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如新經銷模式:揭秘月入50萬房產發財夢
發布: 2014-01-18 14:24:00 作者: 未知 來源: 21世紀網

美國知名直銷公司如新集團涉嫌傳銷被中國工商部門調查的消息不脛而走。
自2003年進入中國,10年來,如新的負面新聞從未斷過,爭議焦點多集中在其是否有涉嫌傳銷的嫌疑。2014年1月15、16日,《人民日報》的兩篇報道再次提出疑問,把如新推上了輿論浪尖。
如新官方及全國各地的代理商并不認為自己做的是傳銷。21世紀網在調查中發現,如新的代理商以青壯年女性為主,他們不認同“上下線”的說法,推崇如新的培訓制度,對將要取得的良好收益深信不疑。
對想要加入如新代理團隊的準代理商,如新會通過網上視頻、網下開會的形式進行入門培訓;進門后,代理商進入團隊,與團隊共進退。
2013年前三季度,如新在中國大陸地區營收6.7億美元,同比增長278%。在大陸地區瘋狂斂財的同時,如新還給出了誘人的獎金。“月入50萬房產、年入百萬”被如新的培訓師一次次提起。
如新是怎么做到的?
五級經銷商:如新“致富模式”起底
如新五級代理人模式
“月入50萬房產、年入百萬”的發財夢
年薪百萬不難理解。那么月入50萬的一套房產的噱頭又是怎么回事呢?
如新集團培訓課程對加入的年輕人解釋為,它可以幫你每月掙錢,發展五個“下線”也就是下面文章提到的“供應商”,就可以掙1000塊,而1000塊等同于50萬一套房子一個月的租金。從資產角度來說,你掙到的1000塊,就擁有了一套50萬的房子。以此類推,月入1萬,相當于有兩套400萬的房子。
作為一家跨國直銷上市公司,如新把大中華區特別是大陸看做最有發展前景的一個市場。2013年,如新在大中華區的成績再創佳績。
如新公布的2013年三季度財報顯示,2013年前三季度,如新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營收為6.674億美元,同比增長278%,其中第三季度增長407%,遠超大中華地區的平均水平。2013年第三季度,中國大陸地區的營收已占到如新集團總營收的37.26%。
21世紀網調查發現,增長背后,如新在大陸地區針對代理商開發使用的一套‘商機演繹”的培訓系統起到了重要作用。
培訓系統顯示,如新的理念是把自己定位成“供應商”,每一個顧客,都是潛在的代理商。代理商需要做的只是推廣,然后介紹人加入如新。
對于每一個想要加入如新的代理商,如新的培訓師會從“模式、獎金計劃、定位、系統方法及啟動”五個方面來進行培訓,之后才有機會加入如新的代理團隊。
這套培訓體系,誘人之處在“獎金計劃”,前提是“定位”。“在掌握好我們教授的方法后,獲得你想要的收入完全不是問題。”多位如新的代理商很有信心表示。
而如新誘人的獎金計劃的基礎,便是眾多傳銷機構采用的“金字塔”模式。
如新的模式具體是這樣的:一個人在成為代理商后,就需要他找合作伙伴發展成他的下線。下線越多,他所獲得的獎勵越高。
舉個例子:如果這個代理商在2-3年可以找到5個合作伙伴,那這5個人就是該代理商第一級的經銷商;一級經銷商每人又介紹5個合作伙伴,那就是25個人,這25個人就是第二級經銷商;以此類推,第三級經銷商是125人,第四級經銷商是625人,第五級經銷商是3125人……
這樣就形成了經銷網絡。若每一個經銷商按照大中華區2萬元∕月的平均水平,按照5%的利潤率,第一級經銷商的利潤是5000元∕月;第二級的利潤是25000元∕月;第三級是125000元∕月;第四級是625000元∕月。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代理商發展四級經銷商,便有84個經銷商,一年的收入便是:84×2萬×5%×12個月=1008000元∕年,百萬年薪就是這么算出來的。
當然,發展到四級經銷商很困難。一位北京的如新代理商向21世紀表示,月入5萬便非常難。而對于很多人來說,剛開始的合作伙伴多是親戚、朋友。
所以,很多培訓者并不會一開始把月入80萬當做激勵準代理商的方式。他們往往會告訴那些想要加入的人,如果你只發展一個代理商,每個月便可以拿到1000元的激勵,而一套價值50萬房產的月租金大約是1000元。
“相當于你輕松擁有50萬的房產!”在21世紀網獲得的一份內部培訓視頻中,一位培訓師這樣喊道。
當然前提是,你的下線可以保證完成每個月2萬的銷售任務。
“最恐怖的是,你還會加人。每找到一個人,然后幫助他(完成2萬的銷售任務),是不是50萬的房產回來了?發展一個下線就等于50萬房產。”培訓視頻中的培訓師講解道。
同時,該培訓師表示,在14-17年間,如新會拿出3億美金作為獎勵。如果一個人一年能發展100個經銷商,會有10萬美金的獎勵;發展200個是20萬美金獎勵,以此類推……
年薪百萬不難理解。那么月入50萬的一套房產的噱頭又是怎么回事呢?
