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人員將持證上崗
發布: 2005-10-31 00:00:00 作者: root 來源:

一張巴掌大小、印有直銷企業標識的藍色卡片,在貼上照片、寫上姓名等相關信息后,便成為了直銷員的“身份證”。前日,商務部公布《直銷員證》式樣公告,要求各直銷企業按照全國統一的制證標準給合格的直銷員發放《直銷員證》,同時規定12月1日起,直銷員推銷產品時必須佩戴《直銷員證》。
“安利當然會支持。”昨天下午,安利中國公關部袁麗表示,對于政府部門的政策安利一向歡迎、支持。同樣,雅芳、如新、寶健等直銷企業也表示對類似規范的贊同。
不過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這些“舉手同意”的企業目前尚未著手開始制證工作。不過業內專家表示,細看《直銷員證》中規定的直銷員行為守則,政府的“管理”可謂用心良苦。守則中,直銷員將不可“跨區域”推銷,而當消費者要求停止推銷活動時,直銷員應當立即停止,并迅速離開消費者住所。
此外,根據商務部同日公布的《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企業在對直銷員證件進行統一編碼后,將通過鏈接到政府管理網站進行公布,而這也將意味著全國現有的數十萬直銷員今后將可“循網而查”。
注: 根據商務部剛剛發布的直銷員、直銷培訓員的相關規定,今后直銷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取得直銷員證后,才能上崗。而直銷企業在培訓中必須提示直銷風險,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揚直銷員以往的收入情況和成功事例,更不得強迫參加培訓人員購買產品。
《直銷管理條例》詳盡地規范了直銷員行為準則:推銷時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不進行虛假宣傳;成交后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和含有退貨制度、提供含直銷企業退貨服務的網點地址、聯系電話及直銷員本人聯系方式等內容的售貨憑證;推銷產品的價格與服務網點展示的價格應一致;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其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停止推銷活動時,應當立即停止,并迅速離開消費者住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