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直銷不保護拉人頭
發布: 2005-07-01 00:00:00 作者: 龍傳人 來源:

大家都在關注直銷法規的走向,我擁護文婧觀點并補充如下:
一.拉人頭在全球為何屢禁不止?其原因是由于各國法規都留有暗藏尾巴而沒割干凈:拉一名下線進來,總能有利可圖。只不過是限在一定額度內而已。既然國家網開一面留出了這條活路,那么民間的變相拉人頭就更會有人何樂而不為。
在美國只限制大的拉人頭傳銷。由于中美兩國的收入有極大懸差,價值觀和經濟標準完全不同;他認為“小”地不用計較的入門費,對中國就“大”得傾其所有、成為了大問題!金字塔底部龐大的人群,沒能在投資后發到財,就會成為社會動亂。
在美國是準許將傳銷入門費定為500美元而不夠格叫拉人頭,這相當于4000元人民幣呢。這個數額不會造成美國的動亂,但是能成為中國人瘋狂追求的目標!!
中國特色直銷就應該徹底將此尾巴割掉。嚴禁直銷員必須經過“消費者”階段的潛規則。讓營銷人的消費成為自愿,由其是消費本公司的產品,是熱愛本公司的忠誠表現。
政府倡導雅芳在先,就因為雅芳模式中不玩制度,但有制度;她這種新型的制度是為了有效的管理和激勵員工,并不是靠發明一種奇特的、具有“競爭力”的獎金制度吸引人,根本就排除了制度競爭的游戲!甚至于總部還要反過來、倒拿出每人600元來支持入職者,而不是欺詐消費者、玩弄消費者。這在安利等直銷公司做的到嗎?你們都是一毛不撥哦。
在中國的直銷法制系統三套車里,一定要叫你拉人頭無利可圖。只要法規中還默認:以認購產品作為加盟的門檻,還象外國那樣不斬釘截鐵地取締——強迫經營者必須經過消費者的階段;那么,拉人頭的非法傳銷永遠在中國無法滅絕。貓捉老鼠的運動會、將越開越大,工商局的干部們全部開赴打傳前線,也是人手不夠,打不盡、殺不絕的。
別再編出什么理由來為“必須花錢認購產品消費”、作為加盟時必須嚴格執行的規則來推舉。能不能把消費變得輕松自由呢、而不被欺詐的傳銷所利用來拉人頭?
在世界十二種獎金制度體系中都是強迫、要以買單準入、門檻價位作為基礎的。
一當法規明文取締個人加盟時有變相的門檻和價位時,所玩弄的獎金制度將沒有存在的根基,玩制度就沒有了門檻賺錢的主體,這就從根本上動搖了拉人頭的基礎。所有那些上千篇高超的、有關某種制度特能賺錢、一夜暴富、保不穿底的越來越豐富的理論杰作,將全功盡棄、毀之一旦。
中國特色的直銷,堅決不能墮入到一個玩制度的游戲里去。更不能被非法傳銷所利用。
我預計:在中國即將沒有了玩制度的市場——這將是中國直銷法規的根本走向。
中國特色的直銷條例,將是世界上最真正的以銷售為主的法規。
他將告別現存世界的“玩制度”模式,讓直銷真正的成為一個高尚事業,不再變質為玩弄消費者的游戲,不再被玩家利用自己先期掌握的巧妙手段,把信息不對稱的80%的下線們的加盟費,與老板分割到暴利。
直銷中的“玩制度”特色將在中國特色的直銷中埋藏。
所以,各位良知、同志們,如果是真正地為了一個直銷好產品的事業,而不是假直銷名義,利用玩制度、實質還是玩拉人頭的傳銷;請挺身而出擁護中國特色的直銷,根除非法傳銷、根除玩制度帶給中國的災難,維護中國來之不易的“和諧”穩定的局面。
只有一條路:剛開始前一階段取諦在世界各國通用的潛規則——買單加盟。
我們提倡熱愛本公司,要動員大家和本家族盡可能多的消費自家的產品;但不應該作為加盟本公司的硬性規則,規定你消費不達額度,就沒有資格獲得標準利益的經銷權,或者不能晉級。
不應該把消費利用來作為變相的金字塔入會費。
中國的國情不同,世界通行的這一條潛規則,中國應該予以暫時禁止。
待國民消費心理成熟,待國民收入大幅提高,待市場經濟規范之后,是可以開展加入時的適當門檻和價位的條件論,這里面也有它的科學性和快速激勵性成功的優點。
但是在受到非法傳銷傷害的中國,在很多欺詐式拉人頭還很猖狂的目前,我認為業界要能理解暫時告別營銷人員要買單、玩制度的歷史意義,要同情一刀切,是能為健康的直銷在未來二、三年后的更大的開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不至于已經過去了十二、三年啦!直銷還在背黑鍋,臭不可聞,老被非法拉人頭的傳銷所困惑,與它分也分不清,現在該到決裂的時機了。 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
本來是光明的我,為何總要生活在“地下性工作者”狀態!
