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辦公室)
發布: 2004-09-01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一、主要職能
研究擬定制止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二、人員編制
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辦公室)編制29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其中1人兼任打擊傳銷辦公室副主任)。
三、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綜合處:編制5人,其中處長1人,副處長1人。
1、負責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文件、報告,承擔本系統業務工作的綜合性調研。
2、承擔本局有關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
3、負責管理本局綜合行政事務,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4、承擔本局的文秘、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匯總、處理、分析公平交易執法信息數據資料。
6、提出本系統干部業務培訓工作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7、會同辦公室做好辦案經費和緝私罰沒上交款的管理工作。
8、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反不正當競爭處:編制5人,其中處長1人,副處長2人。
1、研究擬定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匯總、處理、分析反不正當競爭的數據資料。
3、組織、指導查處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4、組織、指導查處回扣及其他商業賄賂行為。
5、組織、指導查處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6、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7、組織、指導查處低于成本價銷售商品行為。
8、組織、指導查處搭售以及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行為。
9、組織、指導查處其他它不正當競爭行為。
10、協助辦理反不正當競爭案件的行政復議。
11、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反壟斷處:編制5人,其中處長1人,副處長1人。
1、參加《反壟斷法》的立法工作。研究擬定有關反壟斷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負責市場壟斷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搜集、處理、分析反壟斷的數據資料。
3、組織、指導查處公用企業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限制競爭行為。
4、組織、指導本系統調查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行為。
5、組織、指導查處串通招標、投標行為。
6、協助辦理反壟斷案件的行政復議。
7、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經濟檢查處:編制5人,其中處長1人,副處長2人。
1、研究擬定有關經濟檢查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系統查處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3、組織清理取締私貨市場,打擊私貨交易。
4、組織指導本系統開展“掃黃”、“打非”、“反假幣”及禁毒工作。
5、負責有關經濟檢查案件的動態分析,搜集、處理、分析本系統經濟檢查的數據資料。
6、協助辦理經濟檢查案件的行政復議。
7、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打擊傳銷處:編制5人,其中處長1人,副處長1人。
1、研究擬定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負責各類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的調研,搜集、整理、分析打擊傳銷的數據資料。
3、指導全系統打擊、取締各類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
4、組織查處重大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
5、協助辦理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的行政復議。
6、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平交易局各處辦公室及電話 | ||
單位 | 辦公室 | 內線 |
綜合處 | 508 | 5508 |
507 | 5507 | |
512 | 5512 | |
反不正當競爭處 | 510 | 5510 |
509 | 5509 | |
反壟斷處 | 511 | 5511 |
501 | 5501 | |
經濟檢查處 | 504 | 5504 |
506 | 5506 | |
打擊傳銷處 | 112(北樓) | 2112 |
2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