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健(中國)直銷員計酬制度
發布: 2006-11-30 00:00:00 作者: 寶健 來源:

寶健(中國)直銷員計酬制度
一、直銷員計酬辦法
經過培訓、考試取得《直銷員證》的直銷員,在與寶健公司簽訂《推銷合同》后將成為寶健正式直銷員。寶健公司對正式直銷員每月按其個人直接銷售產品的情況分段給予不同比例的銷售報酬 。具體分配辦法為:
直接銷售業績(元) | 報酬比例 |
1~1000部分 | 20% |
1001 ~ 2000部分 | 25% |
2000以上部分 | 30% |
舉例說明:
如直銷員當月直接銷售 4000元,則按上述各范圍分段計算報酬后收入計算如下:
1.1000*20%=200元
2.1000*25%=250元
3.2000*30%=600元
該直銷員收入為: 200+250+600= 1050 元
二、直銷員資格的取消
• 因出現違規行為而取消
直銷員在任職期間,如出現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寶健直銷員行為規范制度的行為,將解除直銷員《推銷合同》。
• 因自愿退出而取消
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合同;60日后,直銷員解除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寶健公司。
三、直銷員資格的恢復
1.因自愿退出而解除直銷員《推銷合同》的,如欲再次申請成為直銷員,須在六個月之后提出。
2.因出現違規行為而被解除直銷員《推銷合同》的 ,不得再申請成為寶健直銷員。
備注1:
寶健(中國)將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中有關直銷員計酬的規定,嚴格禁止直銷員團隊計酬方式,并列入寶健《直銷員管理制度》。
備注2:
寶健(中國)承諾:嚴格按商務部規定,如出現涉及直銷員報酬等重大事項變更,均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向商務部報備。
寶健(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