我們要承受: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的無可奈何的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
暫時對“不先消費,哪能會銷售”的論理,冷卻一個階段,擁護即將出臺的嚴格的直銷規范,長痛不如短痛啊!目前應該徹底堵死拉人頭的漏洞。開創出中國特色直銷的新風范。中國才可能逐步出現適合中華美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合法、合理、合情的直銷。逐步地、而不是一步地、與國際曾通用的買單門檻方式接軌。
大師們,直銷大公司老板們,盡快調正思路,和諧到即將出臺的、盼了一輩子才盼到的中國直銷法規上來,即使他的個別內容與我們傳統直銷慣例可能不一致,我們也要理解萬歲!
十三億人口的大國應該有適合本國自己的特色。
二.獎金比例希望上升到30%以上,將能使直銷行業更健康的茁壯成長。
固然多層次比單層次是容易變質為拉人頭的工具和技巧、方法,但是多層次并不等于是拉人頭的罪惡本源。
只要從法規上堵死“必須經過消費者才能充當經營者”這條世界慣例模式之道,即使您在營銷體系團隊中如何采用“多層次”倍增,也不容易變質為老鼠會,變質為欺詐下線錢財的手段;因為大家加盟時都不交錢,也就騙不到錢。
多層次是多在營銷隊伍的科學管理上,多幾個層次不見得就會發生拉人頭式的非法傳銷,為了肯定組建營銷隊伍開拓和管理的功勞,只要他并非坐享其成,經常為領導管理團隊做出貢獻,就應該獎給他以團隊業績的一份小比例報酬。因為那是來自于真正的直銷給最終消費者后的提成,而不是來自于下線們自己掏錢變相交納給上線的進貢費。
我很難相信:對于幾千人直銷團隊,居然可以不供奉一批領導管理人員,能規范運作。
我有一個堅定不移的想法:中國政府在重視店鋪有固定地點的營業執照總控下,在店外的龐大的直銷人員群體肯定要重視“業務管理”。沒有管理的幾百人直銷活動,根本不可能由一個小小的二三十平米、五萬資金的小老板能管得住的,全國總部也管理不了的。缺乏管理的大面積人員銷售會造成動亂。
──沒有強力的管理團隊進行直銷指導,就會變質為老鼠會。
──沒有科學的網絡獎金支持領導管理,就易變為非法傳銷。
你能設想沒有薪酬支持的管理團隊能生存嗎?
您能設想沒有業務管理的一盤散沙只靠那一小小店鋪會形成啥樣結局?
那么多在店外的無固定地點的人員直銷,缺乏團隊的管理會不會亂嘍。
我認為店外龐大的群體流動式直銷,是必不可少業務團隊管理的,
這好比,軍隊里不也是三三制多層次嗎?這好比,政府里不也是一個總統倍增出千萬個公務員嗎?問題是新進來一位公務員,總統拿不到推薦費用;新進來一名士兵,不因士兵人頭的增加而使將軍獲得哪怕是0.1%的間接獎。所以他們就不是世界上共識的“金字塔犯罪”,所以他就不叫老鼠會。
關鍵不是表面的金字塔結構,主要是實質上是否存在變相的入門費,而且還打著似是而非的消費致富理論旗號,那就很容易混淆了合法與非法的界限。
目前多層次形式成了非法傳銷的替罪羊,還是最容易CI識別的標識。
但是欺詐的根源并不是來自于菜刀,而是來自于使用多層倍增的犯罪動機、不合法的投機取向——用光冕堂皇的消費理論來掩蓋玩制度、設陷阱,變相收取入門費;靠門檻、價位發財,靠暴富引誘騙錢發財。而不是靠勤勞致富、靠營銷致富發財。所以導致這些年來傷害了太多的善良的人們,給急迫希求穩定的今日中國以埋藏了動亂,但不要誤怪多層倍增。
3.直銷法規出臺還要多長時間?
