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集中打擊保健市場亂象11種違法行為
發布: 2019-01-23 14:16:17 作者: 佚名 來源: 陜西傳媒網-三秦都市報

記者昨日獲悉,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3個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的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昨起進入集中整治階段,截至4月18日前,在全面摸排和邊查邊改的基礎上,針對保健市場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開展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同時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撥打“12315、12358、12365、12331”進行積極舉報。
13個部門打響 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廣播電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13個部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保健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
1月21日至4月18日,在全面摸排和邊查邊改的基礎上,全省各地市相關部門將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有證據證明涉嫌違法的經營者,及時依法立案調查,重點查處一批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違法案件。對百日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召集重點企業、相關經營者、行業協會,通報查處的典型案例,提出進一步規范的要求,督促自覺整改違法行為。4月下旬對各地百日行動成果進行抽查。
期間,行動將圍繞以下目標進行,即:春節等節假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等重點時段;存在會議營銷活動的賓館酒店;容易發生保健市場推銷活動的社區、公園、廣場、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銷售對象主要為老年、病弱群體的保健類店鋪,旅游景區、農村場鎮、農村集市、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場所及區域;與人民群眾日常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和領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費品;凈水器、空氣凈化器等日用家電;玉石器等穿戴用品;聲稱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務等重點行業及領域等。
嚴厲打擊11種違法行為
群眾可積極舉報
據介紹,本次行動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集中查辦、曝光一批違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壓態勢,有效遏制保健市場亂象,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滿意度。同時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保健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行舉報。如發現有關問題,可撥打“12315、12358、12365、12331”舉報。
1.虛假宣傳行為:經營者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預防或者治療等功能,對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假借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組織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費群體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知名人士、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等名義,對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對其自身資質、所獲榮譽等經營者信息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2.違法會銷行為:經營者在許可登記的經營場所之外,集中招徠消費群體組織銷售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商品的行為;為違法違規經營提供場所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3.組織虛假宣傳、虛假交易行為:組織網絡交易領域的“刷單炒信”,使消費者對產品的銷售狀況產生誤解的行為;缺乏科學的評獎依據和評獎標準,組織虛假的商品或者經營者榮譽評比的行為;為虛假宣傳行為提供技術手段等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4.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領域的違法廣告:以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戶外為媒介,含有斷言功效、保證安全性、說明治愈率等內容的違法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利用健康養生節目欄目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違法廣告代言行為。
5.保健食品領域違法行為: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不一致的行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行為。
6.以保健為名開展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以中醫藥“預防”、“保健”、“治未病”等為名,或假借醫學理論和術語欺騙、誘使、強迫消費者接受非法診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7.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行為;農村農貿集市、邊遠農村地區侵害農民消費群體的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8.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合理要求的行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行為。
9.違規直銷和傳銷行為: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規直銷及從事傳銷活動的行為;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從事虛假宣傳、超直銷產品范圍經營、在未批準區域開展直銷業務等違規違法行為;直銷企業經銷商通過尋找特定群體鎖定顧客群,利用產品招商會、產品推介會、分享表彰會等方式,打著直銷旗號,以直銷企業名義在產品推銷過程中作夸大或虛假宣傳的行為。
10.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以免費贈送旅游為噱頭銷售“保健”產品(服務),并組織消費者進行旅游活動的行為。
11.互聯網領域的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網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
打擊不力要追責
涉及犯罪追刑責
本次行動省級層面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聯合建立專項工作組,市、縣兩級也要相應建立專項工作組,推動落實百日行動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情況不報告、問題不解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并通報當地黨委、政府。暢通12315、12358、12365、12331等受理電話、短信平臺、網站等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回應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落實獎勵資金。
協調公安、通信等部門聯合查處投訴舉報、媒體報道等違法違規案件,對影響較大的案件深查細挖,查清鏈條,一查到底、處罰到人,震懾違法犯罪。落實“行刑”(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銜接工作機制,加強同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加大對保健市場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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