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誘惑
發布: 2004-05-31 00:00:00 作者: root 來源:

作 者: 陽海波 時 間: 2004-03-15 21:19:48
可取點:
1、安利精神:安利“進取“與”自強不息的弱勢力群體改變弱勢的決心與激情”演變一種近癡狂畸形的執著狀態。
2、安利產品:安利產品在一定程序上是相對的高科技質量產品。
3、科普體驗營銷:安利的科學普及精神。有不少靚女朋友告訴我在安利可以學到不少的營養學與美容方面的知識。激勵制度:從精神與文化認同的激勵,加上具體層次性的獎勵提點制度。縮短營銷過程,節約營銷成本;發展直接消費對象作為產品的營銷成員。
偏與詐:
1、詐之一:會議頻繁與活動費用的高額收取:一次會議門票上千元,3-13~3-14;在深圳的交流會票價被傳言為二千一百元。
若單純只是為開發市場,激勵員工而舉行會議,何必收取如此高的活動費用?
2、詐之二:高價產品:安利的產品沒有一種不是高濃縮的,也沒有一種不是價格高得嚇人。牙膏一支34元,1:8的洗滌劑。
若產品價值與價格相符,為什么強烈強調高濃縮,一賣就得讓人用上十來個月或多年?
3、詐之三:拉人頭與產品試用制:
而且還必須要求試用產品才是安利成員。觀看做安利的成員,在試用產品的時候更多的是自己消費產品,試想本來就是停留于生存線上的安利直銷人,有幾人能消費得起安利的昂貴的營養產品系列和日用品系列,但沒有選擇,如果你要做安利,你就得用安利。紅得是安利,痛得是自己。真正的被人吃了,還得說吃得好,因為自己也想吃人。
3、詐之四:風險的零化宣傳:幾何極數的財富宣傳。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風險的,做安利更加,當朋友要求我去做時候,我堅信一個簡單的道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第一風險,時間風險,第二風險,存貨資金風險,第三風險,會議投入資金風險,第四風險,人際關系風險。在所謂的老師與朋友之中,我看見在客道與激情之中更多的懷疑與猜忌。
存在與合理
合理性之一:弱勢群體的成功欲望與對財富的熾熱渴望。
合理性之二:人性中黑暗的欺詐欲望。
合理性之三:中國直銷管理,傳銷法制的0度缺陷。
惑之一:法律文件層次太低。
從整體上看,只有已經被廢止的《傳銷管理辦法》屬于國務院的部門規章,而《全面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是國務院的“紅頭文件”,嚴格的講,并不屬于規章的立法形式。
迷惑之二:傳銷是投機倒把?
目前,我國打擊傳銷的職責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門負責。
但在實踐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用《投機倒把行政出發暫行條例》中“其他擾亂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投機倒把行為”為執法的基礎。此投機倒把行為的內容依賴于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的認定,但至今都沒有一條法律文件將非法傳銷認定為投機倒把。
如果非法傳銷涉嫌犯罪,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而對未構成犯罪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如果非法傳銷同時涉及詐騙、非法集會等違法行為,就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來打擊和懲治。
迷惑之三:法律懲罰措施不完善。
就刑事責任而言,《刑法》中并沒有″非法傳銷罪″的法定罪名;就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來看,也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見引文。
合理性之四:中國消費者素質狀態。保健消費的盲目性。
感后:
1、我是從事保健品直銷的人,我不知道怎樣來形容中國的保健市場。時常想得多來,就走到逼近人性的黑暗層面上來。人性中的罪惡與欺詐,高利潤的獲取。獲取這些高利潤的不是做直銷的普通某一層次業務員,更多的是企業的上層人物。人性中就充斥著欺詐與黑暗讓人寒,在利潤的驅使下,任何罪惡都可能發生。或者這也是生存游戲規律的殘酷性而導致的。從來總是人吃著人,沒有吐骨頭的還是道貌岸然的。人類財富的不平等與機會的不平等,弱勢群體在黑暗中被愚弄,自己逼上黑暗。
2、或者上面說得過火,應該從積極上來說,如果你想真正做好安利,除非你是個比別人更厲害的騙子;如果你只想鍛煉一下自己,你可以選擇試著去做,但記著,腦袋總是為自己長的,“天上不會掉下餡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