我估計:只會在向世貿組織承諾日再加上半年多一點。前幾日美國商務部助理部長威廉姆·拉什關于中國直銷說過一句話不無道理——規則往往比承諾有用。
我堅信中國政府不僅是信守諾言而且更是說話算數的。具體過程雖然遇到發展中國家通常會有的,需要多加認識、多時研討的些微超時過程;或者說近年來,國外傳入的非法傳銷給中國帶來的太多麻煩費時又費力,但也決不會再超過一個季度。
我國有上萬計以上的高級直銷精英們,他們其實也看不慣買單加盟的純外國模式,也不滿向營銷人員施加“認購產品”的壓力,而且以后還要強逼業內“重復消費”終生難棄的枷鎖。
如果只是批準搞單層也未必是轉型中的中國唯一走向,多渠道就業,多極化的世界、復合式的整合營銷,絕不是一個單層方式就能滿足中國的。政府為此走訪過世界各國。為了正確平衡取舍,肯定是要費盡時日的。
這上以萬計的高層老直銷、和新精英們看到中國時下直銷市場已混亂不堪,都非常地為直銷前途焦慮、著急。他們是紅旗下長大,社會主義的基因使他們本能地熱愛這個祖國,肯定會擁護即將出臺的政策。
因為他們相信胡主席領導的政府。盡快出臺法規肯定會在不久啦!
關于AL之爭也是我們法規研討不可忽視而費時費力的原因之一。
好比制度中,你當月完不成定額交款就令你歸零,你沒做到連續三個月不間斷地達標,你所作的那些貢獻就拿不到好利錢,這些是真正的按勞取酬嗎?夠人性化嗎?同志們已經做出的勞動就能白白地廢掉了?就被上線或公司或大使們吃掉啦?
這就是傳銷玩制度玩出的不公平。中國直銷法是采納他、還是遠離呢?我建議要遠離這種制度。
當然若要討論歸零制時,您和一大把權威會說出千條理、萬條由、來證明歸另制是最好發財的最為精典的模范制度。
但是在發展中的我國,人們并不富裕,不像美國佬,失業后的國家對他的補貼費比我們中國國營企業的某些正式工還高。在美國特別是歐洲,大部分直銷人是把直銷當成業余兼職的生意。歸零就歸零吧,他們也不靠你的獎金活下來。
但是中國就不同啦!直銷就當成看家的飯碗。一歸零,他就當月傻眼啦!怎么個活法?有的農民、有的青年、有的下崗職工,口才沒有您那么好,溝通能力還差,寧肯少勞少得也行,對窮人別歸另呀;那么只好借錢滿足您的游戲規則,積壓貨物在家而獲得那份還能勉強活下去的口糧。天長日久不出事?
中國人為什么那么多人對AL有負面看法?政府不考慮?立法怎么個立?世界最大的直銷公司法則能成為中國直銷法的模范典型、示范走向嗎?不尊重這位老大行嗎?所以中國立法進程中的多次考慮又考慮、討論又討論,而微略超時是可以理解的。
安利公司肯定是中國的好公民,他在五十年前把市場倍增法正確應用于國計民生、經濟領域,是我們做直銷人的福氣。曾經是我們直銷人的老師。但是到了中國,這些水土不服的制度,是否要做某些方面的改進呢?我相信安利在2005年肯定會超過200億元,因為狄克.狄維士在五十周年99年4月29日當我們面就說過的一句話:世界上有一條永遠不變的真理就是一個“變”字。
我相信,安利大哥會比雅芳小妹更聰明。安利隨后的改革肯定會是后來者居上。
直銷法將不保護“拉人頭”傳銷[ 作者:文婧 轉貼自:經濟參考報 ]
記者日前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根據我國對入世三年內取消對“無固定地點批發和零售服務”限制的承諾,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正在共同起草規范直銷行業的有關規定,新規定實施后,符合條件的企業經過批準可以從事直銷活動,但同各國情況一樣,“拉人頭”式的傳銷活動永遠不會被允許,并將作為工商部門長期打擊的對象。
變相傳銷是與傳銷幾乎同時產生的一種違法行為,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雙贏制”、“特許加盟”、“網絡銷售”、“市場營銷”等名義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工商總局人士表示,在新規定實施之前,國家的現行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政策規定依然有效,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一如既往,嚴厲打擊各種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
據了解,“拉人頭”活動基本不依托商品,完全依靠下線人員繳納的高額“入門費”維系運作,以發展人員多少作為提取報酬的標準,與各國普遍禁止的“金字塔”欺詐活動一脈相承。
一.拉人頭在全球為何屢禁不止?其原因是由于各國法規都留有暗藏尾巴而沒割干凈:拉一名下線進來,總能有利可圖。只不過是限在一定額度內而已。既然國家網開一面留出了這條活路,那么民間的變相拉人頭就更會有人何樂而不為。
在美國只限制大的拉人頭傳銷。由于中美兩國的收入有極大懸差,價值觀和經濟標準完全不同;他認為“小”地不用計較的入門費,對中國就“大”得傾其所有、成為了大問題!金字塔底部龐大的人群,沒能在投資后發到財,就會成為社會動亂。
在美國是準許將傳銷入門費定為500美元而不夠格叫拉人頭,這相當于4000元人民幣呢。這個數額不會造成美國的動亂,但是能成為中國人瘋狂追求的目標!!
