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還是非法傳銷
發布: 2005-12-01 00:00:00 作者: 眉心 來源:

電子商務”作為商業流通領域的一種快捷、方便的商業手段,在歐美發達國家已經使用了多年。隨著互聯網利用率的逐步提高,我國民眾也越來越喜歡網上購物、空中超市等交易方式。目前,活躍的阿里巴巴空中超市、易趣等企業對企業、企業對個人、個人對個人的網站都在創造空前的利潤。
而“電子商務”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和平臺,也被很多直銷公司所青睞。2004年從海外衣錦榮歸的盛世銘公司就打出了“電子商務”的旗號,而秘密進入內地市場的捷星公司也是以“電子商務”的方式與傳統的安利直銷進行博弈。
不過,近日筆者在QQ中被一位網友發來的信息所吸引,發現,在目前眾多的“電子商務”中,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緯恒的獎勵制度
網友巨龍告訴筆者有一種打電話便宜,還能賺錢的辦法,并請筆者登陸相關網站,詳細查看資料。
登陸后,關于公司的介紹這樣寫道:
緯恒商務(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緯恒商務)成立于2005年8月8日……將是一個無所不包、整合各類資源的巨大的電子商務平臺。
加入方式:388元申請成為緯恒商務的消費會員以后,贈送包括1,000分鐘的通訊資費,終身個人宣傳網頁和網上辦公系統。會員可以為自己的移動或聯通手機、小靈通和固定電話充值1,000分鐘的易務通手機話費或voip網絡電話話費,也可以為朋友的手機或voip網絡電話充值。當消費會員再次為自己的手機或voip網絡電話充值話費時,都將享受到:
1.為手機、小靈通、固定電話充值,享受話費1,000分鐘/100元的優惠。
2.為voip網絡電話充值,享受話費1,000分鐘/100元的優惠。
每位消費會員將收取80元/年的網絡服務費,從第一次產生的獎金中扣除。
獎勵分配:
一、開拓獎:
當您的左右兩區累計三個用戶,形成1:2或者2:1時,可獲得獎金100元,隔日發放,日封頂1,200元(當獎金封頂時,大區業績累計,小區業績歸零)。
二、管理獎:
1.累計1,800位消費會員(左右比例1:2或2:1),一次性獎勵8,888元。隔日發放。
2.每再新增3,000位消費會員(左右比例1:2或2:1),獎勵1,0000元。隔日發放。
3.累計18,000位消費會員(左右比例1:2或2:1),獎勵馬來西亞旅游,參訪ecosway公司。
三、消費獎:消費會員自愿選擇重復消費,第二次充值最低消費達到100元者,按1%提成,領取緊縮重復消費的10層。無重復消費者,小區無20人者,無權享受消費獎(次月1日發放)。
四、重復消費獎:消費會員每日的總獎金中扣掉5%作為重復消費,累計到655元時,贈送一個價值455元(55美元)的ecosway網絡大超市的會員資格及價值人民幣200元左右的產品(包含國際運費)。
剩余累積重復消費金額用來購買。
ecosway提供的產品,僅限超級特選商品(按緯恒消費會員網絡中原有左右區布局排線,先達到655元先排,可超越)。
五、超級會員服務獎:超級會員預付8,000元,擁有10個消費會員的開通資格和價值240元的超級會員管理平臺(退出超級會員時不退還此費用),其中3,880元為取得超級會員資格押金(退出超級會員時返還押金),第二次最少匯3,880元開通10個會員,可以多匯。
享受在管理平臺開通消費會員每單20元服務費(次周一發放)。
-“電子商務”的實質
筆者看到這套產品和獎勵制度后,請求看看會員才能看到的內容,巨龍就告訴了筆者他的用戶名稱和密碼,當筆者順利進入時,眼前遽然發亮。
在這張彩色的圖譜中顯示了巨龍發展的會員和分布情況,用不同的顏色標明了左右區已經開通的情況。通過這張圖表,巨龍可以知道哪些會員打了款、購買了產品,同時巨龍也可以知道自己每天的收入狀況。
從緯恒商務加入的方式和產品結構以及完整的獎勵制度、網絡結構,可以看出以下問題:
第一,其購買的產品就是電話費和一個空間域名,所謂的空中超市雖然可以通過個人網頁建立展示平臺,但如果利用個人網頁進行交易,顯然沒有合法性和保障性;
