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網絡傳銷是騙錢
發布: 2005-10-31 00:00:00 作者: 張華 來源:

“李老師”求記者放過他;市工商部門指出,須警惕傳銷形式不斷“變臉”
“我承認,‘網絡傳銷’是騙錢的;我剛加入,還沒發展到幾個‘下線’,還沒有收回成本,請放過我……”本報4日報道了“網絡傳銷”大搞地下活動的情況。昨晚,文中的“李老師”致電記者,承認他加入后曾編造巨額收入來拉“下線”。
他連成本都還沒收回來
昨晚8時多,“李老師”打了記者的手機,表示將馬上退出這一行業,并以自己的教訓勸阻他人加入。他說,目前廈門確實有一些人參與其中,并在努力發展“下線”。而有的人明知道傳銷是不合法的,仍然參與進來。為了擴大“下線”隊伍,他們一般會編造一些“發大財”的事例,還打出“坐在家里工作,穿著睡衣掙錢”的宣傳口號。所謂他加入20多天就掙了2萬多元的說法,完全是編出來的謊言,事實上,他連成本都還沒有收回來。因為錢都被“上線的上線”賺走了。
傳銷“變臉” 三步驟不變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市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有關人士。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負責人說,當前傳銷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不斷“變臉”,通過花樣翻新實施坑蒙拐騙。在傳統的“傳物傳銷”死灰復燃的同時,又出現了“網絡傳銷”和“傳人傳銷”等新花樣。
“網絡傳銷”是一種新型的傳銷形式,其主要載體是以互聯網為平臺的各種服務的使用權,包括接受遠程教育、個人網站空間、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
“傳人傳銷”就是“傳人頭”。“傳人頭”僅僅是傳銷一些理念,較符合人發財、成功的思想,使其傳銷活動更具欺騙性。“傳人頭”式的傳銷對參加者實施物質和精神控制,使受害者變為害人者,惡性膨脹,使非法傳銷組織迅速擴大。
傳銷組織者往往給“網絡傳銷”和“傳人傳銷”披上“代理”、“直銷”、“動力營銷”、“網絡促銷”等外衣。但他們的三個步驟不會變:一是“介紹加入”,即參加傳銷的人員是通過親戚、朋友或同事介紹進入傳銷組織的;二是“復式計酬”,即傳銷人員獲取報酬的方式是從發展的下線中層層計算;三是“形成網絡”,即傳銷組織是依托人事關系建立起來的呈“金字塔”式放射狀的網絡。
災難性的“連環詐騙鏈”
公安部門、工商部門人士說,“互聯網傳銷”方式極其隱蔽,調查取證困難重重。傳銷者在各個網吧里活動,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加盟和分成都在網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證參加。組織者隱藏在幕后,采取遙控指揮、單線聯系、分散居住、人財分離等反偵查方式。由于實行上下線制,下線很難獲取上線的秘密,從受害者身上也很難直接找到有效線索。一個網絡被打擊后,很快可以構建新網絡。 網上傳銷基本上采取會員加盟形式,這種“先吃后”的金字塔方式,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相互詐騙群體”,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一旦上當的人不足以供養金字塔上層的人,金字塔就會從底部迅速開始崩潰,受損害的只能是處于金字塔底部的絕大多數參與者。
北京東元律師事務所鄭偉律師說,《禁止傳銷條例》的施行表明我國對傳銷進行了全面封殺。有些人夢想不勞而獲、一夜暴富,往往容易上當受騙,跌入非法傳銷的泥潭。一旦收不回成本,就會引起心理上的巨大反差,會本能地把損失轉移到親朋好友身上。這樣,一個騙一個地騙下去,就形成了災難性的“連環詐騙鏈”。
“我承認,‘網絡傳銷’是騙錢的;我剛加入,還沒發展到幾個‘下線’,還沒有收回成本,請放過我……”本報4日報道了“網絡傳銷”大搞地下活動的情況。昨晚,文中的“李老師”致電記者,承認他加入后曾編造巨額收入來拉“下線”。
他連成本都還沒收回來
昨晚8時多,“李老師”打了記者的手機,表示將馬上退出這一行業,并以自己的教訓勸阻他人加入。他說,目前廈門確實有一些人參與其中,并在努力發展“下線”。而有的人明知道傳銷是不合法的,仍然參與進來。為了擴大“下線”隊伍,他們一般會編造一些“發大財”的事例,還打出“坐在家里工作,穿著睡衣掙錢”的宣傳口號。所謂他加入20多天就掙了2萬多元的說法,完全是編出來的謊言,事實上,他連成本都還沒有收回來。因為錢都被“上線的上線”賺走了。
傳銷“變臉” 三步驟不變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市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有關人士。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負責人說,當前傳銷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不斷“變臉”,通過花樣翻新實施坑蒙拐騙。在傳統的“傳物傳銷”死灰復燃的同時,又出現了“網絡傳銷”和“傳人傳銷”等新花樣。
“網絡傳銷”是一種新型的傳銷形式,其主要載體是以互聯網為平臺的各種服務的使用權,包括接受遠程教育、個人網站空間、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
“傳人傳銷”就是“傳人頭”。“傳人頭”僅僅是傳銷一些理念,較符合人發財、成功的思想,使其傳銷活動更具欺騙性。“傳人頭”式的傳銷對參加者實施物質和精神控制,使受害者變為害人者,惡性膨脹,使非法傳銷組織迅速擴大。
傳銷組織者往往給“網絡傳銷”和“傳人傳銷”披上“代理”、“直銷”、“動力營銷”、“網絡促銷”等外衣。但他們的三個步驟不會變:一是“介紹加入”,即參加傳銷的人員是通過親戚、朋友或同事介紹進入傳銷組織的;二是“復式計酬”,即傳銷人員獲取報酬的方式是從發展的下線中層層計算;三是“形成網絡”,即傳銷組織是依托人事關系建立起來的呈“金字塔”式放射狀的網絡。
災難性的“連環詐騙鏈”
公安部門、工商部門人士說,“互聯網傳銷”方式極其隱蔽,調查取證困難重重。傳銷者在各個網吧里活動,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加盟和分成都在網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證參加。組織者隱藏在幕后,采取遙控指揮、單線聯系、分散居住、人財分離等反偵查方式。由于實行上下線制,下線很難獲取上線的秘密,從受害者身上也很難直接找到有效線索。一個網絡被打擊后,很快可以構建新網絡。 網上傳銷基本上采取會員加盟形式,這種“先吃后”的金字塔方式,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相互詐騙群體”,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一旦上當的人不足以供養金字塔上層的人,金字塔就會從底部迅速開始崩潰,受損害的只能是處于金字塔底部的絕大多數參與者。
北京東元律師事務所鄭偉律師說,《禁止傳銷條例》的施行表明我國對傳銷進行了全面封殺。有些人夢想不勞而獲、一夜暴富,往往容易上當受騙,跌入非法傳銷的泥潭。一旦收不回成本,就會引起心理上的巨大反差,會本能地把損失轉移到親朋好友身上。這樣,一個騙一個地騙下去,就形成了災難性的“連環詐騙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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