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州判處12名非法直銷人員
發布: 2004-11-01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轉 BBC
非法經營手段的動因是對金錢的無限追求
中國廣州市12名非法直銷人員被判刑。這是廣州市對非法直銷活動采取的最大一次法律行動。
據《北京青年報》的報道說,被判刑的12人中有一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人在直銷活動中懷疑室友欺騙了自己,于是將室友殺害。
另11人都因非法直銷行為被判處了8個月到8年的不等刑期。
在廣州市今年采取的打擊非法直銷行動中,總共有941家非法直銷場所遭到突擊檢查,124人在突擊行動中被拘捕。
其后共立案21宗,29人受到起訴。最終這12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1998年中國政府下令禁止直銷活動,因為擔心這種金字塔似的銷售方式令假冒偽劣產品泛濫,消費者受到損失,從而造成社會的動蕩不安。
不過后來,因為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中國政府被迫解除禁令。
現在中國政府規定,只有注冊資金在一千萬美元以上,年銷售量在六千萬美元的公司才能夠注冊成為合法直銷公司。
目前只有10家注冊的外國企業可以合法在中國進行直銷活動,其中包括安利和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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