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華落盡看直銷1
發布: 2006-02-01 00:00:00 作者: 甄剛 來源:

每個人在他的人生歷程中,都有某些獨特的經驗和見解,他的這些感悟一小部分來自社會氣候的影響,而絕大部分與自己個人的成長環境有關。這個世界每天都在發生著許多的事件,其中有些是可以預期的,有些則突如其來,我們可能曾經做出過一個非常完美的計劃或者正在制訂,但種種不可預知的因素很可能把計劃打得七零八落。在政治動蕩、災禍連年的非常時期,這點就顯得特別明顯;而經歷過戰爭時代的幸存者,則很少還會對和平時代的不如意提出什么抱怨,因為,和平時代再大的匱乏比起戰爭時代的殘酷來都能體現造物主的仁慈。基于同樣的理由,經歷過98年4月的慘痛的人們,應該能很平和地面對這個借著“立法、入世”的大風以弘揚直銷的名義摧殘直銷生機的嚴冬。
在這里,筆者將零零碎碎地寫下一些文字,如同松鼠在嚴冬的積雪里挖掘在收獲的金秋所埋藏的松果,在生命的衰老所伴隨的記憶的淡漠缺失和遺忘讓筆者悵然若失之前,還來得及留下一點什么東西,作為對往日的紀念和對未來的憧憬。
“我并不是英雄/在沒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個人”
“傳銷”與“直銷”之名解
媒體一直在引導公眾意見:“傳銷”與“直銷”是涇渭分明的兩大陣營,傳銷=老鼠會=金字塔銷售計劃=龐氏騙局=拉人頭=非法=要被罰款=要被判刑=XXXX,而直銷=推銷=合法=受到保護。然而“傳銷”的定義是什么?“直銷”(國家允許的單層次直銷)的定義又是什么?
很簡單,現在官方對于“傳銷”的解釋是:“拉人頭”、“團隊計酬”和“利用互聯網傳銷”,要注意這三者是并集而非交集,即只要某企業或直銷員的商業行為屬于“拉人頭”、“團隊計酬”和“利用互聯網傳銷”,那都屬于傳銷。這張法網編織地真可謂密不透風,連只蒼蠅都別想飛出去!那么“直銷”的定義呢?前面三種情況事實上已經把不管多層次直銷還是單層次直銷都一網打盡了,哪兒還來什么直銷?如果還有所謂的“直銷”,那就是象戴爾一樣的“直效行銷”或如鄉村賣貨郎一樣的“上門推銷”了。
一直喜歡和別人說這樣一個故事:清朝的一個皇帝有一回指著被剖開的竹子問一位老和尚那叫什么,當地人把竹子的外面部分叫“篾青”、而把竹子里面的部分叫“篾黃”,要是老和尚這樣回答,那等待他的就是殺身之禍(“蔑清/滅清”、“蔑皇/滅皇”),他想了想,回答說:“這個叫竹皮,那個叫竹肉!被实勰盟麤]轍。
這個古老的文字游戲現在還在做!皞麂N”不許說了,就說“直銷”;“團隊計酬”不能講了,以后講“小組計酬”;關鍵里的關鍵在于:有那么多的公司開著,有那么多的周遍產業由這一行業衍生出來,有多少人得靠它吃飯?直銷不創造社會財富,但能緩解就業危機,要是真的全面禁止,一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可統計的失業率的直線飆升,而這相信是有關部門與有關人物無論如何都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法律只能是一紙空文,公司該怎么做還怎么做,哪怕非法、哪怕罰款、哪怕整頓、哪怕曝光,只要不關門,怎么著都行;而倘若關門了呢?想象一下:要是鄭李錦芬明天說:“我們決定終止在中國的所有業務……”后天天安門前會不會再添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數以萬計的安利直銷員在那里靜坐示威,接受國際傳媒的采訪報道?
忽然就想到一個嚴肅而荒誕的問題:要是安利不申請直銷牌照,那么未來會是怎樣?
合理與合法的選擇
相信大家一定能同意:所謂合理的并不一定是合法的,而合法的也不一定是合理的。比如“安樂死”合理嗎?讀過“牽手天堂的寶貝”所寫的《死神追趕的日子》的人,有沒有想過那個女兒去的多么慘痛凄苦?而一位筆名“希翼”的醫學界知名人士,為了結束沒有尊嚴的生存只能一再地選擇自殺!而在西方某些國家和地區,“注冊”的賭博業和色情業是受到保護的,利益集團以法律的形式充分保障了自身的權益。那么當我們遇到合法與合理的沖突而不得不在兩者之間進行痛苦的抉擇的時候,我們該把自己理性的砝碼加到兩難天平的哪端?
一個經典的答案是蘇格拉底式的,在雅典法庭判處他死刑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法律的不公正的判決,并拒絕靠朋友的幫助流亡異鄉來拯救自己的生命。另一個經典的答案是孫中山和毛澤東式的。他們無視大清國和中華民國的法律,相繼推翻了滿清和國民黨的統治,讓中國人繼盛唐以降再度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在他們那個時代,那可是“造反”,逮住后一定要殺頭滴!
在當前的直銷形式下,是選擇合法而放棄從事直銷(因為嚴格按照法律條款,在中國大陸沒有哪一家直銷公司會是合法的,哪怕拿到牌照),還是選擇合理而非法地從事直銷——畢竟安利式的多層次直銷制度被WTO界定為合法商業模式并通行多國——并無視于法律的尊嚴,真乃一兩難問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碧热粢砸陨蟽蓜t經典來選擇參考答案,大家都去拜蘇格拉底為師吧。至于筆者,更樂意呆在月亮上看盡人世之浮云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