中國特色直銷就應該徹底將此尾巴割掉。嚴禁直銷員必須經過“消費者”階段的潛規則。讓營銷人的消費成為自愿,由其是消費本公司的產品,是熱愛本公司的忠誠表現。
政府倡導雅芳在先,就因為雅芳模式中不玩制度,但有制度;她這種新型的制度是為了有效的管理和激勵員工,并不是靠發明一種奇特的、具有“競爭力”的獎金制度吸引人,根本就排除了制度競爭的游戲!甚至于總部還要反過來、倒拿出每人600元來支持入職者,而不是欺詐消費者、玩弄消費者。這在安利等直銷公司做的到嗎?你們都是一毛不撥哦。
在中國的直銷法制系統三套車里,一定要叫你拉人頭無利可圖。只要法規中還默認:以認購產品作為加盟的門檻,還象外國那樣不斬釘截鐵地取締——強迫經營者必須經過消費者的階段;那么,拉人頭的非法傳銷永遠在中國無法滅絕。貓捉老鼠的運動會、將越開越大,工商局的干部們全部開赴打傳前線,也是人手不夠,打不盡、殺不絕的。
別再編出什么理由來為“必須花錢認購產品消費”、作為加盟時必須嚴格執行的規則來推舉。能不能把消費變得輕松自由呢、而不被欺詐的傳銷所利用來拉人頭?
在世界十二種獎金制度體系中都是強迫、要以買單準入、門檻價位作為基礎的。
一當法規明文取締個人加盟時有變相的門檻和價位時,所玩弄的獎金制度將沒有存在的根基,玩制度就沒有了門檻賺錢的主體,這就從根本上動搖了拉人頭的基礎。所有那些上千篇高超的、有關某種制度特能賺錢、一夜暴富、保不穿底的越來越豐富的理論杰作,將全功盡棄、毀之一旦。
中國特色的直銷,堅決不能墮入到一個玩制度的游戲里去。更不能被非法傳銷所利用。
我預計:在中國即將沒有了玩制度的市場——這將是中國直銷法規的根本走向。
中國特色的直銷條例,將是世界上最真正的以銷售為主的法規。
他將告別現存世界的“玩制度”模式,讓直銷真正的成為一個高尚事業,不再變質為玩弄消費者的游戲,不再被玩家利用自己先期掌握的巧妙手段,把信息不對稱的80%的下線們的加盟費,與老板分割到暴利。
直銷中的“玩制度”特色將在中國特色的直銷中埋藏。
所以,各位良知、同志們,如果是真正地為了一個直銷好產品的事業,而不是假直銷名義,利用玩制度、實質還是玩拉人頭的傳銷;請挺身而出擁護中國特色的直銷,根除非法傳銷、根除玩制度帶給中國的災難,維護中國來之不易的“和諧”穩定的局面。
只有一條路:剛開始前一階段取諦在世界各國通用的潛規則——買單加盟。
我們提倡熱愛本公司,要動員大家和本家族盡可能多的消費自家的產品;但不應該作為加盟本公司的硬性規則,規定你消費不達額度,就沒有資格獲得標準利益的經銷權,或者不能晉級。
不應該把消費利用來作為變相的金字塔入會費。
中國的國情不同,世界通行的這一條潛規則,中國應該予以暫時禁止。
待國民消費心理成熟,待國民收入大幅提高,待市場經濟規范之后,是可以開展加入時的適當門檻和價位的條件論,這里面也有它的科學性和快速激勵性成功的優點。
但是在受到非法傳銷傷害的中國,在很多欺詐式拉人頭還很猖狂的目前,我認為業界要能理解暫時告別營銷人員要買單、玩制度的歷史意義,要同情一刀切,是能為健康的直銷在未來二、三年后的更大的開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不至于已經過去了十二、三年啦!直銷還在背黑鍋,臭不可聞,老被非法拉人頭的傳銷所困惑,與它分也分不清,現在該到決裂的時機了。 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
本來是光明的我,為何總要生活在“地下性工作者”狀態!
