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草案低調亮相招致非議
發布: 2004-09-02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日前,全國人大法工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在廈門低調舉行直銷法規座談會,盡管會議參加者嚴格限制在22家內外資直銷公司,會議內容還是通過多種渠道傳至整個直銷行業。一部預計年底正式出臺的法案露頭伊始便引發了一場震動和爭議。
?? 內資急尋出路遇冷外資竊喜門檻提高
?? 根據我國加入世貿時簽署的協議,2~3年內我國應開放無固定地點的分銷領域。直銷屬于分銷,這意味著在今年年底以前我國應對直銷立法或出臺與此有關的法律法規。本次草案的亮相,無疑是對該承諾的回應與實踐。解決長期以來國內直銷業面臨的諸多問題,應該是本次立法的核心意義。據悉,本次會議探討了七個領域的直銷法內容,主要包括三大法規:《直銷管理辦法》、《推銷員培訓和管理辦法》和《反金字塔欺詐條例》。直銷法案的17項核心條款也悉數亮相,包括:直銷產品只能是保健品、化妝品和日用生活品三大類;外資先行,內資后行;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美元;企業上一個財經年度完成的銷售總額應該在5億元以上;企業在申請直銷運營資格時,必須繳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至少2000萬元;企業獲取直銷運營資格后,應將年度總營業額的20%部分繳納作為保證金等。
?? 面對這樣的準入門檻,與會的22家直銷公司有喜有憂。喜者為外資直銷公司,而6家中國內資直銷企業則有些心灰意冷,他們對進入直銷市場的熱切期待被這樣的高要求嚇回了大半。
?? “直銷是一種十分適合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營銷手段,不少企業苦于金額巨大的廣告費和越來越微弱的廣告效果,才選擇了直銷方式,而立法如此抬高門檻,相當于并沒有將這種營銷方式許可給需要它的眾多內資企業。對內資企業來說,這并不是一種公平的準入條件。”研究直銷立法的一位黎姓專家表示。而對于早就留在國內發展的“安利”、“雅芳”、“美琳凱”等外資直銷公司來說,其擁有的實力剛好可以令其過關。有的外資公司甚至希望條件再高一些,因為這樣可以減少競爭對手。
?? 另一位專家分析,爭議的焦點更多地在于內外資企業能否同步準入,而如何規范直銷企業的運作卻被放在了次要位置,從整個直銷立法的角度來看,這難免有本末倒置之嫌。可以看出,中國規范直銷發展的進程確實不可否認地處在初始階段。
?? 明確規定推銷員傭金涉嫌干預企業管理
?? 草案明確提出:直銷企業支付給經銷商的總薪酬不得高于產品零售價格的25%~30%。這條規定讓外資公司如坐針氈。據悉,安利公司在會上針對此條規定首發意見,希望政府不要過多干預企業的經營管理。
?? 根據分析,該規定引起爭議的原因在于與實際數字不符。業內人士透露,目前許多直銷企業這一部分的比例甚至達到30%~50%。如果將比例降低,等于將經銷商的利潤空間壓縮,相應地,這種營銷方式對經銷商的吸引力會減少,從而限制公司業務的發展。
?? 這一點,恰恰也是政府確定該比例的關鍵。眾所周知,直銷之所以扭曲為傳銷,其中對巨大虛擬利潤的吹捧是吸納“人頭”、聚斂錢財,從而可以多層次發展下去并演變為非法傳銷的原因所在。那么,利潤比例到底控制在什么樣的程度才能達到減少直銷層次、防止暴利的目的?政府又是否應該對其作出硬性規定?對于存在的爭議和疑問,目前恐怕尚無定論。
??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研究員、《中國直銷立法中18個核心問題及其解決思路》的作者胡遠江表示:直銷獎勵制度會影響中國目前直銷行業的發展格局,應引起高度重視,在本次直銷立法中必須進行徹底的研究。
?? 內資急尋出路遇冷外資竊喜門檻提高
?? 根據我國加入世貿時簽署的協議,2~3年內我國應開放無固定地點的分銷領域。直銷屬于分銷,這意味著在今年年底以前我國應對直銷立法或出臺與此有關的法律法規。本次草案的亮相,無疑是對該承諾的回應與實踐。解決長期以來國內直銷業面臨的諸多問題,應該是本次立法的核心意義。據悉,本次會議探討了七個領域的直銷法內容,主要包括三大法規:《直銷管理辦法》、《推銷員培訓和管理辦法》和《反金字塔欺詐條例》。直銷法案的17項核心條款也悉數亮相,包括:直銷產品只能是保健品、化妝品和日用生活品三大類;外資先行,內資后行;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美元;企業上一個財經年度完成的銷售總額應該在5億元以上;企業在申請直銷運營資格時,必須繳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至少2000萬元;企業獲取直銷運營資格后,應將年度總營業額的20%部分繳納作為保證金等。
?? 面對這樣的準入門檻,與會的22家直銷公司有喜有憂。喜者為外資直銷公司,而6家中國內資直銷企業則有些心灰意冷,他們對進入直銷市場的熱切期待被這樣的高要求嚇回了大半。
?? “直銷是一種十分適合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營銷手段,不少企業苦于金額巨大的廣告費和越來越微弱的廣告效果,才選擇了直銷方式,而立法如此抬高門檻,相當于并沒有將這種營銷方式許可給需要它的眾多內資企業。對內資企業來說,這并不是一種公平的準入條件。”研究直銷立法的一位黎姓專家表示。而對于早就留在國內發展的“安利”、“雅芳”、“美琳凱”等外資直銷公司來說,其擁有的實力剛好可以令其過關。有的外資公司甚至希望條件再高一些,因為這樣可以減少競爭對手。
?? 另一位專家分析,爭議的焦點更多地在于內外資企業能否同步準入,而如何規范直銷企業的運作卻被放在了次要位置,從整個直銷立法的角度來看,這難免有本末倒置之嫌。可以看出,中國規范直銷發展的進程確實不可否認地處在初始階段。
?? 明確規定推銷員傭金涉嫌干預企業管理
?? 草案明確提出:直銷企業支付給經銷商的總薪酬不得高于產品零售價格的25%~30%。這條規定讓外資公司如坐針氈。據悉,安利公司在會上針對此條規定首發意見,希望政府不要過多干預企業的經營管理。
?? 根據分析,該規定引起爭議的原因在于與實際數字不符。業內人士透露,目前許多直銷企業這一部分的比例甚至達到30%~50%。如果將比例降低,等于將經銷商的利潤空間壓縮,相應地,這種營銷方式對經銷商的吸引力會減少,從而限制公司業務的發展。
?? 這一點,恰恰也是政府確定該比例的關鍵。眾所周知,直銷之所以扭曲為傳銷,其中對巨大虛擬利潤的吹捧是吸納“人頭”、聚斂錢財,從而可以多層次發展下去并演變為非法傳銷的原因所在。那么,利潤比例到底控制在什么樣的程度才能達到減少直銷層次、防止暴利的目的?政府又是否應該對其作出硬性規定?對于存在的爭議和疑問,目前恐怕尚無定論。
??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研究員、《中國直銷立法中18個核心問題及其解決思路》的作者胡遠江表示:直銷獎勵制度會影響中國目前直銷行業的發展格局,應引起高度重視,在本次直銷立法中必須進行徹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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