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背后的制度發(fā)動機--紐崔萊跑贏本土保健品(二)
發(fā)布: 2004-05-01 00:00:00 作者: root 來源:

“發(fā)動機式”的激勵制度
目前,安利(中國)擁有7萬多名推銷人員,事實上,在安利的“店鋪銷售+營業(yè)代表”這種經營模式中,最具能動性、最活躍、最有價值的要算營業(yè)代表及其“發(fā)動機式”的激勵制度了。
營業(yè)代表的威力來自哪里?
在國內外,任何一家公司的激勵制度都有一頂看不見的“天花板”,迄今為止幾乎惟獨安利除外。而安利公司就設計出了這樣一種“下有保底、上不封頂”的激勵制度——只要營業(yè)代表對安利公司的貢獻越大,他所得的回報也就越大——這種制度讓營業(yè)代表發(fā)揮出了最強、最大、最具實效的能動性。
安利最初在中國推行的激勵制度,差不多是其全球模式的中國翻版。據悉,這種神奇而隱秘的營業(yè)代表激勵制度一般有十個檔次——顧客服務報酬、市場開拓經費、紅寶石獎金、領導獎金、明珠獎金、翡翠年度花紅、鉆石年度花紅、行政鉆石年度花紅、單次獎金和特別獎金。這就是說,只要一個營業(yè)代表能干,他的收入可以有這十個部分來構成,而每一個檔次的激勵制度都是對上一個檔次的突破和超越,真正解決了一般公司激勵制度的“天花板”難題。但這套制度是建立在傳銷模式基礎上的,收入中的大部分與小組計酬有關,比較偏重于對營業(yè)代表中的“先來者”,對他們的“傳幫帶”功能和業(yè)績給予了過多的傾斜。
這套激勵制度是安利(中國)1998年7月轉型前使用的,轉型后就已被廢止。在此后的四年中,安利(中國)一直在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計酬制度進行著不斷的調整,其核心內容就是鼓勵個人銷售,取消小組計酬,使所有銷售人員按照個人的銷售業(yè)績獲取報酬。
新的制度要向一線的銷售代表傾斜了。
到2002年7月1 日,隨著公司將所有推薦或發(fā)展新銷售代表的權利全部收回,安利(中國)以“向一線銷售傾斜”為核心的新的激勵和計酬制度基本上調整到位。安利認為,安利的銷售代表是一個公平起步的工作機會。為此,安利(中國)新的激勵制度是以銷售產品、服務顧客為核心的銷售代表制度,計酬制度更多鼓勵積極銷售,而且會實施多重獎勵措施來鼓勵銷售代表穩(wěn)步成長。
銷售代表的全部報酬由顧客服務報酬和銷售報酬組成。顧客服務報酬是基于產品標價的20%(稅前)計算的酬金。銷售代表在服務優(yōu)惠顧客時亦可代優(yōu)惠顧客以8折優(yōu)惠價訂貨,在此情況下,銷售代表并不據此獲得顧客服務報酬,但可獲得銷售報酬。
銷售報酬分為基礎傭金和浮動傭金兩個部分。基礎傭金根據其本人凈營業(yè)額所對應的傭金比例計算。(具體比例見表一)
新的制度中向一線傾斜的最明顯標志是銷售補貼的增設。從2002年3月1日起安利(中國)為銷售代表增設3%的銷售補貼(此計算方式只適用于基礎傭金)。
浮動傭金是公司為獎勵績優(yōu)銷售代表而設立的,當其個人凈營業(yè)額達3,600元人民幣時,便可獲得公司根據其凈營業(yè)額占公司總凈營業(yè)額比例計算的浮動傭金。根據安利目前的經營狀況分析,該浮動傭金的比例約為8%。專為銷售代表設立的浮動傭金是公司的一項嘗試性措施,公司將會視實施的具體情況和市場反映不斷完善。
年度特別獎勵計劃,是安利(中國)提高銷售代表的忠誠度和積極性的又一次創(chuàng)新之舉。
2003年8月底,安利(中國)推出2003/2004財政年度銷售代表特別獎勵計劃,公司從全年總凈營業(yè)額中另外撥出0.5%,設立銷售代表年度穩(wěn)健銷售獎金,獎勵給符合規(guī)定業(yè)績要求的銷售代表:在2003/2004財年的12個月中,個人凈營業(yè)額每月均不低于8,400元人民幣,或有10個月每月凈營業(yè)額均不低于8,400元人民幣且年度總個人凈營業(yè)額不低于120,000元人民幣。經過計算,年度穩(wěn)健銷售獎金獲得者的收入,相當于其在安利全年所得銷售報酬的10%-20%
這樣,安利銷售代表的收入就由“顧客服務報酬+基礎傭金+銷售補貼+浮動傭金+年度特別獎勵”五部分組成,與國內銷售人員“底薪+提成”的主流收入結構相比,安利銷售代表收入結構之豐富、激勵制度之完善在國內企業(yè)中可謂首屈一指。
特約經銷商是安利(中國)的一個重要銷售渠道。只要是安利銷售代表中的優(yōu)秀者,在過去連續(xù)的12個月內有任何6個月的凈營業(yè)額每月不少于7200元人民幣,經安利審核后均可成為安利的特約經銷商。
除了與銷售代表一樣將級別分為初級、中級、高級、特級四個級別外,特約經銷商的收入結構由“零售利潤+月度定額津貼+季度營運補貼+季度獎金+年度獎金”五部分組成,與國內經銷商“零售利潤+銷售額返點”的主流收入模式相比,安利的制度是極具競爭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