我們要承受: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的無可奈何的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
暫時對“不先消費,哪能會銷售”的論理,冷卻一個階段,擁護即將出臺的嚴格的直銷規范,長痛不如短痛啊!目前應該徹底堵死拉人頭的漏洞。開創出中國特色直銷的新風范。中國才可能逐步出現適合中華美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合法、合理、合情的直銷。逐步地、而不是一步地、與國際曾通用的買單門檻方式接軌。
大師們,直銷大公司老板們,盡快調正思路,和諧到即將出臺的、盼了一輩子才盼到的中國直銷法規上來,即使他的個別內容與我們傳統直銷慣例可能不一致,我們也要理解萬歲!
十三億人口的大國應該有適合本國自己的特色。
二.獎金比例希望上升到30%以上,將能使直銷行業更健康的茁壯成長。
固然多層次比單層次是容易變質為拉人頭的工具和技巧、方法,但是多層次并不等于是拉人頭的罪惡本源。
只要從法規上堵死“必須經過消費者才能充當經營者”這條世界慣例模式之道,即使您在營銷體系團隊中如何采用“多層次”倍增,也不容易變質為老鼠會,變質為欺詐下線錢財的手段;因為大家加盟時都不交錢,也就騙不到錢。
多層次是多在營銷隊伍的科學管理上,多幾個層次不見得就會發生拉人頭式的非法傳銷,為了肯定組建營銷隊伍開拓和管理的功勞,只要他并非坐享其成,經常為領導管理團隊做出貢獻,就應該獎給他以團隊業績的一份小比例報酬。因為那是來自于真正的直銷給最終消費者后的提成,而不是來自于下線們自己掏錢變相交納給上線的進貢費。
我很難相信:對于幾千人直銷團隊,居然可以不供奉一批領導管理人員,能規范運作。
我有一個堅定不移的想法:中國政府在重視店鋪有固定地點的營業執照總控下,在店外的龐大的直銷人員群體肯定要重視“業務管理”。沒有管理的幾百人直銷活動,根本不可能由一個小小的二三十平米、五萬資金的小老板能管得住的,全國總部也管理不了的。缺乏管理的大面積人員銷售會造成動亂。
──沒有強力的管理團隊進行直銷指導,就會變質為老鼠會。
──沒有科學的網絡獎金支持領導管理,就易變為非法傳銷。
你能設想沒有薪酬支持的管理團隊能生存嗎?
您能設想沒有業務管理的一盤散沙只靠那一小小店鋪會形成啥樣結局?
那么多在店外的無固定地點的人員直銷,缺乏團隊的管理會不會亂嘍。
我認為店外龐大的群體流動式直銷,是必不可少業務團隊管理的,
這好比,軍隊里不也是三三制多層次嗎?這好比,政府里不也是一個總統倍增出千萬個公務員嗎?問題是新進來一位公務員,總統拿不到推薦費用;新進來一名士兵,不因士兵人頭的增加而使將軍獲得哪怕是0.1%的間接獎。所以他們就不是世界上共識的“金字塔犯罪”,所以他就不叫老鼠會。
關鍵不是表面的金字塔結構,主要是實質上是否存在變相的入門費,而且還打著似是而非的消費致富理論旗號,那就很容易混淆了合法與非法的界限。
目前多層次形式成了非法傳銷的替罪羊,還是最容易CI識別的標識。
但是欺詐的根源并不是來自于菜刀,而是來自于使用多層倍增的犯罪動機、不合法的投機取向——用光冕堂皇的消費理論來掩蓋玩制度、設陷阱,變相收取入門費;靠門檻、價位發財,靠暴富引誘騙錢發財。而不是靠勤勞致富、靠營銷致富發財。所以導致這些年來傷害了太多的善良的人們,給急迫希求穩定的今日中國以埋藏了動亂,但不要誤怪多層倍增。
3.直銷法規出臺還要多長時間?
