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直銷 內外資有望同步首發(圖)
發布: 2004-09-01 00:00:00 作者: root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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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直銷立法將為中國直銷市場帶來什么樣的變化?本報記者 鄒蕓 廈門為您報道
昨日上午9時,直銷法規座談會在廈門悅華酒店凌云閣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凌云閣是一幢單體小樓,在會議舉行前已經作出了“媒體禁入”的要求。3個多小時后,與會代表陸續走出會場,據透露,在直銷立法中,部分內資企業同樣有望拿到直銷牌照,和外資一道進入政府批準的首發陣容。現場會場外保衛森嚴
昨日上午9時,與會代表陸續進入會場。記者看到,會議的現場保衛十分嚴密。每家參會企業只能派兩名代表入內。而無邀請函的企業代表、媒體記者,均被攔在場外。
記者獲悉,本次會議由商務部組織牽頭,全國人大法工委、商務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舉辦,會場非常封閉。與會人士企業方近40余人,而政府方面各相關部門分派了1~2個官員參加會議。“按照要求,我們參會企業不能在會場攝影、拍照,并嚴禁進行會議錄音。”一名進入會場的企業代表私下告訴記者。
據透露,會議一開始,由商務部副部長馬秀紅女士進行了約25分鐘的發言,她表示,中國政府將按照WTO的承諾,在規定時間內出臺直銷法規。緊接著,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主持立法說明。其后,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長主講《反金字塔詐騙條例》,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制度處處長路政閩女士主講《推銷員管理辦法》。
值得關注的是,按照原定名單,有22家直銷、準直銷企業參加本次會議。除了安利、雅芳等外資企業,天津天獅、福州福龍、武漢瓜拿納、新時代集團、廣州太陽神、大連珍奧核酸、北京寶健、廣東紫薇星等國內企業也進入名單,占了幾乎半壁江山。會場內唇槍舌劍
據悉,共有15家企業相關負責人在會議上進行了發言。
第一個引起爭論的是直銷員管理問題。國家工商總局一位人士宣讀了《推銷員管理辦法》,推銷員的管理擬作如下規定:必須參加全國推銷員的考試;持證上崗;必須服務于一家企業,并與企業簽訂雇傭員工勞動合同;經銷商如果跨區域經營,直銷企業將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擬議中的《推銷員管理辦法》還對直銷企業在公司進行教育訓練作出了相應要求。在總公司教育訓練,人數要求在600人以下,并應報備當地公安、工商部門;省級分公司會議,人數則應在400人以下,也須報備當地公安、工商部門;市一級專賣店會議,人數須在200人以下,地方經銷商專賣店在50人以下。
會議中,國內的幾家轉型企業均對此表示,可否將培訓管理放到自己企業內部,并要求有關部門應考慮“銷售人員的自主性”。此外,部分內資企業也對“企業申請申報之前,該企業必須連續×年年營業累計超過×億元”的要求提出了不同意見。焦點單層次還是多層次?
記者獲悉,商務部此次帶來重點討論的草案是《外商投資直銷企業管理辦法(草案)》(下稱《草案》)。《草案》要求:批準的直銷企業必須先開店,允許直銷店負責人招聘若干層次的下線直銷員。而在《反金字塔管理條例》中則有“支付給參加者直接銷售產品的報酬比例應低于支付給參加者總報酬的50%”的表述。業內人士由此推測,中國開放直銷后可能不會限制多層次直銷模式。哪些產品不能直銷?
據透露,昨日與企業見面的《草案》文本中還包括不能進行直銷的產品,比如金銀首飾、醫藥產品、國家資源產品等。而被認為最適合選用直銷模式的產品主要是健康食品、健康器材、日化用品、美容化妝品等。其他諸如教育訓練、服務類產品目前則被認為不適合中國國情。直銷門檻有多高?
據悉,《草案》要求每家直銷企業必須交納若干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主要用于處理消費者的舉報、投訴,進行處罰與賠償。據稱,該項保證金將交由直銷企業所在的地方商務部門經管。同時,《草案》還提出了直銷產品的價格監控問題,要求直銷產品的價格必須合理,不能高于同一地點的同類產品。背景直銷概念在變化
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全球共有價值850億美元的直銷市場。業內認為,東方文化講究人際關系的特點,國家以立法形式規范直銷,將給企業的運作模式帶來更多的選擇空間。
自1990年美國雅芳公司落戶廣州以來,中國直銷行業已跨越第14個年頭。
基于中國政府根據國情對直銷行業作出的政策調整,學術界、傳媒界、市場監管系統在架構中國直銷行業概念體系的過程中,發生了從內涵到外延的較大變化,先后出現了直銷、傳銷、非法傳銷、變相傳銷和金字塔銷售5個基礎概念。
作為國際營銷實踐中的一種重要模式,直銷的基礎概念可以集中表述為:“借助一種載體,在任何固定場所以外的地方所進行的可度量反應的銷售行為。”根據這一概念,直銷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在中國營銷實踐中得以運用的包括郵購直銷、目錄直銷、電話直銷、電視直銷、互聯網直銷、人員直銷等6種主要形式,目前已孕育著400億元的大市場。初步定義直銷
據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介紹:“從現在的狀況來看,中國直銷業的開放要早于其他行業,開放的程度要大于其他行業。”
然而,直銷立法會不會如一些直銷企業所預想或期望的那樣,廢止一些目前法規中對其經營造成掣肘的因素呢?
據透露,在草案中,已初步將“直銷”定義為:“直接于消費者家中、工作地點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進行商品或服務供應,通常是由推銷員于現場對產品做詳細說明或示范。”但并沒有對人們關心的“非法傳銷”進行明確的定義,只是同時規定,“凡是從事符合本規定規范的直銷經營都是合法并被允許的。除本規定規范和許可之外的其他一切直銷經營均是非法的。將根據本規定視情節輕重受到相應處罰及制裁。”(據新華社李永升邱賢志 季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