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直銷道路坎坷不平之我見
發布: 2006-03-01 00:00:00 作者: 李圣杰 來源:

有媒體稱:直銷,對于中國來說是個新鮮事物,作為從事新聞工作近二十年的我是不認同這種說法的。其實,直銷,對于中國來說,不但不能說是個新鮮事物,反而是個“歷史悠久”的老生常談的老事物,只是這悠久的歷史背后綿延著一條坎坷不平的道路。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初,美國的雅芳公司作為第一家登陸中國大地的直銷公司從而揭開了中國的直銷史以來,中國的直銷之路已整整地走了14年之久。十四年的時光對于人類的發展史來說,只能算是“彈指一揮間”,但對于一種商品的經銷方式的發展來說,可就是一段相對慢長的歷史了。我們不難發現:直銷在其誕生國——美國的發展史也不過是幾十年而已,在直銷的成熟地——臺灣的發展時間也不過三十年時間,而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足足有十多年之多,從某種程度來說,直銷在中國是個婦孺皆知的事物。
但中國的直銷之路走得可謂是“步履維艱”:對于老百姓來說,賺錢的畢竟太少而虧本的是太多,所以,在中國的任何許多地方只要一提起直銷就會有人馬上聯想到“騙”字,有些地方甚至于直銷成了騙人的代名詞;對于政府來說,由于不規范的直銷也確實為社會帶來了許許多多不安定的因素不知如何有效管理而頭疼不已,因而也就只好“一刀切”地給予取締,正因此,直銷在中國就好比一個“令人討厭的 孩子”,是近之不得,確之又不能。
當然,直銷在其它國家的發展道路也不是很平坦,但唯獨中國的發展之路尤如“彎過了九道彎的瀏陽河”,就是到十四年后的今天,就在直銷立法的前夜,其發展道路還難現令人贊許的“曙光”。
為什么在中國的發展道路如此坎坷不平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直銷確實使極少數的一部分人大富甚至于暴富。中國的直銷之路大概走過了“新鮮期”、“嘗試期”、“瘋狂期”、“地下期”等四個過程,但不管是那一個過程,都造就了一批“百萬富翁”甚至于“千萬富翁”,這是不爭的事實。這些大富或暴富起來的直銷人員由于錢來的太快太多太猛,絕大部分都用于瘋狂消費,他們買車買樓,從頭到尾都表現出來一副富豪的氣勢,就是因為這些個“成功樣版”,才“鼓勵”了后來者“前赴后繼”,他們始終以“成功者”為榜樣并化作自己奮斗的動力,鍥而不舍地“奮斗”下去,大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之氣概,要消除它?確實是難。
二、不斷拉大的貧富差距使許多人鋌而走險。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和國力增強的速度令世界為之驚呼:中國,這頭睡獅醒了!是的,中國經濟增長指標連續幾年都在8%以上,這在世界經濟的發展史上都是少見的。
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是我國的綜合國力大為增強,也使國民的貧富差距越拉越大:一方面,中國富人大量誕生,其間不泛有億萬富豪、千萬富豪、百萬富翁,幾十萬財富的人就很難擠進被稱為富人的行列;另一方面,低收入者所占總人數的比例還是很大的,因為畢竟有一條著名的“20%的人擁有80%的財富”的財富定律,但在我國,可能就是“10%的人擁有90%的財富”。如此巨大的財富差距不但使人產生一種“仇富心理”,還成為“不擇手段使自己成為富人”的強力催化劑,況且有一些富豪的財富來路本身并不很正,就更讓許多人產生了模仿心理和行為:“他們能成功,我為不能?”這就是后來“不管怎樣加大打擊力度都難現特效”的原因之一。
三、法規不健全難有威懾力。十幾年來,我國也相繼頒布實施了幾個有關直銷的法律法規,也使許多造成社會惡劣影響力的傳銷頭目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從治理角度來說,也取得了一定的震懾作用,但這種震懾力是十分有限的,因為不健全的有關直銷的法律法規使絕大部分因直銷大富甚至暴富的人成了“漏網之魚”,這就使許多人看到了這么一個現實:做非法直銷并不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一個這樣的局面擺在大庭廣眾之下:直銷有可能發大財但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如此一來,不前赴后繼才怪了。
四、有些地方執法不力或不到位無法遏制非法直銷蔓延。任
當然,上述的四個原因并不能說明問題的全部,但至少把問題出現的一些實質性原因揭示了出來。有人曾經有過這樣的感觸:直銷在中國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甚至于有些政府官員只要一提起對直銷的管理問題就會皺起眉頭并一聲嘆息:難!
