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羅發布2012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提高公司透明度
發布: 2013-08-12 15:38:08 作者: 未知 來源: 美羅

近日,美羅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2012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詳情如下: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3971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03772元
股權登記日:2013年8月14日
相關公司股票走勢
美羅藥業7.40+0.000.00%除息日:2013年8月15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3年8月20日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召開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1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相關決議公告刊登于2013年6月26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潤分配方案
(一)發放年度:2012年度
(二)發放范圍:截止2013年8月14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三)本次利潤分配以總股本35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971元(含稅),扣稅后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772元,共計派發股利13,898,500元。
三、實施日期
(一)股權登記日:2013年8月14日
(二)除息日:2013年8月15日
(三)現金紅利發放日:2013年8月20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13年8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分配實施辦法
(一)公司股東美羅集團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二)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除美羅集團有限公司外)的現金紅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三)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規定,股東持股期限(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實際稅率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實際稅率為5%。本次現金分紅,公司暫按5%稅率計算并代扣個人所得稅,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3772元。
個人、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已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證券投資基金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四)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由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企業所得稅。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一般機構投資者的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3574元。
六、有關咨詢辦法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事務部
聯系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升路9號
郵編:116036
聯系電話:0411-84820297
聯系傳真:0411-84820297
七、備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美羅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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