第二,標準的雙軌“拉人頭”制度;
第三,典型的多層次傳銷,以發展人員為獲取利潤的主要途徑;
第四,所謂的“電子商務”、“空中百貨超市”,美其名曰為進行無所不包容的資源整合,實質上不過是一種口號和障眼法而已。
-緯恒末路的反思
對于這種以“電子商務”為名,進行網上傳銷的,《禁止傳銷條例》有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含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緯恒商務運作模式和獎勵分配顯然與《禁止傳銷條例》中的某些規定“不謀而合”。因此,在江西南昌,緯恒商務受到了工商部門的查處。
一些參與人員表示,他們認為傳銷只涉及保健品、化妝品等產品,而對于電話卡的網上銷售他們就認為是合法的。由此可以看出,很多老百姓對傳銷的運作方式還認識不清,沒有抓住“傳銷的根本的因素”,容易被新穎的概念、高額的利潤所吸引,走上違法的道路,害人害己。
目前,像緯恒商務這樣以“電子商務”為名,進行網上傳銷的大多都是境外公司,有的實行日薪制,有的實行周薪制,幾乎全部都是采用“雙軌制”。就像多次遭到打擊到現在無法肅清的“遠程教育網”一樣,其產品是一些教育課程和網絡空間,一套“雙軌”拉人頭制度,以電子商務為名,行傳銷之實。
而在目前業界引發熱烈爭論的事件中,境外公司在境內依托電子商務這個平臺進行傳銷,是否能得到有效遏制和監管,就是其中一個熱門的話題。筆者認為,這些公司之所以會這樣前仆后繼地鋌而走險,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無論是公司還是傳銷人員都可以偷逃繳稅;第二,隱蔽性極強,很多培訓和煽動工作都在網上操作,利用視頻等方式,給執法部門肅清這樣的傳銷大軍帶來極大不便;第三,利用新概念和名詞炒作,在短時間內可以獲得高額利潤。
由此可見,電子商務本來是一種良好的商業模式,但一旦被非法傳銷組織利用,就會變成擾亂正規直銷市場的惡瘤。要徹底根除這種披著電子商務外衣,進行傳銷的公司和組織,除了增強大眾的法律意識和對新事物的識別能力以外,加大執法力度,促進相關法規的盡快出臺,才是根本所在。
而“電子商務”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和平臺,也被很多直銷公司所青睞。2004年從海外衣錦榮歸的盛世銘公司就打出了“電子商務”的旗號,而秘密進入內地市場的捷星公司也是以“電子商務”的方式與傳統的安利直銷進行博弈。
不過,近日筆者在QQ中被一位網友發來的信息所吸引,發現,在目前眾多的“電子商務”中,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緯恒的獎勵制度
網友巨龍告訴筆者有一種打電話便宜,還能賺錢的辦法,并請筆者登陸相關網站,詳細查看資料。
登陸后,關于公司的介紹這樣寫道:
緯恒商務(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緯恒商務)成立于2005年8月8日……將是一個無所不包、整合各類資源的巨大的電子商務平臺。
加入方式:388元申請成為緯恒商務的消費會員以后,贈送包括1,000分鐘的通訊資費,終身個人宣傳網頁和網上辦公系統。會員可以為自己的移動或聯通手機、小靈通和固定電話充值1,000分鐘的易務通手機話費或voip網絡電話話費,也可以為朋友的手機或voip網絡電話充值。當消費會員再次為自己的手機或voip網絡電話充值話費時,都將享受到:
1.為手機、小靈通、固定電話充值,享受話費1,000分鐘/100元的優惠。
2.為voip網絡電話充值,享受話費1,000分鐘/100元的優惠。
每位消費會員將收取80元/年的網絡服務費,從第一次產生的獎金中扣除。
獎勵分配:
一、開拓獎:
當您的左右兩區累計三個用戶,形成1:2或者2:1時,可獲得獎金100元,隔日發放,日封頂1,200元(當獎金封頂時,大區業績累計,小區業績歸零)。
二、管理獎:
1.累計1,800位消費會員(左右比例1:2或2:1),一次性獎勵8,888元。隔日發放。
