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法兩核心條例將出臺,直銷企業在浙厲兵秣馬
發布: 2005-08-31 00:00:00 作者: 蔣敏華 來源:

想做直銷?起步價1億元!
直銷企業注冊資金底線為8000萬元,保證金至少2000萬元。也就是說,要進入直銷企業,起步價就得1億元人民幣。而直銷員的獎金不得超過30%!據南方日報報道,作為直銷法規體系中最核心的兩大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將很快出臺,這意味著,醞釀長達兩年之久、備受各界關注的直銷立法進程,至此打上了一個句號。
不過這個句號,卻正是中國直銷行業真正有規則起跑的開始。“這就像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向前沖時被擠掉一批,走上橋時掉下一批,走過橋后還要被守橋員攔下一批,真正能成功走到對面的寥寥無幾。”在中國直銷行業摸爬滾打了10年的一位資深人士,形象地向記者描述了目前的現狀。破繭而出的直銷條例,將掀起中國直銷行業大洗牌的浪潮。
億元門檻擋住99%直銷企業
據知情人士透露,即將出臺的直銷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注冊資金8000萬元,保證金至少2000萬元。也就是說,要進入直銷企業,起步價就得1億元人民幣。
“提高準入門檻,清理直銷企業隊伍,維護經濟秩序,保證社會穩定,這是直銷立法的初衷。”省工商局經檢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直銷企業由于人數眾多,如果沒有經濟實力來支撐,很容易就會演變成傳銷組織。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很多傳銷組織就是以“直銷”的名義,騙進大量“會員”,卷款潛逃后就會破壞社會的穩定。因此,直銷條例規定了保證金制度,目的就是要防止卷款潛逃事件的發生。2000萬元只是起點,隨著企業規模不斷擴大,保證金最高要上調至1億元。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共有2000多家或明或暗從事直銷的企業,能過得了這個門檻的,不會超過1%。這就意味著,一旦直銷條例出臺,這2000多家企業中的絕大多數,將不得不另謀出路。
取消店數限制幾家歡樂幾家愁
設店數量限制是否取消,這一直是直銷立法過程中業內人士關注的焦點之一。直到8月10日國務院通過《直銷管理條例草案》,設店數量限制是否取消仍然是個未知數。而據知情人士透露,即將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終于徹底解開了這個謎團,取消了設店數量限制。
去年9月的“廈門會議”,標志著中國直銷立法進入實質性階段。醞釀中的直銷條例草案一直規定:直銷企業在一省設店的數量,不得少于10家專營店,或者5家專營店外加10家加盟店,或者20家加盟店。即將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要在一省開展業務,只需選擇在地級以上城市開設一家服務網點即可;服務網點即現在所稱的分公司。顯然這比起原先苛刻的數量限制來,對新進入直銷行業的企業更為有利。
《直銷管理條例》出臺前,包括安利在內的一些有實力的直銷企業,一直著手緊鑼密鼓地在各地布點,以期完成數量要求。記者了解到,一直在前面領跑的安利,目前已經在浙江開設了12家專營店,“旗幟”已插遍了每一個地市。
“除非像安利這樣確實有實力支撐,否則為了趕考而拼命擴張,這對企業發展來說肯定是不利的。因此,與動作慢的企業比起來,動作快的企業反而顯得有些尷尬。”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開店數量限制取消后,業內出現了幾家歡樂幾家愁的戲劇性局面。
直銷企業厲兵秣馬反應不一
“這是一個令人激動的時刻,康寶萊已經等了足足6年。”早在8月10日草案獲國務院原則通過時,康寶萊公司區域銷售總監吳鈞琪就告訴記者,直到那一刻,他懸著的心總算落了地。
記者了解到,作為緊隨雅芳、安利之后而排名全球第三的直銷企業,康寶萊公司于1999年進入中國。但是,此前一年中國政府開展了對傳銷的嚴打,只允許10家轉型企業進行合法直銷,康寶萊生不逢時。“這幾年,康寶萊在中國的直銷業務為零,因此公司一直盼望直銷條例盡快出臺。”
吳鈞琪告訴記者,康寶萊在杭州的專營店裝修已快完畢,寧波、溫州、臺州的專營店也已經選好了地址。“直銷條例實施后,我們將是能最早拿到直銷牌照的企業之一。”他說。此外,吳鈞琪還告訴記者,獲知8月10日草案通過后,康寶萊立刻雄心勃勃地制訂了1億美元的在華投資計劃,要在中國建立新的生產基地。記者了解到,康寶萊目前的選址工作正在浙江、山東、遼寧三地展開。
與康寶萊這類新進企業的高調相比,安利、玫琳凱等老牌直銷企業卻顯得異常低調。“公司的運作一直很平穩,原有部署不會受即將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的任何影響。我們雙手贊成這一條例的出臺。”昨天晚上,安利杭州分公司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
而在此前,玫琳凱中國總部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幾乎是同樣的口吻向記者表示:“我們公司對直銷法一直很敏感,公司有規定,沒有總部最高層的授權,任何人都不得隨意對媒體發表任何觀點。”
知情人告訴記者,這種異常低調的背后,恰恰反映了目前的這些行業“巨頭”內心的緊張和不安。實際上雅芳、安利、玫琳凱等直銷“巨頭”,在密切關注直銷條例的同時也在暗中較勁,并根據最終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即刻調整公司的戰略部署。
多層次直銷是否可行仍有爭議
記者注意到,眾直銷企業“三緘其口”,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多層次直銷模式的最終命運仍有爭議。
單層次直銷模式是產品從公司到直銷員,由直銷員把產品賣給最終顧客的模式。多層次直銷模式是產品從公司到經銷商、銷售代表等多個環節之后,最后到達顧客的模式。
據了解,直銷條例規定:“未經允許,不得采取團隊計酬。”由于團隊計酬是多層次直銷的計酬方式,因此這一規定被業內人士理所當然地理解為對多層次直銷的“死刑”。一旦如此,多層次直銷的經營模式將面臨大調整。在這樣的一種情形下,業內的敏感度可想而知。
“從政府管理角度來看,單層次直銷更易于管理。但是,單層次直銷模式與傳統營銷模式沒有本質區別,多層次直銷才是大勢所趨。”吳鈞琪認為,僅從以上的字面判斷,還不能斷定政府要禁止多層次直銷。“‘未經允許’,這顯然是沒有把話說死。到時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對多層次直銷企業,會采取單個審批的方式。”他堅持認為。
這一爭議,也許只有到了數月后直銷企業領到直銷牌照后,才能最終有結果。
不過,據透露直銷條例確定的獎金比例上限為30%,這意味著即使是允許多層次直銷,層次也不會過多。“多層次直銷企業的獎金比例都會超過50%,最高可達70%以上。如果上限確定為30%,意味著企業要對層數有所控制。也就是說,國家對多層次直銷的態度,是一種有限制的開放。”業內人士認為,這反映了國家對多層次直銷的完全開放持漸進式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