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后直銷企業的分化
發布: 2005-10-02 00:00:00 作者: 羅永亮 來源:

直銷法出臺后,整個直銷行業一片沸騰,各種聲音都有,具保守統計,現已有地上地下、大大小小2000多家直銷企業,如果不保守統計,說已經有超10000家企業在從事直銷活動,法律出臺的目的是對這個行業進行規范,但行業內部的自律也在默默進行,面對未來有法可依的直銷市場,超10000家的直銷公司到底要怎么走?具筆者統計,基本的走向會往以下5個方面分化:
一、誓言拿牌型:
該類公司都是排得上號的大公司,比如國際型的安利、雅芳;民族企業天獅、新時代、珍奧等等,他們誓言第一批取得牌照,將按找國家法律的規范開拓中國的直銷市場。但是要取得牌照就得一定要符合國家直銷法律,所以除雅芳以外的其他所有公司都得動大手術,尤其是團隊記酬和30%獎金撥付的控制線,但如果變動太大,有損害經銷商利益的時候,就會打擊經銷商積極性,甚至導致團隊出走,從而對公司業績造成重大的影響,所以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改革是每個需要取得牌照的公司應該慎重考慮的問題。
二、連鎖專賣型:
因為取得牌照的門檻過高,會使得很多想合法在這個領域發展的大部分公司在門外徘徊,但拿不到牌照也不能停業關門啊,所以就得合法轉型,所以開店、開連鎖加盟店將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也是很多企業未來所走的路。這種商業模式有幾個特點:
1、可以把直銷制度變形融到店的利益里面,但又可以不改其“利益驅使、口碑傳播”的優勢。
2、所有的銷售行為在店里面完成,所以是一種合法的店鋪式營銷行為,不受直銷法30%獎金的限制。
3、由于公司和加盟店之間完全是一種法人對法人的行為,所以規避了團隊計酬的敏感問題。
4、因為有店的存在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信任度,使銷售方式多元化。
5、店的加盟相對對投資者的投資額和素質要求比較高,規避了很多的短線行為,能使大家真正合作共同發展事業。
但是,也并不是任何一家公司都能做連鎖加盟企業,真正的連鎖企業需要對合作伙伴提供專業的管理和服務,所以必須有專業的人才。現在很多企業自己根本還沒有搞清楚連鎖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大膽的對外開始招商收錢,錢到手后,店是否能生存好象與他們無關,也有很多企業店只是一種虛擬的形式,在背后還照樣是在做傳銷,這樣的形態永遠也走不長。
三、電子商務型:
電子商務是一種在國際大環境下還沒有真正形成氣候的商業形態,但是在中國的直銷行業,電子商務卻成了一種合法的外衣被人活學活用,雖然很多人還沒有搞清楚電子商務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已經有很多直銷企業在用電子商務的模式在發展市場,直銷法出臺后將會有更多的企業轉型為電子商務企業,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報單和繳款都是在網上直接完成,物流是以郵寄的方式完成,培訓和教育也可以在網上完成,所以可以規避很多政策的風險,但現在國家對這種變形的模式打擊力度更大,如果轉型不徹底,在電子商務的背后還是雙軌人頭、潛能培訓照樣在全國各地做,這樣的話將生存不久。
四、國外總部型:
典型的例子就是立新世界和萊克薩斯,他們在中國市場的成功給了很多直銷公司老板以啟示,所以直銷法出臺后,將會有一大批的企業把公司總部往境外轉移,然后以境外公司的名義做中國市場,所有的交易也在網上完成,這樣的話就能規避公司的風險,所以的一切都是以經銷商自發的形式展開,把風險完全由經銷商承擔,真的出事后,最多就是發表一篇申明,把誰誰開除,而后說我們沒有做中國大陸市場,我們是做全球其他市場。
五、地下工作型:
這種類型將會占未來大部分的比例,他們的心態就是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大部分都抱著法不責眾的僥幸心態轉入地下開展工作,他們對外的宣傳是,如果完全按國家政策去執行的話,直銷已經不存在了,但直銷將是一種不可阻擋的發展趨勢,所以誰膽大誰就能比別人賺到更到的錢,他們還會對經銷商說,不用怕,大膽去做,我們的政府關系很好,出不了事情,但真正出事情以后,誰也不可能出來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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