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傳銷穿外衣蒙你 《直銷管理條例》下月執行
發布: 2005-11-02 00:00:00 作者: 陳黎 來源:

近兩年,全國各地有關“大學生跌入傳銷陷阱”的新聞報道不絕于耳,而這些傳銷陷阱卻總號稱是“直銷”營銷活動對大學生進行“洗腦”,蠱惑他們發展“下線”。《直銷管理條例》將于12月1日開始執行,《禁止傳銷條例》也已經在本月開始執行,法律工作者從對這兩個條例的解讀中,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在校大學生,要分清直銷、傳銷形式。
韓小宏律師認為,這兩個條例分別明確了直銷和傳銷的概念,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就是:直銷是以銷售產品為目的,傳銷是為了發展更多“下線人員”。條例給出的概念分別是,直銷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發展人員,以被發展人員繼續“拉人頭”的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被發展人員交納“入門費”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直銷條例規定“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因此,比起直銷,傳銷具有發展“下線”、“團隊計酬”、“交納入門費用”三個特征。此外,傳銷不注重產品質量,推銷的產品多是市場上沒有的假冒偽劣產品。所以,如果消費者遇到以發展的下線的推銷業績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要求交納入門費,所推銷的是沒聽過沒見過的“三無”產品,消費者就要格外小心了。
同時韓律師指出,《直銷管理條例》還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同時規定禁止企業招聘7類人員為直銷人員,分別是:未滿18周歲的人員、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和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境外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因此,面對上門來推銷產品的直銷人員,消費者可以根據對方是否佩戴直銷員證,是否上述7類人員來判斷。
韓小宏律師認為,這兩個條例分別明確了直銷和傳銷的概念,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就是:直銷是以銷售產品為目的,傳銷是為了發展更多“下線人員”。條例給出的概念分別是,直銷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發展人員,以被發展人員繼續“拉人頭”的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被發展人員交納“入門費”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直銷條例規定“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因此,比起直銷,傳銷具有發展“下線”、“團隊計酬”、“交納入門費用”三個特征。此外,傳銷不注重產品質量,推銷的產品多是市場上沒有的假冒偽劣產品。所以,如果消費者遇到以發展的下線的推銷業績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要求交納入門費,所推銷的是沒聽過沒見過的“三無”產品,消費者就要格外小心了。
同時韓律師指出,《直銷管理條例》還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同時規定禁止企業招聘7類人員為直銷人員,分別是:未滿18周歲的人員、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和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境外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因此,面對上門來推銷產品的直銷人員,消費者可以根據對方是否佩戴直銷員證,是否上述7類人員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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