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規定:網售化妝品也需標識產品成分
發布: 2016-09-19 15:03:10 作者: 佚名 來源: 富體美麗

據悉,近日,韓國出臺相關規定,在韓國網上出售的所有化妝品,都需要標識生產成分。
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指出“有關電子商務等商品提供信息的通知”,修訂案試運行截止到9月26日。
修訂案提出網上交易的化妝品需同線下實際交易一樣標記出產品所有使用成分(化妝品法定義的對人體無害的少量成分除外)。另外為了加強嬰幼兒用品安全標識,根據‘兒童產品安全特別法’,‘已確定為兒童適用產品’也須標記是否得到KC認證。
此外,‘電子產品安全管理法’相關名稱變更,‘自行確認為安全電子產品’更改為‘確認為安全電子產品’。‘食品衛生法’及‘保健食品相關法律’的相關名稱也有所變更,‘遺傳基因重組食品(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法)’變更為‘遺傳基因改造食品(食品衛生法)’,‘遺傳基因改造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法)’。
韓國公正委在試運營期間,將充分聽取相關人員,機關,專家等意見后完成修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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