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的直銷
發布: 2006-01-02 00:00:00 作者: 甄剛 來源:

2005年12月初,在一群利欲熏心的陰謀份子策劃下,“玫琳凱”被質疑搞傳銷,同時中黑槍的還有新時代。半個月過去后,玫琳凱和新時代都成功化解了危機,現在在百度已很難找到當時指控“玫琳凱”搞傳銷的證據,哪怕標題還在,里面的內容也已經置換成了別的東西,即使使用“快照”也查不出原來寫的是什么。這既可以被認為是公司公關的勝利,也可以被當作是企業出血的結果。陰謀份子撈夠了黑錢,公司保住了名譽,傳媒挖足了眼球,莫不皆大歡喜,可憐這筆“公關費”又得由那些“美容顧問”們和消費者買單了。
12月中旬,如新中國總裁邱錦云宣布公司已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直銷執照,“以便明年在中國內地增加直銷業務。”這句話和當初安利老板宣稱安利在中國搞的是“單層次直銷”同樣的滑稽。如果說多層次獎金以員工工資和福利的形式發放就不叫“直銷”,那它又何必畫蛇添足去交2000萬申請牌照?難道公司真的如人家說的:“窮得只剩下錢”了?而如果發放多層次獎金就意味著搞多層次直銷,那它的“直銷業務”應該從2003年1月8日就已經進行了,又怎么可能從“明年”才開始“增加”?
也許由于算盤算得太精,結果反而中了“員工”的圈套。幾乎就在邱總裁發表“將增加直銷業務”聲明的同時,有數目不詳的“員工”(下限十余人,上限七十多人)跑到如新公司抗議并討要如新拖欠的薪水。
這里有必要披露一下如新所玩的把戲:其招募“員工”總是在下半月,并且只有當“員工”完成了當月的業績指標凈營業額5000元,公司才和你簽試用合同,發給你相當于國家法定最低工資標準半個月的工資,如果當月沒有完成業績,那么抱歉,你權當為公司和你的推薦人做愛心捐款好了。而只有當你完成了三個月的業績,如新才會把你的材料送上勞動局備案。當然,即使你在第四個月陣亡了,你都是一個統計數字的組成部分,為政府降低失業率做出了偉大貢獻。也正是這個原因,如新才能被某機構評為什么“上海地區最佳雇主”,而實際上,一個上報到勞動局的名字背后可能有十幾二十幾個甚至更多的因完不成高額業績而被殘酷淘汰的可憐的冤魂!
12月中旬,商務部在內部發放了業界稱為“98號函”的紅頭文件,據說,標題為“商務部關于答復直銷業有關問題的函”,涉及了“保證金繳存指定銀行”、“直銷企業省級分支機構”等多個直銷企業申報牌照原先還鬧不清的問題。幽默的地方在于文件中出現了如下字句:“……直銷是一種全新的營銷模式??”
“98號函”發放后,如何申報的問題是沒有懸念了,一些企業原來想通過走后門拿牌照的事逐漸被披露了出來。據說一塊牌照最高曾被掮客炒到1000萬元,仔細想想,如果拿到牌照就可以玩多層次,這個代價實在是不高的;再細加想想,如果拿到牌照卻不能玩多層次,那它們又何必去申請呢?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是:企業做直銷有必要交2000萬保證金嗎?而這2000萬將為社會創造出多大的權利尋租的巨大空間啊?!
隨著拿牌程序和能獲得牌照的企業的逐漸明朗化,沒可能獲得牌照的企業老板就如熱鍋上的螞蟻了,于是一些以多層次制度為核心的營銷方式被一些聰明+貪婪的腦袋相繼“發明”了出來,就等企業自覺入甕。
1月的行情讓業界覺得好玩的還有直銷公司成了招聘大戶:行政管理、財務和培訓等崗位都在招人,而所謂招募“幾千人的大單”只不過是要讓幾千人先掏錢或讓他們先占位置而已。要是真的招募上幾千人,而他們都不需要自己買單,那那個公司也就不叫直銷公司了吧?
12月中旬,如新中國總裁邱錦云宣布公司已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直銷執照,“以便明年在中國內地增加直銷業務。”這句話和當初安利老板宣稱安利在中國搞的是“單層次直銷”同樣的滑稽。如果說多層次獎金以員工工資和福利的形式發放就不叫“直銷”,那它又何必畫蛇添足去交2000萬申請牌照?難道公司真的如人家說的:“窮得只剩下錢”了?而如果發放多層次獎金就意味著搞多層次直銷,那它的“直銷業務”應該從2003年1月8日就已經進行了,又怎么可能從“明年”才開始“增加”?
也許由于算盤算得太精,結果反而中了“員工”的圈套。幾乎就在邱總裁發表“將增加直銷業務”聲明的同時,有數目不詳的“員工”(下限十余人,上限七十多人)跑到如新公司抗議并討要如新拖欠的薪水。
這里有必要披露一下如新所玩的把戲:其招募“員工”總是在下半月,并且只有當“員工”完成了當月的業績指標凈營業額5000元,公司才和你簽試用合同,發給你相當于國家法定最低工資標準半個月的工資,如果當月沒有完成業績,那么抱歉,你權當為公司和你的推薦人做愛心捐款好了。而只有當你完成了三個月的業績,如新才會把你的材料送上勞動局備案。當然,即使你在第四個月陣亡了,你都是一個統計數字的組成部分,為政府降低失業率做出了偉大貢獻。也正是這個原因,如新才能被某機構評為什么“上海地區最佳雇主”,而實際上,一個上報到勞動局的名字背后可能有十幾二十幾個甚至更多的因完不成高額業績而被殘酷淘汰的可憐的冤魂!
12月中旬,商務部在內部發放了業界稱為“98號函”的紅頭文件,據說,標題為“商務部關于答復直銷業有關問題的函”,涉及了“保證金繳存指定銀行”、“直銷企業省級分支機構”等多個直銷企業申報牌照原先還鬧不清的問題。幽默的地方在于文件中出現了如下字句:“……直銷是一種全新的營銷模式??”
“98號函”發放后,如何申報的問題是沒有懸念了,一些企業原來想通過走后門拿牌照的事逐漸被披露了出來。據說一塊牌照最高曾被掮客炒到1000萬元,仔細想想,如果拿到牌照就可以玩多層次,這個代價實在是不高的;再細加想想,如果拿到牌照卻不能玩多層次,那它們又何必去申請呢?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是:企業做直銷有必要交2000萬保證金嗎?而這2000萬將為社會創造出多大的權利尋租的巨大空間啊?!
隨著拿牌程序和能獲得牌照的企業的逐漸明朗化,沒可能獲得牌照的企業老板就如熱鍋上的螞蟻了,于是一些以多層次制度為核心的營銷方式被一些聰明+貪婪的腦袋相繼“發明”了出來,就等企業自覺入甕。
1月的行情讓業界覺得好玩的還有直銷公司成了招聘大戶:行政管理、財務和培訓等崗位都在招人,而所謂招募“幾千人的大單”只不過是要讓幾千人先掏錢或讓他們先占位置而已。要是真的招募上幾千人,而他們都不需要自己買單,那那個公司也就不叫直銷公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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