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購銷商業賄賂黑名單制度3月1號實施
發布: 2013-12-27 15:12:18 作者: 未知 來源: 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將正式建立醫藥購銷商業賄賂黑名單制度,有不良記錄單的醫藥生產企業和醫護人員將受到嚴懲。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崔麗透露,修訂完善后的《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明年3月1號起施行。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企業,將給予嚴罰:對五年內兩次及以上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全國所有公立醫療機構或接受財政資金的醫療衛生機構兩年內不得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
崔麗表示,收受賄賂的醫務人員,也將依規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吊銷執業證書等處分。
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等有關人員收受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給予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為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執業醫師,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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