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傳銷、非法傳銷關系圖!
發布: 2005-11-30 00:00:00 作者: congchunlong 來源:

直銷、傳銷、非法傳銷圖
一、“直銷”一詞的四層含義:
1、圖中0級渠道和N級渠道代表的灰色部分的總稱。這種叫法是不太合理的,也與現在的“直銷法”相違背。它無視直 銷和傳銷分別是渠道長度的兩種極端的根本區別,而把二者混為一談。而認為“無店鋪銷售”和“人員推銷”,就是直銷--這是我們把二者混為一談的原因。
2、 圖中0級渠道指示的灰色部分。這是廣義的直銷。
3、 圖中的直接銷售(Direct selling)。這是狹義的直銷,它包括兩種方式,一是自 動售貨機出售,一是人員上門推銷。
4、 上門推銷。這是<直銷管理條例>是所指的直銷: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二、“傳銷”一詞的含義:
傳銷指的是圖中的N級渠道所指的灰色部分--又叫多層次營銷、多層次傳銷、網絡營銷。《禁止傳銷條例》中是這樣規定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所謂合理的與不合理的傳銷,意思是,在國外的規范動作中,確實存在著合理的、不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企業,如安利就是一例。但是,由于中國的具體國情,傳銷動作非常不規范,社會上存在的傳銷,百分這九十都是騙局。國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也是無奈之舉。但是在<禁止傳銷條例>將社會上的非法傳銷清理干凈之后,合理的傳銷還是要開放的。在中國現在,一切形式的傳銷都是違法。
三、直銷、傳銷的根本區別:
直銷(zero-level marketing)是零級渠道;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是N級渠道,也就是無限制級別的渠道。
直銷是渠道長度最短的營銷模式;而傳銷是渠道長度最長的營銷模式。
二者是渠道長度的兩個極端情況,一個無限短,一個無限長。
而且,直銷員與直銷企業、傳銷員與傳銷企業之間的關系是不同的。直銷員是直銷企業招聘的工作人員,有律師論證過,直銷員如果工作中受傷,要權利要求直銷企業給予補償。而傳銷員和傳銷企業之間不存在這種關系,傳銷員是獨立于傳銷企業的獨立分銷商,本身與直銷企業不存在勞務關系。
這是其根本的區別,在這個根本的前提之下,再談有沒有入門費、是否團隊計酬、有無產品等皮毛的東西。否則就是舍本逐末。
四、“直銷法”之后,中國存在的四類直銷、傳銷企業:
1、合法直銷。指完全符合<直銷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的直銷企業。雅芳是國內首個取得直銷牌照的企業。太太藥業也打算進軍直銷業。但這類企業畢竟是少數,8000萬元的保證金不是小數目。這也為以后的降低門檻埋下伏筆。
2、 非法直銷。指的是沒有取得牌照的,但是動作比較規范的企業。它們只是無法取得牌照。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將會被默許的。銀行業是比較典型的直銷。還有一些大型的機器設備制造廠、專業辦公軟件最好的銷售方式都是上門推銷。
3、 合理的傳銷。這在傳銷企業中將是很少的一部分。因為社會上合法動作的傳銷企業實在太少了。安利、天獅都是合理的傳銷,卻與現行的<禁止傳銷條例>相違背,卻為執法機關所默許。
4、 不合理的傳銷。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老鼠會”、非法傳銷、“金字塔騙局”。毫無疑問,這類傳銷,將是我國頒布直銷法之后治理的重中之重。這關系到我國直銷業能否存活的重大問題。希望這個問題能夠盡快解決,還直銷和合理的傳銷一個干凈的社會環境。
(歡迎批評、討論)
作者:從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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