真的是那么難嗎?我看未必!世人都怕“認真”二字,只要真正地、鐵腕般地實施一些管理及懲罰措施、不怕麻煩、大公無私地行動起來,就沒有辦不到的事情。為此,筆者提出一些解決辦法,盡管不能算是“對癥下藥”或是“一針見血”,但對遏制非法直銷的蔓延、凈化直銷立法前夜的經濟環境、鋪面中國的直銷道路肯定是有一定的作用。
一、對直銷公司的管理制度法定化。也許有人會說,《直銷法》就是直銷公司的管理制度法定化了。這是對的,但是只對了一部分,因為《直銷法》是一個概念化了的大法,就如中國的根本大法《憲法》一樣,還必對一些具體的細則制度法規化,如直銷公司的獎勵制度、直銷公司的產品、直銷公司的業務人員的管理等等,把這些以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直銷公司和直銷從業人員在進行公司的經營活動時就有了明確的遵紀守法的目標,就是有人想以身試法,有關執法部門也很快就可以定其罪責而不至于左右為難了。
法律法規是直銷經營活動正常化的最根本的保證前提,“無規矩不成方圓”,對直銷公司管理措施的細化法定化就是為了直銷更穩妥更健康地向前發展。
二、對直銷公司的稅收進行聯網和監控。之所以許許多多的公司和許許多多的人員對直銷是情有獨衷,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直銷方式可以輕易地逃稅而產生暴利,這就是產生了現在的《直銷法》尚沒立、直銷公司尚沒審批、就有大批的公司和大批的人緊鑼密鼓地做著各種準備工作甚至有的公司、有的人就迫不及待地“先上馬”運作的奇特現象,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
要有效地遏制之種現象光靠勸告、解說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切斷其“興奮源”:對每一家直銷公司和直銷從業人員的稅收進行科學地聯網以進行監控,使每一家及其每一人的交稅情況在網上一目了然,沒任何“貓膩”可為。這樣做既為國家增加了稅收,又對直銷熱進行了有效的“降溫”,同時還有利于有關部門的監管,真可謂是“一箭多雕”。
三、建立保密、暢通無阻的舉報渠道和獎金發放渠道并使其制度化。中國有一句古話:“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說明了經濟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實,現實社會中,使用最多也最有效果的管理手段往往是經濟手段,無論是古今還是中外,使用經濟手段解決一些大問題、大事情的成功典例是比比皆是、舉不勝舉。
使用經濟手段用于對于解決直銷管理方面出現的一些老、大、難的問題也應該是最有效最有力量,這就要求建立一條制度化了的、保密的、暢通無阻的舉報渠道和獎金發放渠道,因為最了解直銷實情的還是工作在最基層、生活在廣大直銷員之中的最普通的人,當沒有任何利益的情況下,他們會對所了解的情況守口如瓶,但當所獲得的利益尤其是是經濟利益的到了一定數量的時候,他們就會以舉報的方式去擁有它。如果有條件,可以把這幫力量組織起來,成為一個專業的調查隊伍并逐步形成職業化,如此下去,呈現出來的殺傷力是驚人的。久而久之,非法的直銷公司就會感到草木皆兵和感受到其震撼力和威懾力量。而當代價遠遠高于受益的時候,他們也就自然會慢慢放棄而銷聲匿跡,直銷市場也因此就會得到很好的凈化。
直銷,顧名思義就是把工廠生產出來的產品直接銷售給廣大的消費者,其間省去了許多的中間牟利環節,消費者得到的是真正的實惠,這本來是一個極其科學的并深受廣大消費者的歡迎的商業方法,這同時也是設計者的初衷。但一進入市場,尤其是進入了中國的市場就變了樣,變成了許多心術不正人的牟取暴利甚至于騙取財富的手段,因而,直銷在世界各國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地沖擊,而在中國的命運就更糟,幾乎成了“詐騙”的代名詞,似乎是“過街的老鼠”而人人喊打,也因此使中國的直銷發展之路是坎坷不平并一波三折。
之所以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甚至是負面的東西,是因為我們的管理方式方法的變化速度遠遠落后于直銷本身發展的速度,形成了一種嚴重的管理滯后。無疑問,直銷在中國的狀況并不理想,但它的本質里永不會失去科學、符合人性發展的特點,不管怎樣的評判,直銷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商業活動方式方法之一,關鍵是我們去如何地管理它、疏導它并利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