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嚴管直銷企業 炒作者可能吊銷牌照
發布: 2006-07-31 00:00:00 作者: 來源:

昨天,商務部對外發布加強管理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嚴禁直銷企業高調炒作,誤導消費者。如有違反,將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通知要求,直銷企業在開展培訓和直銷活動前,須將直銷培訓員名單報商務部備案,待商務部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公布后,方可招募人員并對被招募人員進行培訓、考試。 如有違反,將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取得直銷經營許可的直銷企業須在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按上報并經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備案前開展直銷活動。
通知還強調,企業在申報直銷經營許可過程中,如處于民事訴訟(仲裁)之中,司法(仲裁)機關審理(仲裁)結果可能導致股權、資產、保證金發生變化,或繳存的保證金已被司法機關凍結, 商務部將終止受理申報。
直銷企業擅自動用保證金,或未按規定調整保證金,或繳存的保證金被司法機關凍結,將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此外,直銷企業的投資者、股權、注冊資本、直銷員計酬制度、市場計劃報告書等事項發生變更后,且不再符合直銷經營條件的,商務部將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賈亞光認為,商務部此次出臺的通知,意味著直銷企業獲得牌照不再是“終身制”,隨時都有可能被吊銷。
賈亞光還告訴記者,此前剛剛獲得牌照的如新、寶健、蟻力神、珍奧等4家企業尚不能從事直銷業務,“因為商務部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還未公布其直銷培訓員名單。”
通知要求,直銷企業在開展培訓和直銷活動前,須將直銷培訓員名單報商務部備案,待商務部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公布后,方可招募人員并對被招募人員進行培訓、考試。 如有違反,將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取得直銷經營許可的直銷企業須在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按上報并經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備案前開展直銷活動。
通知還強調,企業在申報直銷經營許可過程中,如處于民事訴訟(仲裁)之中,司法(仲裁)機關審理(仲裁)結果可能導致股權、資產、保證金發生變化,或繳存的保證金已被司法機關凍結, 商務部將終止受理申報。
直銷企業擅自動用保證金,或未按規定調整保證金,或繳存的保證金被司法機關凍結,將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此外,直銷企業的投資者、股權、注冊資本、直銷員計酬制度、市場計劃報告書等事項發生變更后,且不再符合直銷經營條件的,商務部將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賈亞光認為,商務部此次出臺的通知,意味著直銷企業獲得牌照不再是“終身制”,隨時都有可能被吊銷。
賈亞光還告訴記者,此前剛剛獲得牌照的如新、寶健、蟻力神、珍奧等4家企業尚不能從事直銷業務,“因為商務部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還未公布其直銷培訓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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