2.每再新增3,000位消費會員(左右比例1:2或2:1),獎勵1,0000元。隔日發放。
3.累計18,000位消費會員(左右比例1:2或2:1),獎勵馬來西亞旅游,參訪ecosway公司。
三、消費獎:消費會員自愿選擇重復消費,第二次充值最低消費達到100元者,按1%提成,領取緊縮重復消費的10層。無重復消費者,小區無20人者,無權享受消費獎(次月1日發放)。
四、重復消費獎:消費會員每日的總獎金中扣掉5%作為重復消費,累計到655元時,贈送一個價值455元(55美元)的ecosway網絡大超市的會員資格及價值人民幣200元左右的產品(包含國際運費)。
剩余累積重復消費金額用來購買。
ecosway提供的產品,僅限超級特選商品(按緯恒消費會員網絡中原有左右區布局排線,先達到655元先排,可超越)。
五、超級會員服務獎:超級會員預付8,000元,擁有10個消費會員的開通資格和價值240元的超級會員管理平臺(退出超級會員時不退還此費用),其中3,880元為取得超級會員資格押金(退出超級會員時返還押金),第二次最少匯3,880元開通10個會員,可以多匯。
享受在管理平臺開通消費會員每單20元服務費(次周一發放)。
-“電子商務”的實質
筆者看到這套產品和獎勵制度后,請求看看會員才能看到的內容,巨龍就告訴了筆者他的用戶名稱和密碼,當筆者順利進入時,眼前遽然發亮。
在這張彩色的圖譜中顯示了巨龍發展的會員和分布情況,用不同的顏色標明了左右區已經開通的情況。通過這張圖表,巨龍可以知道哪些會員打了款、購買了產品,同時巨龍也可以知道自己每天的收入狀況。
從緯恒商務加入的方式和產品結構以及完整的獎勵制度、網絡結構,可以看出以下問題:
第一,其購買的產品就是電話費和一個空間域名,所謂的空中超市雖然可以通過個人網頁建立展示平臺,但如果利用個人網頁進行交易,顯然沒有合法性和保障性;
第二,標準的雙軌“拉人頭”制度;
第三,典型的多層次傳銷,以發展人員為獲取利潤的主要途徑;
第四,所謂的“電子商務”、“空中百貨超市”,美其名曰為進行無所不包容的資源整合,實質上不過是一種口號和障眼法而已。
-緯恒末路的反思
對于這種以“電子商務”為名,進行網上傳銷的,《禁止傳銷條例》有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含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緯恒商務運作模式和獎勵分配顯然與《禁止傳銷條例》中的某些規定“不謀而合”。因此,在江西南昌,緯恒商務受到了工商部門的查處。
一些參與人員表示,他們認為傳銷只涉及保健品、化妝品等產品,而對于電話卡的網上銷售他們就認為是合法的。由此可以看出,很多老百姓對傳銷的運作方式還認識不清,沒有抓住“傳銷的根本的因素”,容易被新穎的概念、高額的利潤所吸引,走上違法的道路,害人害己。
目前,像緯恒商務這樣以“電子商務”為名,進行網上傳銷的大多都是境外公司,有的實行日薪制,有的實行周薪制,幾乎全部都是采用“雙軌制”。就像多次遭到打擊到現在無法肅清的“遠程教育網”一樣,其產品是一些教育課程和網絡空間,一套“雙軌”拉人頭制度,以電子商務為名,行傳銷之實。
而在目前業界引發熱烈爭論的事件中,境外公司在境內依托電子商務這個平臺進行傳銷,是否能得到有效遏制和監管,就是其中一個熱門的話題。筆者認為,這些公司之所以會這樣前仆后繼地鋌而走險,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無論是公司還是傳銷人員都可以偷逃繳稅;第二,隱蔽性極強,很多培訓和煽動工作都在網上操作,利用視頻等方式,給執法部門肅清這樣的傳銷大軍帶來極大不便;第三,利用新概念和名詞炒作,在短時間內可以獲得高額利潤。
由此可見,電子商務本來是一種良好的商業模式,但一旦被非法傳銷組織利用,就會變成擾亂正規直銷市場的惡瘤。要徹底根除這種披著電子商務外衣,進行傳銷的公司和組織,除了增強大眾的法律意識和對新事物的識別能力以外,加大執法力度,促進相關法規的盡快出臺,才是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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