我估計:只會在向世貿組織承諾日再加上半年多一點。前幾日美國商務部助理部長威廉姆·拉什關于中國直銷說過一句話不無道理——規則往往比承諾有用。
我堅信中國政府不僅是信守諾言而且更是說話算數的。具體過程雖然遇到發展中國家通常會有的,需要多加認識、多時研討的些微超時過程;或者說近年來,國外傳入的非法傳銷給中國帶來的太多麻煩費時又費力,但也決不會再超過一個季度。
我國有上萬計以上的高級直銷精英們,他們其實也看不慣買單加盟的純外國模式,也不滿向營銷人員施加“認購產品”的壓力,而且以后還要強逼業內“重復消費”終生難棄的枷鎖。
如果只是批準搞單層也未必是轉型中的中國唯一走向,多渠道就業,多極化的世界、復合式的整合營銷,絕不是一個單層方式就能滿足中國的。政府為此走訪過世界各國。為了正確平衡取舍,肯定是要費盡時日的。
這上以萬計的高層老直銷、和新精英們看到中國時下直銷市場已混亂不堪,都非常地為直銷前途焦慮、著急。他們是紅旗下長大,社會主義的基因使他們本能地熱愛這個祖國,肯定會擁護即將出臺的政策。
因為他們相信胡主席領導的政府。盡快出臺法規肯定會在不久啦!
關于AL之爭也是我們法規研討不可忽視而費時費力的原因之一。
好比制度中,你當月完不成定額交款就令你歸零,你沒做到連續三個月不間斷地達標,你所作的那些貢獻就拿不到好利錢,這些是真正的按勞取酬嗎?夠人性化嗎?同志們已經做出的勞動就能白白地廢掉了?就被上線或公司或大使們吃掉啦?
這就是傳銷玩制度玩出的不公平。中國直銷法是采納他、還是遠離呢?我建議要遠離這種制度。
當然若要討論歸零制時,您和一大把權威會說出千條理、萬條由、來證明歸另制是最好發財的最為精典的模范制度。
但是在發展中的我國,人們并不富裕,不像美國佬,失業后的國家對他的補貼費比我們中國國營企業的某些正式工還高。在美國特別是歐洲,大部分直銷人是把直銷當成業余兼職的生意。歸零就歸零吧,他們也不靠你的獎金活下來。
但是中國就不同啦!直銷就當成看家的飯碗。一歸零,他就當月傻眼啦!怎么個活法?有的農民、有的青年、有的下崗職工,口才沒有您那么好,溝通能力還差,寧肯少勞少得也行,對窮人別歸另呀;那么只好借錢滿足您的游戲規則,積壓貨物在家而獲得那份還能勉強活下去的口糧。天長日久不出事?
中國人為什么那么多人對AL有負面看法?政府不考慮?立法怎么個立?世界最大的直銷公司法則能成為中國直銷法的模范典型、示范走向嗎?不尊重這位老大行嗎?所以中國立法進程中的多次考慮又考慮、討論又討論,而微略超時是可以理解的。
安利公司肯定是中國的好公民,他在五十年前把市場倍增法正確應用于國計民生、經濟領域,是我們做直銷人的福氣。曾經是我們直銷人的老師。但是到了中國,這些水土不服的制度,是否要做某些方面的改進呢?我相信安利在2005年肯定會超過200億元,因為狄克.狄維士在五十周年99年4月29日當我們面就說過的一句話:世界上有一條永遠不變的真理就是一個“變”字。
我相信,安利大哥會比雅芳小妹更聰明。安利隨后的改革肯定會是后來者居上。
直銷法將不保護“拉人頭”傳銷[ 作者:文婧 轉貼自:經濟參考報 ]
記者日前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根據我國對入世三年內取消對“無固定地點批發和零售服務”限制的承諾,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正在共同起草規范直銷行業的有關規定,新規定實施后,符合條件的企業經過批準可以從事直銷活動,但同各國情況一樣,“拉人頭”式的傳銷活動永遠不會被允許,并將作為工商部門長期打擊的對象。
變相傳銷是與傳銷幾乎同時產生的一種違法行為,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雙贏制”、“特許加盟”、“網絡銷售”、“市場營銷”等名義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工商總局人士表示,在新規定實施之前,國家的現行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政策規定依然有效,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一如既往,嚴厲打擊各種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
據了解,“拉人頭”活動基本不依托商品,完全依靠下線人員繳納的高額“入門費”維系運作,以發展人員多少作為提取報酬的標準,與各國普遍禁止的“金字塔”欺詐活動一脈相承。
上一篇:直銷難規范是中國“規”與中國“范”互... 下一篇: 中國特色直銷的五點走向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