如新集團培訓課程對加入的年輕人解釋為,它可以幫你每月掙錢,發展五個“下線”也就是下面文章提到的“供應商”,就可以掙1000塊,而1000塊等同于50萬一套房子一個月的租金。從資產角度來說,你掙到的1000塊,就擁有了一套50萬的房子。以此類推,月入1萬,相當于有兩套400萬的房子。
作為一家跨國直銷上市公司,如新把大中華區特別是大陸看做最有發展前景的一個市場。2013年,如新在大中華區的成績再創佳績。
如新公布的2013年三季度財報顯示,2013年前三季度,如新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營收為6.674億美元,同比增長278%,其中第三季度增長407%,遠超大中華地區的平均水平。2013年第三季度,中國大陸地區的營收已占到如新集團總營收的37.26%。
21世紀網調查發現,增長背后,如新在大陸地區針對代理商開發使用的一套‘商機演繹”的培訓系統起到了重要作用。
培訓系統顯示,如新的理念是把自己定位成“供應商”,每一個顧客,都是潛在的代理商。代理商需要做的只是推廣,然后介紹人加入如新。
對于每一個想要加入如新的代理商,如新的培訓師會從“模式、獎金計劃、定位、系統方法及啟動”五個方面來進行培訓,之后才有機會加入如新的代理團隊。
這套培訓體系,誘人之處在“獎金計劃”,前提是“定位”。“在掌握好我們教授的方法后,獲得你想要的收入完全不是問題。”多位如新的代理商很有信心表示。
而如新誘人的獎金計劃的基礎,便是眾多傳銷機構采用的“金字塔”模式。
如新的模式具體是這樣的:一個人在成為代理商后,就需要他找合作伙伴發展成他的下線。下線越多,他所獲得的獎勵越高。
舉個例子:如果這個代理商在2-3年可以找到5個合作伙伴,那這5個人就是該代理商第一級的經銷商;一級經銷商每人又介紹5個合作伙伴,那就是25個人,這25個人就是第二級經銷商;以此類推,第三級經銷商是125人,第四級經銷商是625人,第五級經銷商是3125人……
這樣就形成了經銷網絡。若每一個經銷商按照大中華區2萬元∕月的平均水平,按照5%的利潤率,第一級經銷商的利潤是5000元∕月;第二級的利潤是25000元∕月;第三級是125000元∕月;第四級是625000元∕月。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代理商發展四級經銷商,便有84個經銷商,一年的收入便是:84×2萬×5%×12個月=1008000元∕年,百萬年薪就是這么算出來的。
當然,發展到四級經銷商很困難。一位北京的如新代理商向21世紀表示,月入5萬便非常難。而對于很多人來說,剛開始的合作伙伴多是親戚、朋友。
所以,很多培訓者并不會一開始把月入80萬當做激勵準代理商的方式。他們往往會告訴那些想要加入的人,如果你只發展一個代理商,每個月便可以拿到1000元的激勵,而一套價值50萬房產的月租金大約是1000元。
“相當于你輕松擁有50萬的房產!”在21世紀網獲得的一份內部培訓視頻中,一位培訓師這樣喊道。
當然前提是,你的下線可以保證完成每個月2萬的銷售任務。
“最恐怖的是,你還會加人。每找到一個人,然后幫助他(完成2萬的銷售任務),是不是50萬的房產回來了?發展一個下線就等于50萬房產。”培訓視頻中的培訓師講解道。
同時,該培訓師表示,在14-17年間,如新會拿出3億美金作為獎勵。如果一個人一年能發展100個經銷商,會有10萬美金的獎勵;發展200個是20萬美金獎勵,以此類推……
要不斷給自己洗腦
在給每一個準代理商講解完誘人的獎金計劃后,培訓師要求代理商一定要補充說明“定位”。
“你在給別人講的時候,講了獎金一定要講定位。不講定位他聽不懂,你就白講了。”視頻中的培訓師多次強調。
“定位決定付出,付出決定收入”如新培訓師表示,只有把自己定位為年薪百萬以上的“企業家”,才有可能做到這個水平,而不是僅僅定位在月入5、6K的水平。
“不是小買賣,看你怎么做。如果你看著5K、8K來做,這個生意很難做,如果你看著年薪百萬來做,這個很好做。因為如新給你很多的支持。這么好的平臺和資源,干嘛不做?賺3、5千那就是浪費。”如新的培訓師說。
加入如新的團隊,首先需要開卡,當月消費8000元,便可以簽約。簽約后要經過考核期,考核期從1-4個月不等,最長做4個月,每個月都要做8k的任務;最短一個月,就是在一個月內做到3萬。通過考核后就成為SR(代理商)。
一般情況下,上線會要求下線1個月過3萬。他們通常給出的解釋是:“一個月做到3萬會有15%的提成;分4個月完成,提成只有10%。”
視頻中培訓師在給準SR培訓時告訴他們,因為8000元的單子對介紹人是沒有提成的,所以他也鼓勵準SR在介紹朋友時,一次性賣掉3萬的產品。
