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首批食品藥品黑名單公布 8企業個人被重點監督
發布: 2014-12-30 15:39:42 作者: 佚名 來源: 羊城晚報

賣毒豆芽、無證銷售食品、賣假藥、違規賣特殊藥品……12月25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份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8家企業或個人因上述違規事件上了本次“黑榜”。這是今年10月1日起,廣東省率先實行食品藥品“黑名單”制度后,首份向社會公布的“黑名單”。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段宇飛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食品藥品“黑名單”制度是廣東省食藥監管局2014年建立的29個“最嚴格全過程監管工作制度”之一,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每隔一段時間,將被停產停業、吊銷執照的嚴重違法違規企業向公眾曝光,從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
8企業個人上“黑榜”
羊城晚報記者在公布的“黑名單”上看到,上“黑榜”的都是違法違規情節較為嚴重的企業或個人,共有8家,涉及藥品零售、藥品批發、餐飲等行業。
如,清遠市李某,因銷售毒豆芽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如,梅州大埔縣湖寮鎮狀元酒樓,因加工食品過程中食物受到沙門氏菌污染造成食物中毒事故,酒樓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之余,在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該酒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又如,陸豐市藥品商行因未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直接就被吊銷了《藥品經營許可證》;中山市板芙寶燕商行因銷售“娥羅那英軟膏”等19種假藥,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10年內其法定代表人都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率先實行“黑名單”制度
首份“黑名單”的公布不僅意味著“黑名單”制度正式落到實處,同時也意味著廣東已經率先將“黑名單”制度落實,并成功將此項制度規范化。
近年來,“黑名單”被認為是一項有助于打擊食品藥品違法違規行為,加大違法違規成本的一項有力制度,一直被提及,但從未正式落實。為此,今年5月16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廣東省食品藥品安全企業“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掛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6月6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的管理規定(試行)》經廣東省食藥監管局局務會審議通過,并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通過。從10月1日起,廣東省就率先在全國實行這項食品藥品“黑名單”制度,因嚴重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的生產經營者及其責任人員的有關信息,被列入“黑名單”的經營者及責任人,將通過政務網站向社會公布。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方面表示,“黑名單”管理是新生事物,沒有成熟的做法經驗供借鑒,但希望能借此來進一步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提高了違法生產經營的信用成本,對違法者產生有力的震懾作用。
“上榜”者將被重點監管
根據“黑名單”制度,凡違法違規情節嚴重,受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件、吊銷撤銷產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行政處罰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及其責任人員,將納入“黑名單”管理。如,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受到責令停產停業,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的;又如,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情節嚴重,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的。
納入“黑名單”后,相關信息會通過藥監部門的“黑名單”專欄向社會公布,公布期限為2年。
更要命的是,除了將涉案產品的名稱、批次、標識、批準文號以及生產許可證號等內容對社會公布外,就連違法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內容也將一同公布。
除了通過政務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之外,食藥監管部門還將對“上榜”者實施重點監管。企業或個人一旦被列入了“黑名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采取增加檢查和抽驗頻次等措施,實施重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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