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傳銷和變相傳銷如何進行舉報?
發布: 2004-09-01 00:00:00 作者: liyaqiu 來源:

新華網北京8月17日電(記者 張曉松、劉菊花)
記者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工商、公安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群眾如果發現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可以向這兩個部門舉報,此外還可撥打各地工商部門的舉報受理熱線12315。
工商總局提醒群眾,一旦發現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義,要求交錢加入或發展人員加入,發展后可以提成,并許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額回報等情況時,一定要引起警惕。在判斷其是否為傳銷組織時,既要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有無營業執照,有無正規的辦公場所,更重要的是看其行為是否屬于傳銷和變相傳銷,其營銷制度、獎勵制度是否合法。在情況不清的時候,絕不要盲從,不要輕易參加。如果自己判斷不清時,要向當地工商、公安等部門咨詢。
群眾在舉報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時,要說清傳銷活動的具體地點,如街道、樓號、門牌或附近的明顯標志等,以及傳銷授課的地點、時間等線索,以便工商、公安等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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