,在中國直銷起跑線上是不能同等爾語。
在企業經營管理上,外資直銷企業經過幾年或幾十年的長期實踐與積累,都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直銷經營戰略體系、直銷人才管理系統、直銷資金流管理系統、直銷物流管理和直銷市場管理系統等,并具備了豐富的直銷市場實戰經驗,例如:安利公司的教育培訓系統和中山完美公司的全自動物流配送系統等,外資直銷企業市場經營是游刃有余。而大多數內資企業是直銷經營的新兵,相對缺少系統的直銷經營戰略與策略,當直銷市場出現經營危機時就頭痛醫頭或腳痛醫腳,甚至于偃旗息鼓或另投他鄉,例如前一階段的珠海天年公司和萬基公司試水直銷等。所以說,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管理上(特別是在經營危機管理上)有差距,不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比賽。
在企業經營理念上,由于外資直銷企業都有豐富的資金積累作后盾,因此對于參與中國直銷市場的競爭都是有備而來,積極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工作,有的外資直銷企業針對中國市場提出了頭幾年不需要盈利的經營策略,甚至于要在中國直銷市場上有目的的開展燒錢運動,打好心理戰再打市場戰;例如:康寶萊公司花年薪500萬聘請錢港基先生為中華區總裁,這對于內資直銷企業的董事會而言就是天方夜譚,對于弱小的中國直銷企業來講也是望塵莫及。所以說,內外資直銷企業在市場資源準備上和行動上不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四、?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目前市場上的發展現狀不公平
由于前一階段中國直銷政策的傾向和引導作用,目前中國直銷市場的80%被外資企業所占據,特別是安利公司在中國已經形成了年銷售額達到170多億元人民幣和雅芳公司達到了7000多家連鎖店鋪的經營規模,中國直銷市場相對被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和中山完美公司等幾個外資直銷經營帝國所分割。
同時,由于政府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的直銷企業資格門檻過高,相對抑制了內資直銷企業的形成和成長,特別是大多數中小內資企業缺少直銷拿牌的硬性條件而被拒之門外;而一些大型的傳統內資企業在獲得直銷經營牌照后,由于缺乏直銷市場管理經營與實戰經驗,只有把直銷經營牌照束之高閣當成一種裝飾品(如南京中脈公司等),內資直銷企業成長發展緩慢。
因此可以說,在目前中國直銷市場的經營環境中,內外資直銷企業在中國市場發展中所占有的區域份額不同,從客觀上就決定了內外資直銷企業同臺競爭的起跑線不公平。例如現今中國政府批準的10家直銷企業中,其中有7家外資企業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這并不是政府不關心內資企業,而是按照直銷相關法規條條框框對照時,內外資直銷企業的軟硬件建設差距太大所致。
總之,10大外資直銷轉型企業經營大限后,中國直銷市場競爭將逐漸趨于規范化,但是,這并不代表內外資直銷企業就可以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公平競爭。雖然外資直銷企業經營的特權被取消了,但是,外資企業的特殊稅收優惠政策還在,外資企業早已形成的相對市場競爭優勢還在。作為內資民族企業雖然不要求享受到最惠國民待遇,但是,必須要爭取實現內外資直銷企業在經營上的平等競爭權利。和諧社會的標志之一就是公平競爭,作為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在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時,都會以本國的公民和民族企業享受到最高的國民待遇為榮,這也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歷史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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