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的是產品不是獎金制度
發布: 2006-02-01 00:00:00 作者: 獨翅難飛 來源:

銷售的根本是產品,忘記這個基本原則,只能適得其反。如果產品是消費者需要的,如果產品貨真價實性價比合理,銷售還是很大的困難嗎?如果真的象直銷公司宣傳的那樣,把節省下來的廣告費、促銷費、中間環節的任何費用和消費者共同分享,產品性價比能不合理嗎?關鍵是心口不一,事實不符。價格嚴重背離價值,與同質產品相比價格虛高,再從虛高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分給直銷者,這樣的思維怎算誠信?怎能長久?只有先考慮消費者利益,把產品價位定合理,用不著搞的那么復雜,消費者是上帝,上帝不是白癡傻瓜。越是宣傳制度優越的公司,越值得懷疑。
任何公司的獎金制度,只要是團隊計酬,就帶有資本歧視和違反按勞取酬原則,拿某公司的制度為例,銷售額低于¥1600.00($200.00)是沒有報酬。
如果假設一件產品單價¥1600.00元,銷售一件產品后獎金是怎樣分配的呢?是按照
30%、(零售利潤,實際上,30%零售利潤很難得到)
3%、(PV<100的上線,1PV=2BV=$2=¥16,近似值)
3%、(PV<300的上線)
3%、(PV<600的上線)
3%、(PV<1000的上線)
3%、(PV<1500的上線)
3%、(PV<2500的上線)
3%、(PV<4000的上線)
2%、(PV<6000的上線)
2%、(PV<7500的上線)(各種級差合計25%)
4%、(領導獎金)
2%、(紅寶石獎金)
1%、(明珠獎)
0.25%、(翡翠獎金)
0.25%、(鉆石獎金)
0.25%、(執行專才獎金)
?%、(雙鉆石獎金)
?%、(三鉆石獎金)
?%、(皇冠)
?%、(皇冠大使)
?%、(特別獎金)
最基層銷售人員只得到33%的報酬,(實際上,30%零售利潤很難得到的,銷售這么困難,怎么可能還容易得到30%利潤?)但公司拿出的分配資金最低卻超過63%,最少有30%被上面幾乎不相干的人剝削了,為什么?就憑你介紹了下線?如果產品真的貨真價實性價比合理需要用這樣的誘惑嗎?
這里還沒有計算沉淀。只是說明,這樣分配方案違反按勞取酬原則。為什么要這樣設計方案?只有公司自己清楚!巨大的、虛無的誘惑挑動人內心私處的不勞而獲的貪念!可是為什么不想一想,如果銷售容易,倍增順利,地球上還有可銷售對象嗎?產品生產能力怎么滿足?靠什么收入來支撐這個產品的消費?如果銷售困難,為什么困難?不是說省掉中間環節的費用和消費者共享嗎?怎么越節省費用越難銷售?是消費者不識貨還是根本在騙人?自己去分析吧......
沒有人騙人,只有自己騙自己,貪心是上當受騙的根源....
任何公司的獎金制度,只要是團隊計酬,就帶有資本歧視和違反按勞取酬原則,拿某公司的制度為例,銷售額低于¥1600.00($200.00)是沒有報酬。
如果假設一件產品單價¥1600.00元,銷售一件產品后獎金是怎樣分配的呢?是按照
30%、(零售利潤,實際上,30%零售利潤很難得到)
3%、(PV<100的上線,1PV=2BV=$2=¥16,近似值)
3%、(PV<300的上線)
3%、(PV<600的上線)
3%、(PV<1000的上線)
3%、(PV<1500的上線)
3%、(PV<2500的上線)
3%、(PV<4000的上線)
2%、(PV<6000的上線)
2%、(PV<7500的上線)(各種級差合計25%)
4%、(領導獎金)
2%、(紅寶石獎金)
1%、(明珠獎)
0.25%、(翡翠獎金)
0.25%、(鉆石獎金)
0.25%、(執行專才獎金)
?%、(雙鉆石獎金)
?%、(三鉆石獎金)
?%、(皇冠)
?%、(皇冠大使)
?%、(特別獎金)
最基層銷售人員只得到33%的報酬,(實際上,30%零售利潤很難得到的,銷售這么困難,怎么可能還容易得到30%利潤?)但公司拿出的分配資金最低卻超過63%,最少有30%被上面幾乎不相干的人剝削了,為什么?就憑你介紹了下線?如果產品真的貨真價實性價比合理需要用這樣的誘惑嗎?
這里還沒有計算沉淀。只是說明,這樣分配方案違反按勞取酬原則。為什么要這樣設計方案?只有公司自己清楚!巨大的、虛無的誘惑挑動人內心私處的不勞而獲的貪念!可是為什么不想一想,如果銷售容易,倍增順利,地球上還有可銷售對象嗎?產品生產能力怎么滿足?靠什么收入來支撐這個產品的消費?如果銷售困難,為什么困難?不是說省掉中間環節的費用和消費者共享嗎?怎么越節省費用越難銷售?是消費者不識貨還是根本在騙人?自己去分析吧......
沒有人騙人,只有自己騙自己,貪心是上當受騙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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