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嚴打“拉人頭”傳銷 廣東重點打擊三類傳銷
發(fā)布: 2005-10-02 00:00:00 作者: 何靜文 來源:

從今年11月1日起,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將正式實施,記者昨日(10月23日)從廣東省工商局獲悉,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部署,為了清理整頓市場,廣東省工商部門已經(jīng)開始了打擊傳銷專項行動,三類傳銷方式被列為重點打擊對象。
據(jù)悉,重點打擊的三種傳銷行為中,一是“拉人頭”,以發(fā)展下線的數(shù)量為依據(jù)計提報酬的;二是騙取入門費的;三是多層次“團隊計酬”的。工商部門有關人士表示,《禁止傳銷條例》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比《直銷管理條例》早一個月實施,就是希望在這一段時間內重點清理傳銷活動。
廣東省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以拉人頭為主的傳銷活動在省內一些地區(qū)還較為猖獗。他們往往是把人員騙往異地,然后聚集在民宅活動,通過個人銀行卡劃轉錢款,組織者異地遙控,實施嚴格的家長式管理,進行封閉式培訓洗腦,灌輸傳銷理念,教唆誘騙人、發(fā)展下線方法。有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統(tǒng)一保管身份證和重要財產(chǎn)物品,不許接觸外界,限制人身自由。有的還教唆傳銷人員如何應付執(zhí)法人員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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