很多時候朋友會有質疑,當面對質疑的聲音時,培訓師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大談“定位決定收入”理論,不要糾結在與朋友討論該買8000還是3萬的產品。“毫無疑問是3萬,告訴他們(掏的錢)一下子就過去了。”培訓師上課的時候講道。
“首先你給自己洗一次腦,每天給自己講一遍,你才知道為什么要做如新。”視頻中的講師說。
被質疑的十年
如新集團在2003年進入中國,如新在華的十年,被質疑涉嫌傳銷的說法從未停止過。
2003年,《新聞晨報》就曾揭秘如新在連鎖店掩護下進行傳銷的內幕。2005年12月,《直銷管理條例》實施頒布。而就在直銷牌照發放前夜,2006年3月初,有媒體揭露如新“員工制”制度為“圈錢”,違規操作。如新的計酬方式、業務員聘用流程等均與現行直銷法規存在一些沖突。
一位直銷業務高級經理舉報稱:“如新在業務操作、計酬方式上存在諸多違規操作的現象。比如其借著“員工制”的幌子,仍然在實行團隊計酬的方式。在如新一個業務員可以拿幾代下線的提成,決定于第一代轉正員工銷售總額以及業務員自身的銷售額,最多可以拿到6層下線的5%——達到這一水平的條件是自身完成2萬元銷售額以上,并且第一代所有轉正人員銷售總和在22萬元以上。”。
21世紀網的調查也與該業務經理的舉報內容多處吻合:譬如帶的團隊成員越多,銷售業績越好,拿到的提成越高。
1月15日、16日,《人民日報》連續載文報道如新金字塔模式涉嫌傳銷,消息稱如新(NUS)在華涉嫌傳銷正面臨中國工商機關的調查。資本市場上,如新股票在華爾街遭到拋售,兩日跌幅近40%,周四暴跌26.41%盤中最大跌幅超40%,因股價波動劇烈盤中四次停牌。
針對《人民日報》在1月15日的質疑,如新集團表示,“會對旗下銷售團隊進行積極教育,以便使他們遵守一切監管規定及公司政策和程序,任何違反地方法律或公司政策的銷售團隊成員都將受到處罰。”
這種表態在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岳運生看來,如新是想把責任推給一線團隊。但岳運生表示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因此分公司的所有經營后果和法律責任需由總公司承擔。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1月1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商務部正在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沈丹陽稱,商務部支持和保護直銷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對任何單位、企業、個人的傳銷和違規直銷行為,商務部支持相關部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予以查處。
而另據了解,如新在美國也多次遭遇質疑調查并被處罰,美國媒體報道如新在其發展過程中,始終存在著違規操作、違法經營的問題。譬如在美國曾被六州司法機關調查,多次被處以罰款;擅自使用研究人員姓名,被知名大學斷絕聯系;為了向公眾推銷發財夢,精心編織虛假光環等。(21世紀網狄可張翼)
不過,在21世紀網私下調查時,如新的多位SR并不承認是“發展下線”,他們的回答多是“團隊協作,享受團隊的成果。”
某地方執法人員曾向媒體表示,傳銷共有3種經營方式,一是交入門費,二是大力發展下線,三是資金鏈方式。只要有其中一種行為,便可稱其為傳銷。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章第七條第三項明確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上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行為。
如新在大陸的銷售模式便是:8000元辦卡簽約——即入門費;尋找合作伙伴組成團隊從事銷售業務——發展下線;集團給介紹人提成——上線享受下線的銷售業績。
早在2012年8月7日, 著名做空機構香櫞曾向市場發出做空報告稱:“如新在大中華區的商業模式遠離‘直銷’,更可以說是‘傳銷’,而傳銷在中國是違法的。”
當21世紀網向一位安利資深銷售人員詢問如新的情況時,安利該資深銷售人員表示,如新的銷售存在傳銷的嫌疑,并奉勸“不要碰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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